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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前,国会主席阮富仲已明确指出了关于立法工作问题,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家法律7项草案进行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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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主席阮富仲在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发表讲话 |
国会主席阮富仲同志建议草案委员会,审核机关与有关单位必须早日整理所达成一致的一系列法律草案计划旨在能够在国会第12届第6次会议上进行讨论。
关于国会监察工作,国会主席要求必须全面地提高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内容的质量,为第12届国会会议监察第六次会议工作提供了最好条件,同时能够制定出决议。
关于国会询问问题,国会主席认为,这次会议询问质量良好。受到了全国舆论的高度评价。常务会员会必须综合所有报告意见递交国会代表与有关单位加以继续监督已通过询问的问题。
国会主席同时也催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国会常务委员会所召开的自9月9日至18日的第23次会议与自9月30日至10月3日的第14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在本次会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了国家法律委员会关于清化省作原告的仙山公司与何静省作被告的周俊有限公司之间的经济合同分歧的解决结果报告。
通过审查、讨论国家教育法与政府递交文件以及国会下属的国家青少年文化教育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报告内容, 国会常务委员会各代表就法律草案的补充、删改内容必要性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观点。
按计划,国家教育法草案的补充、删改内容在国会第12届 第6次会议正式讨论、通过之前将受到国会常务委员会下轮会议的继续讨论。
编译: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