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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办主任、外交部长王毅——图片: VGP/海明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12月1日在政府总部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办主任、外交部长王毅共同主持越南—中国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15次会议。
会上,双方回顾2022年7月第14次会议以来的双边关系新进展,一致认为,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持积极发展态势并取得诸多重要成就。
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务实有效措施促进经贸投资健康、可持续合作——图片:VGP/海明
关于未来期间合作方向,双方讨论并确定下列核心工作,即:加强高层和各级别互访,有效展开两党、越南国会与中国全国人大、越南祖国阵线与中国政协的交流合作机制;发挥两国外交部在促进合作领域的重要作用,展开好国防安全交流、执法等机制。
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务实、有效措施以促进经贸投资合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中国对越南使用先进技术、环境和谐领域投资,配合解决所存在项目的障碍,加快展开在越南无偿援助项目进度。
双方也同意大力推进科技、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卫生领域合作,扩大文化、教育、旅游、民间交流合作;加强在多边论坛上相互支持。
陈流光副总理建议,双方协调提高越中边界口岸、通道、市场的货物通关效率,加快为越南农水产品打开市场;早日完成在海南省海口设立越南贸易促进办公室的手续;为越南在中国展开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和参加在中国博览会提供有利条件。
陈流光副总理建议双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尤其是铁路;促进旅游合作达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的水平;继续支持、鼓励各地提高既有合作机制效果,尤其是交流、直接交换等方式。
关于陆地边界,双方评估,总体稳定,陆地边界委员会双方分会在边界管理工作中密切配合;及时交谈解决所发生问题,开放、升级口岸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助于巩固陆地边界,促进两国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双方就海上问题坦率交换意见,同意继续遵守两国高层共识,其中包括 《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促进海上谈判取得务实进展。
陈流光副总理强调,双方需管控好和妥善处理分歧,符合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法;同东盟各国加快谈判、早日达成务实、有效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符合于国际法和UNCLOS 1982,为维护地区和东海的和平、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