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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 自由 – 幸福 --------------- |
编号:82/NQ-CP | 2024年6月5日于河内 |
政府
决议
I. 关于2024年5月和前5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政府一致认为:2024年5月,国际形势动荡不安,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大国之间的战略竞争日益激烈,个别国家和地区军事冲突持续加剧;不少国家已经推出新的经济刺激方案;国际黄金、汽油、原材料、商品、运输等价格大幅波动,给全球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带来巨大的压力。在国内,尽管困难重重但在整个政治体系、群众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在以阮富仲总书记为首的政治局、书记处的及时全面领导下,在国会的密切配合下,政府、政府总理、各部委和地方政府随时关注、了解情况,进而主动采取措施灵活应对突发情况,做到短期的应急处突与中长期的发展相协调。正因如此,2024年5月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复苏态势;2024年前5个月,几乎所有领域的成绩比去年好。
宏观经济运行稳定,通胀得到抑制,农业、工业、服务业均呈增长态势,各大经济平衡得到保障。2024年前5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同期增长了4.03%。货币市场、汇率及时得到合理的调整,银行体系的安全和流动性得到保障。2024年前5个月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的52.8%,同比增长14.8%。2024年5月和前5个月货物进出口总额环比增长9.1%和同比增长16.6%;实现贸易顺差80.1亿美元。2024年前5个月,引进FDI逾110亿美元、同比增长2%,其中新注册FDI项目总资本增长50.8%、到位资本约82.5亿美元、同比增长7.8%,是5年来的最高数字。
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保持向好的势头。2024年5月工业生产指数(IIP)环比增长3.9%、同比增长8.9%,其中加工制造业增长10.6%。农业生产稳定,咖啡、大米、菜果等出口出现大幅增长,国家粮食安全得到保障。服务业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24年前5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7%。旅游业强劲复苏;2024年5月,接待外国游客近760万人次、同比增长64.9%。2024年5月,新注册和恢复营业企业数量近2万家、同比增长10.6%;2024年前5个月,新注册和恢复营业企业数量近9.88万家、同比增长4.1%。许多国际权威机构对越南2024年经济发展前景给予乐观的评价。
社会保障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群众的就业、民生问题继续得到应有的重视。"至2025年临时房屋、破旧房屋消灭"、"工人月"、"劳动卫生安全月"等活动同步开展。2024年前5个月,已向南中部、西原地区发放大米1000度多吨,帮助百姓度过青黄不接的季节;免征、减征土地使用税费389亿越南盾;采取有效措施将30万亿越南盾的林业、水产养殖业信贷支持方案落实到位;给110万人提供社会政策性贷款;给4.75人提供经济适用房贷款。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2024年5月,收入没有变化或增加的各类家庭所占比例为94.8%
胡志明主席诞辰134周年、奠边府战役胜利70周年、西贡解放国家统一49周年等系列纪念活动隆重举行,有助于动员鼓舞社会各界发挥战无不胜的精神,激发奋斗动力,在建国护国过程中继续创下"新奠边府"奇迹。群众体育蓬勃发展。教育业正在积极做好做好2024年高中毕业考试、大学考试的准备工作。医疗卫生、人民健康照顾等工作得到重视;主动做好夏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发起"人体器官捐献—给予就是获得"运动。
立法、行政改革、营商环境改善、国家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得到有力推进。重点指导、完善上报第十三届第九次中央会议、政治局、书记处和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的资料、报告;其中,重点指导做好报请国会批准提前实施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的必备条件准备工作;加快国会即将生效的各项法律、决议的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完善。批准6大经济社会区的全部规划;促进区域的发展和互联、协调。督促将国家数字化转型2022-2025年居民数据、身份识别和电子认证应用程序推广提案(06号提案)落实到位。加强对财政、货币政策和黄金市场监管的力度;加快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和各项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度。已经省下680万亿越南盾,用于开展新的工资制度(自2024年7月1日起)。进一步解决经济适用房方面的难题;大力开展500kV三回线路建设项目;加大行政手续简化的力度,处理长期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加以整顿。
国防安全得到巩固和加强;国家独立、主权得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保障。集中精力指导加强消防工作;抓紧时间克服重大火灾、事故遗留的后果。防腐反贪、厉行节约、反浪费等工作继续得到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得到加强,尤其是政策宣传;积极斗争、反驳错误、歪曲的观点和思想。及时对好人好事、勇敢救人行为进行表扬。积极主动将对外和全球化工作落实到位;很负责任地履行党和国家领导所达成的国际共识、约定;越南的国际地位不断得到提升。
但在取得不少成绩的同时,我国仍要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通胀压力、汇率呈上升趋势。金融、货币市场潜藏着风险;企业不易获得贷款;坏账率处于较高水平;黄金市场监管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工业生产恢复缓慢,个别重点省市增幅甚微甚至下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不及时得到解决。分级放权、行政手续、经营条件等规定仍存在缺陷。协调配合和政策反应有时候不及时、不灵活、效果不佳;执行公务中怕出错怕担责的心理尚存。自然灾害、干旱、缺水、盐渍化等情况变化多端。部分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尤其是偏远、山区、灾区的人民群众。个别严重的火灾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劳动安全、食品安全、洪涝、交通拥堵、污染等依然是较大挑战。个别地方治安秩序、高科技犯罪、网络诈骗等情况较为复杂。
未来一段时间,国际形势将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经济增长仍不稳定,非传统安全威胁增加,给我国宏观调控、通胀抑制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压力。不过也有内部优势和外部机会,尤其是国民经济5个月以来一直呈现着良好恢复势头;新法律规定即将生效实施和政府、政府总理的有力指导。
在此情况下,政府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政府机关首长、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和结论意见,其中,及时组织落实政治局在2024年5月8日发出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突出成绩和日后工作的第39-TB/TW号通报中所列的主要任务;继续贯彻年初早已确定的调控方针和政府于2024年4月5日签发的第44/NQ-CP号决议所定的"5决心"、"5保证"、"5推动"精神;继续发扬已取得的成绩和改革创新、敢想敢做、敢担责的精神;在组织落实各领域工作任务和方案方面应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及时;坚持促进增长、保持宏观经济大盘稳定、抑制通胀、维持各大经济支撑平衡的目标;尽量利用优势和机遇,消除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内力为根本、战略、长久、决定,以外力为关键和突破;努力实现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指标;其中,重点落实以下事项:
1. 各部委、机关和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a. 密切关注国际形势以及各个国家、合作伙伴的政策调整情况,尤其是财政、货币、经贸、投资等政策,进而主动分析、预测并及时作出具有针对性的调控方案和政策反应;做到主动及时、灵活高效的货币政策与有核心有重点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及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相匹配。
b. 严肃财经纪律;彻底节约经常性开支,削减非紧迫的开支任务以及在年初预算中已经下达但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未分配的中央预算开支(政府总理决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加大财政预算收支数字化转型的力度,做到不漏征、不错征、不晚征,扩展收入来源,尤其是餐饮服务、电子商务、跨境平台等等。推行使用电子发票;对于不严格执行电子发票数据实时连接税务部门的规定的企业和单位,吊销、收回营业执照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予以处置。
c. 主动掌握货物市场、供需及价格情况,进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市场和价格稳定,尤其是汽油、必需品、住房和粮食、食品。制定国管商品、服务的价格方案和价格调整路线图,杜绝突然和在同一时间涨价,以降低对通胀造成的影响,确保符合既定的通胀抑制目标。
d. 重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以提高产量、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全面实现3个战略突破(体制完善,人力资源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时间完成各国家重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消费、出口等传统引擎动力的作用,同时促进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共享经济、新兴产业等新动力的成长。
đ. 注重国内市场的发展,加大贸易促进、消费刺激力度,大力开展"越南人优先使用越南货"运动,有力推动电子商务数字营销。促进对各大市场的出口,开发潜在市场。
e. 进一步加大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的力度,消除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旨在加快ODA资金、外国优惠贷款的拨付进度、提高ODA资金、外国优惠贷款的利用效率;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引导私人投资;以公私合作方式引进私营部门、外国部门的资源。加快开支结算、控制进度,以实现拨付时间缩短和手续简化;加强数字化转型的应用,公共服务在线支付。
g. 及时高效地开展已获批准的国家级规划、区域规划、省规划(明确具体的任务、方案和完成时间,做到可行、可跟踪、可检查、可监督);集中精力完成剩余规划的批准。
h. 交通运输不、环境资源部、九龙江平原地区相关地方人民委员会在2024年6月内彻底解决九龙江平原地区各重点交通项目所存在的回填料问题,并对政府、政府总理承担全部责任。
i. 组织将第八号电力规划实施计划和生产生活用电、汽油供应保障措施给落实到位,杜绝出现缺电、汽油供应断裂等情况。采取措施确保节约、高效用电。力争完成从老挝进口电力用的数条输电线路(Nam Sun – Nong Cong 200kV输电线路,Monsoon – Thach My 500kV输电线路等等)。
k. 各部委、机关和地方政府、业主、施工单位抓紧时间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尽快完成森林、农田、防护林地、特用林地用途变更、征地补偿等手续及其他事项,确保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500kV三回输电线路(广平省~兴安省,519公里长);对故意刁难、不尽责、影响项目施工进度的组织和人员予以严厉处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环境资源部应在2024年6月10日前主动对相关9个地方进行检查和处理。
l. 尽快开展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并及时梳理、作出相应的补充、调整,以充分发挥政策的作用、合理安排资源;进一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新机制、政策、方案,以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帮助企业和老百姓;集中精力、及时彻底处理长期存在的问题。
m. 着重落实政府总理在2024年5月20日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手续简化的第16/CT-TTg号指示中所交付的各项任务;对政府总理在2024年2月28日签发的第206/QĐ-TTg号决定中所述的2024年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的在线公共服务进行流程重置,确保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各部委尽快梳理、制定经营活动相关许可简化方案(详见2024年重点行政手续改革计划)并提交政府办公厅汇总、报告政府总理。
n. 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己方的数字化转型提案,并交由部长、机关手掌、省级人民委员会亲自指导(与06号提案相同),杜绝重叠交叉,消除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所遇到的瓶颈。
o. 进一步发挥由政府成员担任组长的26个工作组(详见政府总理于2023年4月24日签发的第435/QĐ-TTg号决定)和5个工作组(详见政府总理于2023年3月14日签发的第号决定)的作用,以加快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解决生产经营的存在问题、落实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p. 各部委、机关根据各自的分工将各项提案、报告准备好并上报政治局、书记处,确保符合进度、质量要求以及政府、政府常务、政府总理的指导精神。政府成员、政府机关首长根据各自的任务参加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的各场讨论会;主动报告并对国会代表、选民、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配合国会下属机关采纳意见、解释说明、完善相关资料和报告,保证满足质量、进度等要求。
q. 被安排牵头起草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发的法律、决议的实施细则的部委、机关应集中精力加快起草进度,在报审、报政府和政府总理签发过程中与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协调与配合,确保满足质量、进度等要求。
2. 关于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具体任务: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抓紧时间落实本决议附录所述的事项。
II. 关于公共投资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政府基本上同意计划投资部于2024年5月31日发出的第4206/BC-BKHĐT号报告。截止2024年5月31日,各部委、机关和地方政府已经分配634.6万亿越南盾、完成政府总理下达计划的95.6%;预计拨付148.2万亿越南盾、完成计划的22.34%,与去年同期差不多(22.22%)。表彰资金拨付率高(完成计划的25%以上)的11个中央部委和30个地方政府。批评资金拨付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2个中央部委和29个地方政府,批评资金拨付率为零的04个中央部委。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政府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
1. 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主动指导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加强项目检查和问题整改,对故意为难、阻碍公共投资资金的下达和拨付进度的业主、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个人予以严厉处置。
2. 调整或报请国家有关部门调整2024年资金计划,以将提款进度慢的项目的资金调转给提款进度快、需要增加资金的项目;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以加快国家重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和各国家目标计划的进度。
3. 计划投资部牵头、配合财政部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
a. 抓紧时间就中央、地方2021-2025年公共投资中期计划项下项目的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时间延长向政府总理汇报。
b. 在2024年6月内报告政府,以报请国家有关部门下调尚未完成资金拨付或分配(详见2024年5月7日的第65/NQ-CP号决议)的各部委、地方政府的2024年中央预算资金投资计划,以调转给拥有以下项目的其他部委、地方政府:国家重要项目、重点项目、高速公路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互联互通项目;已纳入2021-2025年公共投资中期计划但尚未列入2024年中央预算资金投资计划的项目;政府总理在2021-2025年公共投资中期计划中安排的可行、可提款的新投资准备任务。
c. 研究、起草并在2024年6月20日前报告政府总理、政府,随后报请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发关于2026-2030年国家预算公共投资专项资金分配原则、标准和限额的决议,做到有核心、有重点、不分散,中央预算资金向跨省、跨区、跨国的大型项目倾斜,地方预算资金向省内辐射带动性强的项目倾斜。
d. 起草、报请政府总理下达关于制定2026-2030年公共投资中期计划的指示,在2024年7月15日前汇报政府总理。
III. 关于3项国家目标计划执行情况
政府基本上同意计划投资部于2024年5月31日发出的4209/BC-BKHĐT号报告。为了优质高效地开展各国家目标计划,政府要求:
1. 各中央部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主动关注、了解各地在执行各项国家目标计划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书面形式回复、引导并同时抄送63个省市以供参考、执行;以合适的形式加强培训、解答业务专业、分管领域等方面的问题;尽快修改、补充相关的指南或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帮助各地政府加快提款进度,确保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
2. 各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
a. 积极主动加强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专业部门在各项国家目标计划实施过程中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神。对各项目、子项目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按可行性、经济性、提款可能性排列优先顺序,进而给予相应的投入和支持,做到快速、节约、高效;避免来自投资过于分散的风险和失误。
b. 抓紧时间按照特殊机制(详见国会于2024年1月18日通过的第111/2024/QH15号决议,关于针对各项国家目标计划的特殊机制政策)修改、补充或报请省级人民大会修改、补充涉及各项国家目标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的文本;积极进行信息共享和交流学习,以推广各项国家目标计划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好模式、好做法。
c. 尽快梳理、起草第111/2024/QH15号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其中对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出具体的评价,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于2024年6月25日前发给计划投资部汇总、报请国家目标计划中央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团以合适的形式在2024年7月内与各地政府进行沟通和交流。
3. 司法部在2024年6月10日前向政府总理提交书面报告,关于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涉及补充可享受2021-2025年国家持续减贫目标计划项下政策的低收入人群确定标准的建议。
4. 计划投资部在2024年6月20日前报请政府总理颁发关于国家数据库创建、国家目标计划监督考核系统在线报告制度的规定,并完成国家目标计划监督考核系统的设立。在此基础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民族委员会抓紧时间起草、完善每一项国家目标计划的管理系统,在2024年6月内与计划投资部的系统实现数据连接。
IV. 关于按照政府办公制度第3条第4款的规定向政府报告
按照政府办公制度,财政部在会上就采纳意见、完善2022年国家预算决算报告进行报告;计划投资部就采纳意见、完善2021-2025年中央预算资金中期投资计划的分配以及2024年已完成投资手续、使用2022年中央预算增收部分金额的项目、任务进行报告;政府办公厅就采纳意见、完善上报第十五结果第七次会议的行政手续存在问题、缺陷的梳理、处理结果报告进行报告。
政府办公厅跟踪、督促、汇总并向政府、政府总理汇报本决议的执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