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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成立民营经济发展提案制定指导委员会,拟促进民营经济有效运营
根据本决定,范明正总理为指委会主任。
指委会各位副主任包括:政府副总理阮志勇(指委会常务副主任,亲自指导制定提案);政府副总理胡德福;财政部部长阮文胜。
指委会各位委员即:财政部副部长高英俊;建设部副部长阮越雄;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黄忠;内务部副部长阮孟姜;司法部副部长阮青秀;国防部副部长武海产上将;公安部副部长范世松上将;外交部副部长阮明姮;工贸部副部长范氏胜;文化、体育暨旅游部副部长胡安峰;教育部副部长黎晋勇;卫生部副部长黎德论;民族和宗教部副部长伊荣德(Y Vinh Tơr);科技部副部长范德龙;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梅氏秋云;越南央行副行长范青河;政府监察总署副总署长杨国辉;河内市人委会副主席张越勇;海防市人委会副主席陈文军;岘港市人委会常务副主席胡琪明;芹苴市人委会副主席王国南;顺化市人委会副主席潘贵芳;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副主任阮鸿山;越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武成兴;第十五届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副主任范翠贞;国会办公厅原副主任阮仕勇;国家教授职称委员会副主席黄文强。
指委会负责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提案,促进民营经济有效运营,以提交政治局颁发民营经济决议。指委会根据兼任制度工作,按照集中民主、公开讨论,确保统一指导原则。
指委会主任按计划主持会议,必要时召开非正式会议,可委托指委会副主任主持会议,讨论决定指委会的若干具体问题。
财政部是指委会常务机关,协助指委会展开制定提案。
财政部部长、指委会副主任指导决定成立提案制定撰写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