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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Nghị quyết Chính phủ thường kỳ tháng 4/2024

VGP-

09/17/2024 08:00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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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 自由 –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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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5/NQ-CP

2024年5月7日河内


政府

决议

I. 关于2024年4月和前4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政府一致认为:2024年4月,国际形势继续发生复杂变化;战略竞争激烈,个别国家和地区军事冲突持续加剧,对全球稳定发展构成潜在威胁;世界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风险;自然灾害、气候变化极其复杂,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影响。但在以阮富仲总书记为首的政治局、书记处的及时全面领导下,在国会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人民群众、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在国际友人的大力支持下,在政府、政府总理、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及时主动指导下,2024年4月经济社会继续呈现良好复苏态势,比2024年3月和前3个月好;总的来说,2024年前4个月,几乎所有领域状况比2023年好。

宏观经济运行稳定,通胀得到抑制,农业、工业、服务业均呈增长态势,各大经济平衡得到保障。2024年4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增长0.07%,前4个月平均增长3.93%。货币市场、汇率及时得到合理的调整;银行体系流动性得到保障。2024年前4个月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的43.1%,同比增长10.1%,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社会保障及其他重要、紧迫的开支。2024年4月和前4个月货物进出口总额分别为612亿美元(同比增长15%)和2388.8亿美元(同比增长15.2%),其中出口增长15%、进口增长15.4%;实现贸易顺差84亿美元。2024年前4个月,引进FDI近93亿美元、同比增长4.5%; FDI到位资金约63亿美元、同比增长7.4%;许多世界一流科技企业有意对越南的电子、半导体、可再生能源等领域进行大规模投资。

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继续呈现稳定发展势头。20244月工业生产指数(IIP)环比增长0.8%、同比增长6.3%;2024年前4个月同比增长6%;采购经理指数(PMI)达50.3点,新订单量持续回升;茶荣、庆和、富寿、北江、清化等省增速较快。继续加快各战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度;甘霖—永好高速公路已经建成,演州—百物项目举行技术性通车仪式,发挥有力的辐射带动作用。农业保持稳定发展势头,国家粮食安全得到保障。服务业强势恢复;2024年前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长2%、同比增长9%;2024年前4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5%。2024年4月接待国际游客近160万人次,同比增长58.2%;2024年前4个月接待国际游客近620万人次,比同期增长68.3%、比2019年(新冠疫情爆发前)增长3.9%。2024年4月新注册和恢复营业企业数量约8.13万家,同比增长3%。继续集中精力解决生产经营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际许多权威机构对越南政府的指挥、指导给予积极的评价,同时对越南经济发展前景保持乐观态度。

文化、社会等领域得到加强;举行一系列文艺活动庆祝雄王忌日、南方解放日、五一劳动节等等。奠边府战役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同步开展新的小学、初中、高中教育计划;做好2024年高中毕业考试、大学考试的准备工作。疫病防控、看治病等工作继续得到应有的重视;确保医疗物资设备、药品供应充足。社会保障、群众就业和生计等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前4个月,向群众发放大米近1.85万吨;社会政策信贷支持超过90.6万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至2025年临时房屋、破旧房屋消灭"活动。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收入没有变化或增加的各类家庭所占比例为94.8%(环比增长0.7%)。

立法、行政改革、国家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得到有力推进。重点指导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所需资料、报告的准备工作。国防安全得到巩固和加强;国家独立和主权得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保障,尤其是五一劳动节期间;集中精力指导加强消防工作。防腐反贪、厉行节约、反浪费等工作继续得到重视。积极斗争、反驳错误、歪曲的观点和思想。有效落实对外工作,大力推动各项经济外交活动,将各项国际承诺和协议落实到位;越南的国际地位和威信继续得到提升。

但在取得不少成绩的同时,我国经济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面临的困难挑战还很多。在金价、美元汇率上升以及石油、基本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背景下,经济增长、通胀抑制、宏观经济大盘稳定等面临很大的压力。信贷增长出现复苏迹象但后劲不足,国民经济的资金吸收能力较弱,信贷获得率仍然不高;坏账率呈上升趋势;120万亿越南盾信贷计划进度不及预期。个别领域的生产经营存在很多困难;工业生产复苏缓慢。消费需求增速偏低;出口市场的恢复态势仍不稳定。企业债券、房地产等生产尽管有所好转但还存在很多困难。黄金市场监管工作不到位,国内国际金价差价较大。极端恶劣的天气尤其是北部山区的龙卷风与冰雹,中部、西原各省的酷热与干旱,九龙江平原地区的局部缺水、盐渍化等等对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带来负面影响,给森林防火工作造成一定难度。部分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尤其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灾区。个别地方治安秩序、高科技犯罪、网络诈骗等情况较为复杂。一些法律规定、行政手续存在缺陷,没能及时消除。部分干部、公职人员互相推诿、扯皮、怕出错、怕担责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整治。

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国际形势继续呈现复杂难测态势;大国之间的战略、地缘政治竞争激烈;全球经济呈恢复趋势但后劲不足,2024年个别经济体的通胀和利率压力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复苏势头,但困难和挑战比机遇多,外部不利因素和内在缺陷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带来较大影响。

在此情况下,政府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政府机关首长、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贯彻年初早已确定的调控方针和政府于2024年4月5日签发的第44/NQ-CP号决议所定的"5决心"、"5保证"、"5推动"精神;继续发扬已取得的成绩;在组织落实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国会、政府在各项决议、书面结论中所述的任务、措施方面应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及时;在指导、调控方面保持密切配合;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一贯坚持优先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宏观经济、抑制通胀、确保国民经济各大支撑平衡的目标;积极解决所发生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完成和超额完成2024年各项指标和任务;其中,重点落实以下事项:

1. 各部委、机关和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a. 密切跟踪地区和国际形势;做好分析、预测工作;做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及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相匹配,对突发事件作出及时有效的政策反应。集中精力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和群众获得贷款创造条件。采取措施将120万亿越南盾的经济适用房信贷支持方案落实到位;有效处理呆坏账、弱差银行,有助于确保信贷机构的系统安全和稳定。

b. 严肃财经纪律;采取措施确保不漏征、不错征、不晚征,扩展收入来源,开辟潜在收入来源;继承、发扬在电子发票相关规定执行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力争创效增收,严格控制支出,彻底节约开支尤其是经常性开支,为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和薪资改革、社会保障政策安排好资源。

c. 主动掌握货物市场、供需及价格情况,进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市场和价格稳定,尤其是必需品、住房和粮食、食品。对价格上涨的商品进行梳理和分析,进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调控方案;对电价、医疗教育价格和政府定价商品价格的调整对通胀、企业、群众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调价的对象、时间、程度的路线图,确保符合既定的通胀抑制目标。

d. 促进投资、消费、出口灯传统增长动力的发展,有效利用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循环经济、知识经济、共享经济、区域互联、城镇化、新兴产业等新增长动力。

đ. 保证国内市场石油供应充足。杜绝生产经营、日常生活用电供不应求的情况发生;随时做好电源供应和电源点调配的准备,做到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尤其是酷暑高峰期;将第八号电力规划实施计划落实到位;加快在建项目的进度,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加大贸易促进、产品推介、国内消费刺激的力度;进一步推进越南人优先使用越南货的运动;通过数字平台、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产品分销。

e. 采取措施加大出口力度,尤其是大型市场、潜在市场,充分发挥已签自由贸易协定(FTA)的作用;加快与清真、非洲、拉丁美洲、中东等新市场的FTA签订;给予企业的出口货物通关便利,帮助企业及时满足针对出口货物的新标准、绿色标准。

g. 积极主动吸引大规模、先进技术、附加值高的加工制造、电子、半导体、人工智能、氢能等产业的外资流入。重点解决、处理优惠机制、法律手续、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难题,以推动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必要时报请国家有关部门解决。集中精力解决所存在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尤其是主要生产经营领域的各集团、国有总公司的投资资源的作用。加快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投资进度,为群众获得经济适用房购置权创造条件。

h. 加大公共投资专项资金的拨付力度;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引导私人投资;督促加快各重点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尤其是国家战略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跨省跨区项目。集中精力在2024年第二季度完成剩下规划的编制;抓紧时间颁发并将已获批准的规划实施计划落实到位。

i. 集中精力完善法律、体制,加强行政流程优化、行政手续简化和营商环境改善。进一步发挥指导委员会、工作组、区域协调理事会等机制的作用。严肃纪律;一步步将长期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给彻底解决,尤其是分级放权方面的;坚决修改、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对国会、政府下属工作组所指出的不合理的法律规定进行修改。

k. 按照政府办公厅的指导,抓紧时间统计、梳理、制定经营活动相关许可证简化方案(详见政府总理于20241月25日签发的第104/QĐ-TTg号决定),最晚在20245月内向政府办公厅提交梳理结果和方案,由政府办公厅汇总、报告政府总理。加快执行已获政府、政府总理批准的行政手续分级受理方案和经营活动、居民管理相关行政手续、公民个人证件简化方案。

各部、部级机关按照2023年身份识别卡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完成身份识别卡信息集成工作,并在国家居民数据库的基础上对各自管辖的数据库进行梳理、更新、调整和补充,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

l. 集中精力开展全程在线公共服务、集成流程重置梳理、于2024年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提供,详见政府总理于2024年2月28日签发的第206/QĐ-TTg号决定,做到按期保质高效;进一步对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的在线公共服务流程进行梳理、评价和调整,做到以人为中心。

m. 优先调动资源,加快国家数字化转型、06号提案、通信安全、网络安全等任务和方案的落实进度(详见政府总理下发的国家数字化转型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于2024年2月11日下达的第04/CT-TTg号指示、于2024年4月7日签发的第33/CĐ-TTg号电函)。按照国家数字化转型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举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专题会以。

n. 组建精简、高效的组织架构;尚未完成岗位设置审批的部委、机关、地方政府应抓紧时间完成管辖范围内各行政机关、公立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审批;定期进行工作岗位梳理、更新和调整,确保符合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积极主动了解各部委、地方政府的难题,进而指导、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o. 将有功人士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在2024年5月20日前将临时房屋、破旧房屋消灭基金成立方案上报政府、政府总理(详见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5月1日签发的第2899/VPCP-KTTH号公文)。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牵头、协同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财政部和相关机关在2024年5月25日前向政府总理提出关于基金成立和捐款呼吁的建议。

p. 进一步塑造高质量人力资源,助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注重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领域。集中精力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应对工作,尤其是龙卷风、酷暑、冰雹雨、干旱、盐渍化等等。主动制定调节计划和方案,确保满足生活、农业生产、电力生产对水的需求。

q. 确保国防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加强经济外交。继续将各项国际条约、国际协议给落实到位;积极建议签订贸易、投资、能源、数字化转型、环保、绿色增长等领域的新国际条约、国际协议,确保符合党的政策、大方向和国家的法律规定。

r. 被安排牵头起草第十五届国会通过的法律、决议的实施细则的部长、部级机关首长在党的方针、国家政策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抓紧时间起草、上报和颁发,确保满足质量、进度等要求,其中应当贯彻加强分级放权、合理分配资源、加强监督检查、行政手续简化、为群众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条件、防腐反贪的原则。集中精力做好立法、资料报告完善的工作,以上报第十三届第九次中央会议和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

2. 关于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具体任务: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抓紧时间落实本决议附录所述的事项。

II. 关于公共投资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政府基本上同意计划投资部于2024年5月3日发出的第3307/BC-BKHĐT号报告。截止2024年4月,各部委、机关和地方政府已经分配631.80万亿越南盾、完成政府总理下达计划的95.2%;拨款115.9万亿越南盾、完成计划的17.46%。然而,还有21个部委、机关(一共44个)和23个地方政府(一共63个)尚未分配或分配不完政府总理下达的计划;6个部委、机关尚未进行拨付。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进度,政府要求:

1. 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强力指导业主尽快对被允许延期的经济社会复苏和发展计划项下资金进行转移。加大对各自负责落实的任务、项目的进展、进度的监督、检查、稽查力度。

2. 外交部、政府办公厅、越南科技翰林院、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河内国家大学、社会政策银行抓紧时间落实2024年投资资金拨付计划。

3. 计划投资部牵头、协同财政部和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尽快汇总、报告政府总理,旨在报请国家有关部门下调2024年中央预算投资计划(与各部委、地方政府截止2024年5月15日尚未分配下去的资金相对应;不包含拟分配给3个国家目标计划的资金,拟分配给正在报请国家有关部门调整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项下的任务、项目的资金),以调转给需要增加资金的其他部委和地方政府,加快各项任务、项目的完成和拨付进度。

4. 财政部集中精力推动内资外资支出控制(电子凭证、数字签名)、支出流程和请款资料简化等方面的行政手续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的后检工作。研究并为政府修改、补充ODA资金、优惠贷款资金再贷款的规定出主意,做到越南与贷款方之间的规定、手续相协调。

5. 资源与环境部指导各部门、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料场安排等工作,协助承包单位进行租地补偿金的计算,以便于开展料场开采工作。

III. 关于3项国家目标计划执行情况

政府基本上同意计划投资部于2024年5月3日发出的3302/BC-BKHĐT号报告。为了优质高效地开展各国家目标计划,政府要求:

1. 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主动梳理、修改、补充或报请国家有关部门修改、补充落实各项国家目标计划所需的实施细则和指南;组织落实国家目标计划中央指导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项下的任务,详见2024年4月8日的第54/QĐ-BCĐCTMTQG号决定,力争完成国会下达的各项目标、指标,决心实现资金拨付率100%的目标。

2. 各项国家目标计划的牵头机关尽快指导研究、实行国会审议通过的特殊机制(详见2024年1月18日的第111/2024/QH15号决议);及时汇总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若有)并发给相关部委和机关以及时获得指导,同时抄送计划投资部,由计划投资部汇总、报请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 计划投资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民族委员会继续与相关部门在培训、跟踪、监督方面保持密切协调与配合,旨在及时了解情况、对各项国家目标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汇总、给各地政府解答或报请中央指导委员会研究解决。

4.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民族委员会牵头、配合作为国家目标计划项下子项目业主的部门按规定对2024年财政预算中每一项国家目标计划的事业经费分配方案进行汇总,在2024年5月12日前发给财政部汇总、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在2024年5月15日前做出决定。

IV. 关于政府分别于2023年4月8日和23日签发的第50/NQ-CP号决议和第59/NQ-CP号决议所述的生产经营难点解决方案的期限延长

政府同意越南国家银行在2024年5月3日签发的第53/TTr-NHNN号公文中所提的建议,关于政府分别于2023年4月8日和23日签发的第50/NQ-CP号决议和第59/NQ-CP号决议所述的生产经营难点解决方案的期限延长。越南国家银行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抓紧时间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并引导信贷机构落实到位,做到匹配、严谨、可行、高效、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确保信贷机构的系统安全;加强对执法情况的检查、稽查、控制和监督。

V. 关于按照政府办公制度第3条第4款的规定就2021-2030年少数民族地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投资主张变更申请文件的完善向政府报告

按照政府办公制度,民族委员会在会上就2021-2030年少数民族地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投资主张变更申请文件的完善向政府进行报告。

政府办公厅跟踪、督促、汇总并向政府、政府总理汇报本决议的执行结果。

                                                                                                                    政府总理

‎                                                                                                                      范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