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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9/20/2021 03:04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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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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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19/NQ-CP

2021年9月11日于河内



政府2021年8月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规定;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的2021年8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2021年8月份和前8个月经济社会形势

政府认为:8月份新冠肺炎疫情复杂严峻,尤其是胡志明市及南部地区遭疫情的肆虐。响应阮富仲总书记的号召,落实党和国家主要领导的10-TB/KL号通知。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快速健全;政府和政府总理坚决果断抓好疫情防控指导和部署,有效遏制疫情,推进经济恢复增长,保障民生。

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和政府和政府总理的指导下,全国人民团结拼搏,我们有效遏制疫情,推进经济恢复增长。2021年8个月,越南宏观经济稳定运行,通胀率降低,信贷增长7.42%,财政收入完成年预算的74.8.%,同比增加14.3%,

农业保持良好增长,对外贸易总额近4290亿美元,同步增长27.4%。货币市场和银行平稳运行,贷款利息持续下降,数字化转型取得进展。前8个月外商对越投资增长16.3%,实际利用外资116亿美元,同比增长2%。服务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良好。

民生保障工作扎实他,人民生活基本稳定,政府及时颁行疫情期间困难群体扶持政策。监察,涉诉信访,反贪等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国防实力持续增强,国家安全得到保障,社会治安良好,外交工作和对外开放水平提升,越南在国际与地区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然而,越南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挑战和存在不足,多地区新冠疫情形势复杂严峻。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遭严重影响,南部地区工业生产和服务业下滑,农业生产,商品流通受阻。开发投资资源整合遇到困难,公共投资、特别是外国对越开发援助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坏账趋增,吸引外资下降,退出市场的企业数量增加,原材料、国际货运成本增加,多省、市发生动物疾病。部分政策法规不符合实际情况但不及时修正,多行业生产经营以及就业遭疫情严重影响,失业率增加,部分群众生活遇到困难。

为了最快遏制疫情,完成2021年发展目标,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贯彻落实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国会,政府的决议,落实政府总理的指导意见。坚持改革创新,廉政,纪律,有效、为民服务精神,将“全国人民团结奋进,同心同德,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落到实处。着力展开以下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国会,政府和政府总理关于疫情防控任务部署的指导意见,践行政府总理在全国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乡镇为抗疫堡垒,人民为战士,战胜疫情是人民的战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尤其在河内等人流量大的城市。科学有序地加快疫苗接种工作,为疫情严重地区防疫一线人员、高年龄、有基础病人群优先接种疫苗。尽快控制疫情,恢复新常态。同时,着力做好宏观调控,控制通胀,确保经济总体运行稳定,做好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秩序治安,促进生产和营业活动。

(二),卫生部配合有关部门:

卫生部颁布适当的隔离条件、方式和标准:如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规定以及自行检测流程等;配合外交部及有关部门制定放松管制措施的方案,逐步有序开放,切实关心、激励广大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切实展开短期、中期和长期疫苗接种战略,尽快采购足够和质量合格的疫苗,推进疫苗生产技术转让,尽快自主生产,切实展开全国疫苗接种,早日实现群体免疫。协助各地区制定疫情后复苏方案,扎实展开政府关于疫情期间扶持企业的105/NQ-CP决议。

牵头、配合投资与计划部,司法部,工商部、财政部制定有关安全适应疫情的任务措施,在今年9月向政府汇报。

(三)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恢复计划(2022 -2023),在9月份向政府总理汇报

贯彻63/NQ-CP号决议,打破阻碍公共投资资金支出的梗阻,协助各地方制定省级规划,尽早将国家总体规划方案,地区规划方案和省级规划方案提请政府总理审批。

配合政府办公厅举行政府总理与各部门、地方关于公共投资资金落实工作会议,9月20日之前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进展。

(四),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财政部指导各地方严格财政预算执行纪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握各地方财政收入,疫情防控支出能力。

基于卫生部的提议,牵头制定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补助政策,确保防疫物资供应充足。

尽快从国家粮食储备调用大米向各地区提供援助。

(五),越南国家银行配合有关部门:

越南国家银行主动、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将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有效结合,有效控制通胀,确保宏观经济稳定。

        配合通信与传媒部及有关部门制定银行业数字转型计划。

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及各地方,督促商业银行为九龙江三角洲地区大米销售、加工活动提供融资支持。

(六)工商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工商部确保实施社会隔离管制地区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物价;推进对外贸易平衡增长,扩大内需,尽快制定经济刺激计划,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查处价格操纵违法行为,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充分利用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推动商品出口,加大农产品对重点市场出口。通过线上贸易促进活动。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控制贸易逆差。

工商部研究制定工业投资的制度,注重制造业,工业结合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开发。确保人民生活、企业生产的电力供应;协助工厂企业生产,按照政府的决议,下调电价。

(七)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牵头、配合各部门、地方:

主动部署农业生产计划,督促水产养殖生产,避免供应不足。寻找国内饲料供应源,减少对进口饲料的依赖。

密切关注九龙江三角洲,西源地区,东南部等主要农业生产基地的生产、销售情况,配合交通部、工商部及有关地方为各地、尤其是正在实施社会隔离管制地区的农产品运输、销售提供便利。

尽快制定2021-2030年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在2021年第四季内提交总理审阅。

    配合国防部及相关部门、地方采取有效措施,早日解除欧洲委员会对越南水产品出口的“黄牌警告”。

        主动做好预防自然灾害的应急方案,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做好防汛督察工作。

          (八)交通部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

严抓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全国商品运输,流通的指导意见,确保物流畅通和疫情防控安全,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各部门、地方要取消阻碍商品流通的规定。政府副总理黎文成负责指导工作。

着力展开九龙江三角洲和西源地区高速公里建设方案,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配合资源与环境部监督,按照60/NQ-CP号决议,处理南北高速公路东部项目路段建设用的矿产开采管理。

(九)资源与环境部配合各部门、地方:

指导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尤其是疫情区废物处理问题。

抓好自然灾害 预报预警工作,为灾害预防工作提供及时提供准确的预报信息。

(十)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督促各部门,地方落实政府68/NQ-CP号决议和 政府总理 23/2021/QĐ-TTg号批示,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劳动者提供扶持政策,政策尽快惠及人迷你,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指导各地方做好劳动者回岗工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配合政府办公厅,越南社保及有关部门,地方在2021年10月内开通失业补助金服务平台制定服务流程。

十一,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配合各部门、地方:

切实展开文化宣传活动,发挥民族传统文化额头上,激发举国同心的民族团结伟力,同心同德,共克时艰,战胜疫情。

配合坚江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富国市国试点接待外旅客的方案,确保疫情防控安全。

十二、教育部主政、并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a、及时、有效落实总理2021年9月3日公布的第24/CT-TTg号指示;保证2021年至2022年学年安全、有效及符合每一个地方之新冠疫情。

b、主持、并同越南中央电视台、人民电视台、越南通讯社、越南广播电台、各地方电视台与广播电台拟定视讯「教与学」计划,以符合在执行社交距离与加强社交距离的地方的学生之学习需求以及无法参加在线教学的学生。

c、同民族委员会、各地政府研议、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来维持、开发与扩大符合实际情况(尤其是偏远地区、边境地区与海岛)的民养半宿生模式以及寄宿学校系统、专科学校。

十三、科技部主政、并同各个机关、地方政府:

a、同卫生部有效加强新冠疫情科技研发与应用,尤其是用于生产疫苗的技术移转、药品与治疗疗法等研发。

b、主持、并同越南科技研究院、越南社科研究院以及各所院校、研究所、国内外专家研议疫情发展趋势,提出现阶段与长期的因应与后果克服等措施,其中包括有关社会方面之政策与解决方案。

十四、通信新闻部主政、并同各个机关、地方政府:

a、主动做好有关疫情防疫与抗疫、医疗协助与社会福祉政策等信息倡导等工作,以利「国民得知、国民掌握、国民相信、国民遵守、国民执行」;鼓励民众积极遵守社交距离等办法;观察、掌握信息媒体情况,分析、评估、普遍倡导国际好的模式与做法;同卫生部、与各部委、地方政府咨询执行疫苗策略,其目标为能筹集业界与全社会资源来尽快取得最多疫苗、最快接种、形成小区免疫力;同时呼吁互相亲爱、互相协助之精神、及时赞扬、鼓励各个典型模范、好的做法,从而营造民众之同心协力、巩固民众信心。

b、通过国内与对外信息媒体渠道来带领指导和提供具全面性之经济社会、防疫、抗疫等情况;及时阻止、反驳、严格处置非属实、有煽动性质、造成负面影响、阻止防疫、抗疫、经济社会发展等毒害信息;保证稳定在线连结,维持自中央政府至每一乡、镇、坊等顺畅指挥。

十五、内务部主政、并同各个机关、地方政府:

a、积极盘点、评估、提议加强行政管理方面的分级、分权;朝向革新、提高运作效益等目标重整各级、各产业、个地方的人事组织架构;以及朝向精简原则重整跨单位的组织架构。

b)、督导、督促执行「全国团结、共同努力、一起奋斗、防抗疫、打赢疫情」的特别竞赛运动;及时呈报权责机关审核奖励在防疫、抗疫中具有优秀成绩之团体、自然人。

十六、司法部主政、并同各部委、地方政府:

a、继续研议、快速建议处理已不在适合、造成生产经营与筹措社会资源等障碍的法律体制、规定等修正;及时发现、处置违法、冲突、重复、不符合实际情况等规定。

b、做好准备并密切总理府办公室召开有关体制政策建置与完善的政府专题会议,从而提出各项具整套性之解决方案等建议,全面性提高法律体制政策质量以及提出法律政策人力资源的优先政策。

十七、政府检察机构主持、并同各相关部委进行长时间延迟处理、具复杂性质的诉愿案件等盘点,尤其是造成社会舆论关切与影响到安全秩序等案件,提出彻底处理方案。

十八、国防、公安等部根据其功能、所获交办的任务,采取各项保障国防安全的措施;主动做好有关各地方需要时的防疫、抗疫、急难救助、天灾后果克服等加强因应方案的准备;主动规划社会安全秩序保障方案,不让造成社会不稳、煽动行为发生,不得使本身处于被动、意外等情境,尤其是在采取社交距离措施与加强社交距离等地方、经济区、工业区、加工出口区;加强防范、打击各种罪犯;加强管理、检查、保证网络信息安全以及消防工作。

十九、外交部主动做好高层领袖自今至2021年底之各项对外活动;加强对外信息倡导;继续有效加强「疫苗外交」、做好海外越籍小区援助与国民保护等工作;主持、并同工商部、农业暨农村发展部执行适合的外交活动来促进处理在各个关口的出口产品阻塞情况,尤其是农产品。

二十、各部、部级机关、政府辖下机关依分工、功能、任务、权责快速做好相关资料等准备,呈报中央执委会、政治局、书记处;并于国第2次会期(2021年10月召开)呈送国会常务委员会,保证遵守规定的期限、质量与进度。

二十一、越南社会保险机构加快文件处理进度及正确落实遭受疫情影响的劳工、雇主等援助措施;主动同劳动、社会暨荣军部、卫生部、国会辖下机关与相关单位完善政府拟呈送国会之2020年社会保险政策与待遇以及社会保险机关管理与使用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与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保证其正确性与期限性;同劳动、社会暨荣军部、财政部提出有关依规定、正确对象以及节俭等原则利用保险基金协助遭受疫情影响之劳工与雇主等建议方案。

二十二、越南中央电视台、越南广播电台、越南新闻社主动同相关主管单位提供及时、正确与全面性的国家情况等信息,尤其是防疫、抗疫工作信息、倡导防疫与抗疫、营养需求以及预防卫生等知识;制作强调党的正确领先、各地方政府在各方面的有效管理等专题新闻,尤其是具有策略性、效益的方向转变等议题。

二十三、政府要求各省委、市委书记、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主席注重指导继续有效落实已提出的各项任务与措施,其中重点如下:

a、依政府、国家防疫指挥委员会指导强烈执行各项防疫、抗疫措施,采取弹性、创造性且适合当地实际情况之作法,安全适应疫情;必须严格执行,并比社交距离更为实质、有效,其原则为「留在当地无移动」、维持「绿色区」、「绿化黄色区、缩小红色区」、隔离、在最快时间内、最小范围内、最快检测等彻底封锁各个疫区与传染根源,尽量避免隔离、封锁区里之交叉感染情况发生,结合快速、分区检测;并尽量将医疗服务提供至民众所在地,在乡、镇、坊等服务,优先工作是治疗、减少死亡病例。

b、依生产须安全、安全才生产等原则鼓励、尽量协助企业家维持其在当地的工厂生产经营;严禁颁布不适当、超过权责、阻止交通、货品流通与进出口业务的规定;主动拟定疫情得到控制后的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等方案,其原则是安全适应疫情发展趋势。

c)密切监督疫情发展趋势以及其影响,评估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以及公共投资计划等执行绩效;从而,完善2022年各项计划与预算等草案,并呈送权责层级审核决定;保证依规定的质量与进度。

d、以「4在地」方针密切监督、及时、有效因应各个天灾情境。

đ、更加强烈落实政府2021年6月29日第63/NQ-CP号决议与总理2021年8月16日第1082/CD-TTg号电函所提的各项任务与措施,加快公共投资拨款进度,尤其是在遭受疫情影响不大的地方;完成将使用2021年中央预算之投资计划交给第15届国会第1次会期已呈报的各项目以及总理决定交办2021年至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后的各项规划任务与投资筹备作业。

e、落实新学年计划,并保证安全、符合疫情发展趋势;以「以学生为核心对象」、「学校为基础」、「教师是驱动力」方针提高各个年级教育质量;拟定适合各地实际情况与不同年龄之能力的在线教学计划、教材等;尽快执行学费减免;采取措施来阻止造成民众不满之滥收费用等情况,尤其是在学年初期。

g、指导省级劳动、社会暨荣军部门、社会保险机构受理劳工于国家公共服务网站上递交的失业补助申请文件。

二十四、政府建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各个政治、社会团体:

a、发挥民族大团结势力、积极倡导、鼓励、辅导团员、会员、宗教组织、民众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共同防抗疫;主动同各级政府照顾民众生活,尤其是遭受疫情影响的人,有效在地处理社会不满的问题;继续扩大保障社会福祉、协助民众生活的好模式与做法。

b、加强监督、督促、检查有关遭受疫情影响的劳工与雇主的援助措施执行情况;及时更新正式信息,并同时反驳有关疫情的假冒传言,营造民众同心协力与信心。

II.有关2021年经济社会情况报告与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计划投资部主持听取政府成员在会议上所提出的意见,完善报告并依规定呈送政治局、中央执委会前尽快呈报政府党干员委员会。

计划投资部主持听取政治局、中央执委会等意见,完善报告并由计划投资部长依规定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向国会呈报前呈送政府常务机构。

III.有关2021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评估报告、2022年国家预算以及2022年-至2024年3年期国家预算财政计划

财政部主持听取政府成员在会议上所提出的意见,完善报告并依规定呈送政治局、中央执委会前呈报政府党干员委员会。

财政部主持听取政治局、中央执委会等意见,完善报告并由财政部长依规定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向国会呈报前呈送政府常务机构。

IV.有关2021年公共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公共投资计划

赞成2022年国家预算公共投资计划目标与立场以及其总资本额为5169.86亿越盾;其中,中央预算资金为2220亿越盾(其中外国资金为348亿越盾用于分配予具体案件),地方政府自备款为2940.86亿越盾。计划投资、财政等部委对相关报告里的数据负责。

计划投资部主持听取政治局、中央执委会等意见,完善报告并由计划投资部长依规定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向国会呈报前呈报总理。

V.有关2021年至2025经济重整计划

计划投资部主持听取政府成员在会议上所提出的意见,完善报告并依规定呈送政治局前尽快呈报政府党干员委员会。

计划投资部主持听取政治局意见,完善报告并由计划投资部长依规定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向国会呈报前呈送政府常务机构。

VI.有关公共投资法、公私合伙投资法、投资法、招标法、电力法、企业法、中小型企业协助法、关务法、特别消费税法以及民事案件施行法等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法案(法案)

政府赞同此项法案是十分重要且具有迫切性,法案拟定与呈送国会审核通过旨在及时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之困难与障碍,有助于在疫情困难情境下促进投资、生产、经营等、有效发挥各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

政府赞同通过该项法案;并责成司法部主持、并同各相关部委研议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与总理的结论,整理、完善法案,以及保证质量与进度。司法部长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签呈并于2021年9月召开的会期报告国会常务委员会,呈送第15届国会第2次会期审核通过。

各相关部委负责其辖管的法律规定修正、补充建议内容;在呈送法案过程中密切同司法部,并做报告说明相关内容;主动与国会辖下机关、做好充分准备说明内容、呈送国会常务委员会研议。

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依其功能、与所获交办的任务及时、严格、有效落实本决议所提出的各项任务与措施;经常检查与评估执行情况;针对衍生、超过决定权责等问题及时向政府、总理呈报与提议。

总理府办公室督促、汇整并向政府、总理报告有关本项决议执行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