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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正总理要求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管理
本通知寄给越南央行行长;公安部部长、贸工部部长、财政部部长、司法部部长、科技部部长、通信新闻部部长、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本通知指出:过去时间,政府总理于2023年12月27日签发关于采取措施对黄金市场的监管的第1426/CĐ-TTg号通知;政府于2024年2月5日签发关于指导越南央行抓住世界和国内黄金价格波动以及时出台保持黄金市场稳定的举措的第20/NQ-CP号决议;政府领导签发多项指示文件,敦促越南央行和有关机关立即采取措施对黄金市场的监管。
为了加强采取措施管理和促进黄金市场安全、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政府总理要求:
一、越南央行主持、配合有关机关:
(一)、严格、充分、有效落实政府2024年2月5日的第20/NQ-CP号决议,关于保持黄金市场稳定的各项措施、任务;政府总理2023年12月27日的第1426/CĐ-TTg号通知;政府总理2024年2月15日的第06/CT-TTg号指示;政府领导2024年2月17日在第1035/VPCP-KTTH号提出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件。
(二)、继续抓住世界和国内黄金价格波动情况,以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保持黄金市场稳定运行;全面评估和仔细分析,进而及时按规定提出有效措施,处理近期国内和国际黄金价差异较大状况;不让对汇率、利率、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国家货币金融安全产生消极影响;向政府总理报告2024年3月展开实施结果。
(三)、全面审查与黄金市场监管和金条、黄金首饰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框架、机制和政策。
(四)、立即对黄金市场和金条经营企业、店铺等开展专项督察。
(五)主动通信宣传,及时提供公开、透明的金融、货币、外汇、黄金市场管理政策的信息,增强对越南盾价值的信心,稳住民众心理,得到社会认同。
二、公安部主持、配合越南央行及检察机关、法律保护及职能机关根据规定立即采取措施,严厉处理黄金市场和黄金运营活动中违法行为,尤其是走私、操纵、投机、哄抬价格等行为。
三、公安部、工贸部、财政部、司法部、科技部、通信新闻部、有关部门及地方根据智能权限和分工任务,配合越南央行对黄金市场的管理,及时提供信息,主动处理自己负责的事务,超过权限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政府办公厅抓住情况,根据职能任务促进管理,超过权限向政府总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