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会安的外国人——图片:广南报
范秋姮发言人重申,越南主张为外国人出入境和在越南居留提供有利条件,进而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范秋姮表示,近日,根据旅游发展刺激计划,越南政府颁发对12个国家公民实行免签政策的第229号决议。
根据本决议,越南对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匈牙利、卢森堡、荷兰、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士等12个国家公民实行免签政策,自入境之日起,旅游目的,停留期限为45天,根据越南法规,具备入境条件,不区分护照类型。
入境越南旅游免签的上述国家公民实施期限从2025年8月15日至2028年8月14日。
此前,2025年3月7日,政府颁发关于对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及北爱尔兰、俄罗斯、日本、丹麦、瑞典、挪威、芬兰等国实施免签政策的第44号决议。
这样一来,迄今,越南单方面对入境越南旅游的24个国家实施免签。
政府亦颁发221号决定,就对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属于特殊优待对象的外籍人员实行有期限的免签政策。
按此,特殊优待对象包括:越南党、国家领导邀请的外国嘉宾、学者、专家、投资者、从事文化艺术以及其他特别情况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