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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劳动者租房补贴的发放
为了进一步有效实行劳动者租房补贴政策,范明正总理要求各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抓紧时间按照政府总理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和7月3日签发的第08/2022/QĐ-TTg号决定和第791/QĐ-TTg号决定指导、组织实施劳动者租房补贴的发放,不得延迟,确保补贴及时、补贴对象准确无误,做到公开、透明,杜绝钻空子;对政府总理负起全面责任。
范明正总理交由劳动伤员与社会部牵头、配合财政部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各地政府;抓紧时间检查、确定延迟的原因,进而按照政府总理于2022年7月13日签发的第4379/VPCP-KGVX号公文中所给出的指导意见采取措施加快劳动者租房补贴的发放;配合财政部及时处理在各部权限范围内的问题和困难;超出权限范围的,则报请政府总理研究、决定。
* 政府总理于2022年3月28日签发了关于实行劳动者租房补贴政策的第08/2022/QĐ-TTg号决定。补贴对象为在职劳动者和刚刚返回劳动市场的劳动者,补贴额度分别为50万越南盾/人/月和100万越南盾/人/月。各地政府最晚于8月15日完成租房补贴的发放。
截止2022年7月19日,在全国63个省市中只有24个省市进行租房补贴的发放,已收到租房补贴25.25万人。劳动者租房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按照劳动伤员与社会部的估计,大约340万人能享受租房补贴,补贴发放金额高达6.6万亿越南盾。但截止目前,只有20多万人收到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