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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
文号:19/NQ-CP |
2021年4月10日于河内 |
政府2021年4月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规定;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1年5月2日召开的2021年4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问题以及新冠疫苗进口、生产和接种等问题
全球新冠疫情依然严峻,特别是越南周边国家疫情愈演愈烈,国内多地区4月29日以来发生本地感染病例,对我国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困难。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狠抓疫情防控,及时遏制疫情蔓延。然而,部分地区和机关单位出现放松警惕,疏于防护的现象;外国人入境管理和居留管理工作仍然存在漏洞。新冠肺炎病毒变种,感染速度和检测难度增加,疫情大规模爆发风险较大,一旦有所疏忽,放松防范将会导致疫情爆发。因此,政府要求:
各部门、各地方领导人加强监督,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不出现任何漏洞;面度疫情要慎终如始,保持冷静,决不能麻痹大意和放松警惕,但也要避免恐慌心理,疫情防控中杜绝采取过激手段、极端做法。全国人民团结一心、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抗击疫情。从防护转为主动阻击疫情;吸取过去以来疫情防控经验,采取创新和更有效的举措。
严格落实中央书记处,政府,政府总理和国家防控疫情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本着“防疫如防敌”精神,把人民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继续遵守执行5K原则,加上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杜绝出现麻痹大意和放松警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行为。加强科普宣传助力疫情防控。各部门、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和卫生部的指导意见,主动为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采取扶持措施,保障民生民计,关照弱势群体。
卫生部指导有关机构、地方制定防疫应急预案,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各项准备;制定国内出现3万病例的应急备案。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疫情形势,精准把握疫情程度,以采取准确防疫措施,为防疫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卫生部落实好政治局,书记处的50-CV/VPTW号指导文件和政府21/NQ-CP号决议,尽快进口疫苗,有力地推进疫苗接种,逐步扩大人群的覆盖范围,尽可能让更多群众接种疫苗,确保新冠疫苗接种安全有序开展,确保疫苗采购和接种公正、公开、透明。加快国产疫苗研发和生产。作好疫苗进口和接种计划曝光;政府将于5月份举行针对疫苗问题的专题会议。
国防部,公安部,卫生部以及边境地区加强陆路水路口岸边境出入境管控,坚决防范和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行为。制定隔离场所监督制度,确保隔离工作安全、有序。
通信与传媒部加强宣传工作,客观准确报道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防疫工作重要性,加强防范意识,保持理性、不恐慌,客观冷静应对疫情。
政府同意为通过陆路口岸回国,须进行隔离的越南公民提供隔离费用补助(包括运送费用,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费用等)。
二,关于政府01/NQ-CP号决议落实情况;2021年4月份及前4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政府认为2021年4月份及前4个月越南经济社会继续呈恢复发展态势,宏观经济运行稳定,四个月消费物价指数CPI增长0.89%,为2016年最低。货币市场、信贷和汇率稳定,贷款利率下降,银行流动性充足。4个月财政收入完成年预算的40.5%,同比增加7.3%,按照52/2021/NĐ-CP议定延长缴税期限,涉及税款24万亿越南盾;提请上级机构允许将2020年财政支出省下的12.1万亿越南盾转入2021年购买新冠疫苗的费用。4个月全国商品出口金额同比增长29.5%,贸易顺差12.9亿美元。工业生产指数做同步增长10%,其中制造业增长12.7%。
公共行政效益和省级竞争力持续优化,文化、社会、环保等领域得到重视,民生得到保障和改善,2020年中部地区洪灾重建工作基本完成;确保国家安全,外交工作有力推进,越南成功担任2021年四月份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通过东盟领导人峰会彰显越南在本地区的积极作用和重要角色。
然而,越南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公共投资资金落实有所转变但进展依然缓慢。多家企业、尤其是服贸企业遭到困难。劳动力市场恢复慢,房地产、证券市场存在风险,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特别是弱势群体受到疫情严重影响。
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抓好落实党、国会的决议和政府01/NQ-CP号 , 02/NQ-CP,45/NQ-CP 号决议。重点落实以下任务:
坚持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目标,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控制通胀。发挥自主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打破一切瓶颈,整合各方面资源,推进国家快速发展,加快行政改革,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有利条件。积极推进数字转型,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各领域数字化优化升级。
计划与投资部扎实推挤公用投资资金拨发进度,但要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对过去以来公用投资资金拨发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快公用投资资金拨发进度的措施并请示政府常务委员会;加强对工业区成立、扩建的监督,2021年6月内汇报政府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地方坚决将使用效率低的资金转入效益好的项目,检查2021年第二季发展计划,采取适当措施,力争完成2021年经济增长目标。
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节约日常支出,杜绝铺张浪费,严惩违规行为,加快各省、市财政收入工作,制定财政预算分层管理方案,确保中央预算的主导作用和地方预算主动性、灵活性,2021年5月25日之前向政府常务委员会汇报。密切关注物价走势,注意原材料涨价问题,及时采取控制通胀措施。 提请政府向国会报告关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法修改案,研究国际惯例和根据越南实际情况,完善会计和审计标准。
央行继续灵活运用货币政策,稳定汇率和货币市场,确保金融流动性充足,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推动经济增长。央行指导商业银行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人民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