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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1月15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审查并对2017-2022年任期越南红十字协会党团,河江省委常委会委员、省委内政部部长崇明生(Sùng Minh Sính),芹苴市委委员、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明周,芹苴市委原委员、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裴氏丽菲,巴地头顿省委原委员、边防部队原党委副书记、原指挥长范文峰大校和义安省委原委员、民族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原主任梁青海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违反的性质、后果程度和违反原因,依照党关于党组织、党员违反行为的处置规定,中央书记处决定:
——给予2017-2022年任期越南红十字协会党团警告处分。
——给予崇明生的河江省委常委会委员、2015-2020年任期、2020-2025年任期省委内政部部长的撤职处分。
——给予范文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高明周、裴氏丽菲、梁青海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