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越共中央书记处对若干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VGP - 越共中央办公室近日颁发关于越共中央书记处对若干干部给予纪律处分的文件。

01/17/2022 07:02
越共中央书记处对若干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 Ảnh 1.

据此,1月15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审查并对2017-2022年任期越南红十字协会党团,河江省委常委会委员、省委内政部部长崇明生(Sùng Minh Sính),芹苴市委委员、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明周,芹苴市委原委员、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裴氏丽菲,巴地头顿省委原委员、边防部队原党委副书记、原指挥长范文峰大校和义安省委原委员、民族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原主任梁青海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违反的性质、后果程度和违反原因,依照党关于党组织、党员违反行为的处置规定,中央书记处决定:

——给予2017-2022年任期越南红十字协会党团警告处分。

——给予崇明生的河江省委常委会委员、2015-2020年任期、2020-2025年任期省委内政部部长的撤职处分。

——给予范文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高明周、裴氏丽菲、梁青海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