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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京遗迹所遗留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是清化省人民和越南民族的无价文化遗产,必须得到关注与发挥。越南政府总理于2012年9月27日决定批准蓝京艺术建筑历史遗迹成为特别国家遗迹。

阮善仁副总理向清化省领导人对蓝京遗迹授予特别国家遗迹证书——图片:VGP
代表政府总理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阮善仁同志指出,政府总理决定承认蓝京为特别国家遗迹,体现出越南党和国家有关保存与发挥清化省蓝京艺术建筑历史遗迹乃至民族的文化遗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