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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听取越中两国中央各部门、行业、地方汇报关于双方在各领域所签署的合作协议文件——图片:越通社
12月12日下午在党中央总部,会谈结束后,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听取两国中央各部门、行业、地方报告关于双方在各领域所签署的合作文件,即:
(一)、2024-2028年越共中央宣教部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合作协议;
(二)、越共中央宣教部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经典著作互译出版的备忘录;
(三)、2023-2027年越共中央内政部与中共中央政法委合作谅解备忘录实施计划;
(四)、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
(五)、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移管被判刑人协定;
(六)、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预防和打击犯罪协定;
(七)、越南国防部和中国国防部关于北部湾联合巡逻谅解备忘录;
(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两廊一圈"战略对接合作计划。
(九)、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越南老街省巴刹(Bát Xát)-中国云南省坝洒红河界河公路大桥建桥协定;
(十)、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为经过老街河口口岸人员、交通工具、施工设备及建材简化出入境手续以共建越南老街巴刹—中国云南坝洒红河界河公路大桥的议定书;
(十一)、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计划投资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关于加强发展合作、促进实施全球发展倡议的谅解备忘录;
(十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海上搜救合作协定;
(十三)、关于设立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的协议;
(十四)、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计划投资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促进绿色发展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五)、越南共产党海防市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关于地方党际友好交流协议;
(十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与中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2026年加强经贸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实施行动计划;
(十七)、越南共产党广宁、谅山、高平、河江等省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2023-2026年丰富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的行动计划
(十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2024-2026年经贸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实施行动计划;
(十九)、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越中铁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发展合作署关于加强越中跨境铁路援助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一)、越南新闻通信部与中国商务部关于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二)、 越南新闻通信部与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信息技术及数字转型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三)、越南新闻通信部与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数字媒体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四)、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新闻通信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新闻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新闻通信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和数字数据合作的谅解备忘;
(二十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24-2025年合作计划;
(二十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计划与投资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八)、 越南计划与投资部和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九)、越南民族委员会与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合作协议;
(三十)、关于口蹄疫免疫无疫区要求备忘录;
(三十一)、越南西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三十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相互交换汛期水文资料的谅解备忘录;
(三十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色发展、气候变化及环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
(三十四)、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文化体育旅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关于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战略合作备忘录;
(三十五)、越南国家广播电台与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合作协议;
(三十六)、越南国家电视台与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