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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VGP
5 月 23 日,越南外交部就东海形势举行国际新闻发布会。

在记者会上,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说: “自越南5月7日召开有关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在越南海域非法开钻作业的国际新闻发布会,越南一直保持克制,通过一切和平措施和对话渠道 以和平解决东海问题,但中方却在钻井平台周围海域增加部署船只,包括军舰和飞机,对越南海上维权执法力量施压和威胁。
中国多次污蔑越南,将制造东海紧张局势的责任退给越南,同时不断宣扬所谓中国对黄沙群岛 ‘ 拥有主权’的言论。
越南外交部国家边界委员会副主任陈维海强调,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充分地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多个世纪以来(至少17世 纪以来),自从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还是无主岛屿时,越南已确立和行使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越南历代王朝已和平地、持续地实施对上述两个群岛的主权。 并没有遭到任 何国家反对
陈维海表示, 法属时期,法国政府继续以越南的名义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实施主权管辖,同时驳斥其他国家对这两个群岛的主权声索。1951年9月在 旧金山举行的会议也承认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
此后, 根据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定书,法国撤出越南,越南共和政府接管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 越南共和政府已宣布对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拥有主权,并对上述两个群岛实施主权管辖。作为参与1954 年日内瓦会议的一方,中国应非常清楚,中国有责任尊重此次会议所签署的国际文件。
1974 年,中国使用武力非法侵占越南黄沙群岛。越南共和政府和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都强烈反对这一行为。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以武力侵占他国领土。
中国外交部的正式文件—— 1988 年 5 月 12 日的备忘录也明确指出,“ 侵略不能 构成主权 ”的国际法律原则。 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承认中国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因此,中国宣称其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是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中国近日蓄意错误援引了越南政府已故总理范文同 1958 年的公函,企图歪曲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主权的事实。
中国在 2014 年 5 月 6 日举行的国际记者会的新闻稿、文章以及中国官方的发言均宣扬“ 越南在中越争议海域共划出 57 个油气区块 , 其中在产 的油气田有七个,钻井平台有 37 个 ”的言论。 对于这一问题, 越南 国家油气集团(PVN)总经理杜文厚强调,中国从未提出能够证明这个观点的法律依据。
可以肯定的是,越南的一切油气活动都是在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越南大陆架范围内进行,被国际社会认可。许多外国石油公司已同越南签署合同,在越南大陆架范围内的油气区块合作勘探和开发石油。
长期以来, 越南对自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有效管理和开发,其中包括油气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