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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新任市委书记陈流光
8月25日上午,胡志明市市委召开会议,公布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越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与战略部部长陈流光与会。
中央政治局的决定免去阮文年同志的胡志明市市委书记职务;改任越共十四大文件起草小组常务副组长。
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任命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与战略部部长陈流光为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陈流光同志1967年出生,越南西宁人;公共管理硕士,机械工程师。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陈流光同志曾担任西宁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西宁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海防市委书记、市国会代表团团长;政府副总理;越共中央经济部部长;越共中央政策与战略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