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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阮海刘公使
会上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要遵守国际法,人工智能须在人类控制之下,保护海底电缆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议加强网络安全,与海事行业开展合作;呼吁即使在武装冲突期间也要保障商船安全。同时,建议加强信息共享、能力建设和多边合作,在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海上安全风险等。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阮海刘公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阮海刘强调,人工智能、卫星技术和自主系统等新兴技术为提高航行安全、搜寻救难和海洋环境保护能力创造了诸多机遇。然而,滥用这些技术可能威胁船员安全,扰乱全球供应链,并增加紧张局势升级的风险。阮海刘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合作,确保技术得到负责任的应用, 服务于和平、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阮海刘指出,海洋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必须遵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尊重沿海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按照国际法保障航行和飞越自由,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越南同时强调,在使用自主程度日益提高的技术时,必须确保有效的人类监督和问责机制。
关于促进各国合作的措施,阮海刘建议加强早期预警、信息共享和紧急联络,以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和干扰海事系统的行为,防止技术故障升级为安全危机。越南呼吁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技术能力并以合理成本获取技术。
阮海刘强调,越南愿与各合作伙伴一道,在国际法基础上为维护海上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