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政府新闻网
越南对12个国家的公民实施免签政策
第44号决议,越南政府决定对来自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瑞典、挪威和芬兰等12个国家的公民实施免签政策。
这些国家的公民可自入境之日起在越南停留45天,无论护照类型或入境目的如何,只需满足越南法律规定的入境条件即可。该政策自2024年3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3月14日,可根据法律规定考虑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