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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氏青在6月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知——图片:VGP
按此,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7条,2014年国会组织法第40条;第13届越共中央委员2022年6月6日颁发的第17-NQ/TW号决议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关于免去阮青龙的国会代表资格的建议,撤销阮青龙的第15届国会代表资格和解除2021-2026年卫生部部长职务。
根据国会关于免去阮青龙的第15届国会代表资格的决议,参加表决的永隆省国会代表团有454名代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0.98%),其中,449名代表赞成,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9.98%,2名代表不赞成(占国会代表总数的0.40%),3名代表不参加表决(占国会代表总数的0.60%)。
根据国会批准政府总理建议革职2021-2026年卫生部部长处分的决议,参加表决国会代表共有453名(国会代表总数的90.38%),其中,444名赞成票(88.98%),2名代表不赞成(0.40%),5名代表不参加表决(1%)。
阮氏青主任表示,职权机关的结论确定阮青龙在任职期间在管理上缺乏责任感、纪律松散;对越亚公司在检测试剂盒价格谈判暂时和正式登记注册过程中提供支持,在颁发新冠肺炎检测卫生装设备价格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等问题。
此前,6月6日召开的紧急会议上,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对阮青龙执行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要求职能机关根据规定对于被党纪律处分的个人立即审议处理。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的结论,朱玉英、阮青龙二人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各方面都出现了退化和腐化;违反了党员应以身作则及不得做的规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造成国家预算的巨大损失和浪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