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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4/11/2021 10:37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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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41/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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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内,2021年4月1日

 

  

 

2021年3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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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规定;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3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有关第01/NQ-CP号决议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3月份与前3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政府一致评估: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的背景下,整个政治体系着手防疫,政府、政府总理及时、强烈指导、调控,加上各级、各界、各地政府努力及企业界与全国民众尽心支持,2021年第一季度经济社会情况趋于恢复、保持稳定增长并取得正面成绩。今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4.48%(2020年第一季增长3.68%),与世界和地区各国相较良好增长。工业生产增加6.5%,其中制造加工业增长9.45%,继续是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农业增长3.16%,稻谷产量与价格增加。贸易、消费恢复良好,货品零售总额与消费服务收入增长5.1%。整体经济稳定及经济各大平衡得到保障;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继续得到抑制,3月份较上个月减少0.27%,第一季度同比上涨0.29%,是20年来最低涨幅。国家预算收入达成年度目标预算的30.1%。进出口总额达1,527亿美元,增长24.1%,贸易顺差20多亿美元。社会投资总额增长6.3%,国家预算投资拨款额继续得到加强;到位外资资金增长6.5%。经营环境继续得到改善,第一季度新注册成立企业2.9万家,其注册总额增长27.5%。据加工制造业经营趋势的调查结果显示, 85%多家企业认为,第二季度趋势较第一季度更为良好或更稳定。

文化、社会、环境等项目仍得到关切;做好对有功者的待遇、社会福祉等政策、可持续减贫以及维持民众生活,尤其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同胞地区。疫情继续得到遏制,集中精力封锁,灭疫,不让疫情扩散蔓延。民众健康照顾、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继续有效落实。行政体制改革、检察、诉愿处理及打击贪污、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等皆得到重视指导落实。国防安全得到加强;国家领土主权维持稳定,社会安全秩序得到维护。对外与国际一体化工作有效执行。通信传媒倡导得到重视。中央部委与各地政府积极研究、学习、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与国会、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议。

然而,除了已取得的成绩之外,我国经济社会情况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国内新冠疫情基本上得到控制,但是世界上疫情仍严峻复杂、难以预测,继续对全球和我国的经济产生极大影响;并影响到我国社会经经发展任务与各项目标执行效益,尤其是贸易、服务、运输、观光等产业。暂停经营的企业家数与解散作业的企业家数皆增加。然而,自然灾害、疫病、气候变化、特别是旱灾与海水侵蚀仍发展复杂。网络通信安全保障仍面对许多挑战。在若干地方的学校暴力、罪犯趋于增加等。

未来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继续努力克服挑战、成功落实「双重目标」,既采取坚持防疫措施,又集中精力促进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保障社会福祉与民众生活;有效执行促进生产经营配套措施;及时协助遭受疫情影响的业者、民众;其中着重于下列主要内容:

——各部委、地方政府集中指导拟定、颁布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及党与国会的各项结论、决议的各项行动计划。各部委加速起草、呈送与颁布各项法规文件;彻底处理施行细则等法规文件呈送、颁布等欠迟情况。

——各部委、地方政府在防疫方面应强烈指导、提高对疫情的警惕、绝不忽视;严格有效落实卫生部5K原则,加强对医疗隔离,尤其是对入境者的管理;决不让疫情扩散蔓延、反弹。

——卫生部集中精力加快国内新冠疫苗研制过程,同时根据政府2021年2月26日签发的第21/NQ-CP号决议输入疫苗供给防疫注射之用以及拟定疫苗广泛注射计划;立即与相关部委尽早研究制定「疫苗护照」机制,提供贸易、投资、观光等便利;完善有关远程医疗诊治的医疗保险支付规定;保障人力资源、药物、医疗物资、设备;提高民众的初步健康照顾、基地医疗质量与诊治能力。

——计划投资部主持、同各部委、地方政府继续集中精力为企业和生产经营解难,尤其是重点项目;加快ODA项目乃至公共投资项目资金发放力度。完成2021年- 2025年山区与少数民族同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作业,并于第二季度呈报政府总理;主动及时采取吸引与有效利用投资移转潮流的举措。

——越南央行主持、同各部委继续主动灵活有效协调货币政策;遏制好通胀率,确保经济体各大平衡;促进经营生产发展。保持外汇市场稳定。进一步促进信贷机构重组,有效展开处理不良贷款措施、控制及限制新衍生的坏帐;利率、信贷调控符合整体平衡、通膨与市场发展情况;加快无现金支付。

——财政部主持、同各部委、地方政府加强财政预算纪律,防止财政收入损失、移转订价与漏税;彻底节减经常支出。

——工商部主持、同各部委、地方政府提出有效具体措施来协助、提供货品流通、进出口与销售等;加强贸易促进结合建立越南品牌;协助企业利用大型数字、电子商业等平台媒合商机;加强各项贸易救济措施,同时协助企业因应国外贸易救济控诉案与各项障碍;保证足够提供防疫物资和设备;继续有效落实所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FTAs),尤其是CPTPP、EVFTA、UKVFTA等协议,促进批准RCEP协议;继续重新检查与完善至2030年与2045年国家电力规划远景。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同各部委、地方政府提高生产力、保障生产商的权利,尤其是季节性的农产品;密切跟踪天气情况,提出储水方案,以及时、有效运作防疫与防旱灾的供给生产之用的工程;继续强烈、有效落实欧盟警告,尽早解除「黄牌」;加强林木种植、保护与发展工作;主持、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严格遵守2020年8月10日颁发的第118/NQ-CP号决议与总理指示快速完善林木盘点提案;加强指导生产培育能适应气候变迁的主要植物。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完善并报告政府呈送国会批准2021年- 2025年新乡村建立国家目标计划投资主张。

——交通运输部指导有效执行各项重点案件:隆城国际空运港第一阶段兴建案、忠良-美顺、美顺-芹苴等高速公路,快速将吉玲-河东都市铁道投入运作,快速完成相关作业来动工北南高速公路东边若干路段、内排机场、西山一机场等PPP投资案;快速运作新投入使用的工程,保证其安全性与效益;同外交、卫生、公安与国防等部委研议重新开启国际商业航班;同公安部与各地政府加强检查、监督交通安全秩序法规与防疫严格执行情况。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重新检查、快速呈报有关土地法修正草案(拟于10月份呈送中央委员会),严格监督各种排放来源;扩大有效与可持续废弃物处理模式;继续提高预测、预警能力与质量,尤其是初步预警;及时预警、预测各种极端天气、水文等现象,以期防范与减少天灾后果。

——教育培训部与各部委、地方政府继续根据疫情发展情势进行集中式教学活动;同时加强与提高在线教学质量,保证学生之间公平、公正;做好各项所需的准备来执行基础教育计划与新课本方案,特别是小学二年级与国中一年级等课本。

——劳动、社会暨荣军部主持、同各部委、地方政府继续协助遭受疫情影响的民众;恢复中部台风以及北部极端天气灾区的民众生活与生产;快速拟定并呈送政府颁布对革命有功者的优惠待遇法令施行细则;完善并呈送国会批准2021年- 2025年可持续减贫与社会福祉国家目标计划投资主张;展开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的配套措施,尤其是在经济区、加工出口区与工业区;加强劳动安全保障工作。

——文化、体育暨旅游部提议鼓励业者以保障防疫与提高服务质量等原则提供国内旅游服务的措施,做好SEA GAMES 31筹办工作。

——科技部主持、同各部委开发数字化越智识体系以及有效运作科技信息网;促进科技开发与创新;加强高科技移转与应用;提高源头监控追朔、质量、智能财产的国家管理效益;形成价值链,加强密切链接,尤其是大型生产产业。

——国防部主动监督情况,采取及时因应措施来保障国家主权;密切配合各地政府与指导边境省分边防军队力量,尤其是南方省分,严格维持巡查、监控违法入境,尤其是陆上关口小道路、水道、海域等关口。

——公安部快速有效展开各项保障社会安全秩序等措施,尤其是在第15届国会议员与2021年- 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议员等选举;继续打压、打击各种罪犯、违法与社会弊端等行为;加强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决心严格处理交通参与者毒品、酒精上限违规行为;积极参与防疫;主动监督各种消防措施,特别是在各个庙会、生产经营基地、居民住宅等。

——外交部快速完成2021年高层领袖对外活动计划;主动进行各项对外活动,加上执行双重目标与国民保护;担任好2020-2021年联合国安理会第二次主席职位(2021年4月份)。

——通信新闻部指导有效、正确、适当落实倡导工作,让民众一向提高防疫警觉;继续推动Bluezone追踪软件应用程序;指导各通讯社、媒体进行有关国家具全面性的重要成绩、一边防疫一边发展经济社会等双重目标执行情况、保障符合疫情发展趋势的生产经营、劳动竞赛与民众生活等倡导,防范非属实传言、在线诈期等行为;动员全社会决心成功执行2021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任务。

政府监察署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切实提升反腐反贪工作质量,反腐败必须腐保护好举报人;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实行领导信访接待。集中解决长期上访、人多上访问题。

政府办公厅配合各部门,地方继续运行好,开发好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国家行政文件联通系统,国家报告数据中心,政府总理指导信息中心等。

有关部门部门,地方继续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以行政手续改革为核心推进行政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市场准入条件。尽快制定关于简化企业经营规定的计划,积极与企业对华,听取企业的建议,提请政府总理批准消除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门槛,优化专业审批环节

二,关于2016 -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2021 -202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各部门尽快向计划与投资部提出建议,早日制定报告。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征求各部门、地方和专家学者对2021 -202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落实党的十三大决议的意见和建议.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听取会议的意见,各部门,地方的意见汇总,提请政府和政府总理审批,按规定、按期提交国会审议。

三,政府落实国会关于2016 -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的行动计划实施报告和政府落实2021 -202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行动计划草案

各部门,部级机构尽快落实情况,核查落实2016 -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行动计划的任务;提出落实2021 -202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措施。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听取会议的意见,对的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完成报告制定工作,提请政府和政府总理审批。

四,2020年中央预算内剩余资金和节省资金使用方案

鉴于财政部提出的建议,政府同意通过2020年中央预算内剩余资金和节省资金使用方案。政府总理委托财政部部长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报告。

五,按照 120/NQ-CP  号决议,接收国际组织贷款用于促进九龙江三角洲地区可持续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主张

 

接收国际组织贷款的问题

原则同意利用世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发展机构及其他合作货币提供的贷款,投入接收国际组织贷款用于促进九龙江三角洲地区可持续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目标,向有关投资项目提供资助。

计划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政府关于九龙江三角洲地区可持续发展于适应气候变化的120/NQ-CP号决议和政府总理关于落实120/NQ-CP号决议的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确定九龙江地区13个省,市各发展项目资金需求,有效展开外国开发援助和有害贷款;确定中央预算内跨省项目(包括交通,水利等项目),允许这些项目使用全额外国优惠贷款;地方预算内项目将实施分额贷款。

财政部于计划投资部,司法部研究修改97/2018/NĐ-CP号决议,降低各地方开发援助和优惠贷款再贷款比率,特别市灾害频发且每年需要中央预算扶持的地区,包括九龙江地区各地方,为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指导工作提供调控空间。确保遵守财政,公债管理和公共投资方面的法律规定,为九龙江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关于接收世行提供的IDA取消资金

计划于投资部监察并在4月3日前向政府总理汇报2020年接收世行提供的IDA取消资金,已用于有关项目。

六,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决算报告

财政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2019年中央财政决算报告,并提请政府总理审批,政府总理将委托财政部长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报告。

七,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收支报告

财政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2019年中央财政收支报告,并提请政府总理审批,政府总理将委托财政部长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报告。

八,关于越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员工薪资来源

允许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类委员会按规定不批准越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员工薪资计划,以确定2018,2019,和2020年越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员工薪资实施计划。以此作为制定和批准2021年员工薪资实施计划的依据。

九,政府颁行2021 -2030年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计划的决议

内务部听取政府总理的指导意见以及2021年-2020年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计划总结会议的意见,制定2021 -2030年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计划的决议,并提请政府审批颁行2021 -2030年国家行政改革总体计划的决议。

十,2021年第一季行政改革工作报告

政府同意优先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法案列入法律法令建设计划,实现党和国家的主张、方针体制化;确保人权和公民基本义务与权益;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兑现越南国际承诺,落实越南所签署的国际协议。

关于制定司法鉴定法部分条款修改案;保险经营法,知识产权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部分条款修改案,要求各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档案。

十一,落实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17/NQ-CP号决议

通讯信息部-电子政府建立的常务机构与相关部委于2020年4月30日前快速完善并呈报政府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首长要率领使用个人数字签名,线上处理公务事情;密切配合连通、连结公文管理与调控的软体,以利保证在100% 4级政府、80%部委属下的单位、60%省级人委会属下的单位、30%县级人委会属下的单位都能操作电子公文、线上各项文件处理(机密文件除外)。

完善建设、运作各部委、地方政府与政府间连结的报告资讯系统,以期于2020年第二季建立国家报告资讯系统,保证至2020年底至少有属于自己主管的报告制度的30%能在各部委、地方政府报告资讯系统上进行。

十二,为海阳省疫情防控提供资助

政府同意财政部的提议,允许自2021年1月27日至2月3日,特别为海阳省疫情防控提供资助。财政部,海阳省人民委员会按照 481/QĐ-TTg 号决定和 482/QĐ-TTg 号决定实施政府指导意见。

十三、有关国家矿产储备区矿物管理议定

政府基本上同意由资源环境部呈报的上述议定拟定建议所提的各项政策性内容

责成资源环境部主持、并同相关部委快速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依简化的程序仔细研议与评估、拟定上述的议定草案。

关于落实任务以及国会决议和法律细则文件颁行

2026 -2021年政府任期是有史以来首次不存在欠颁行国会决议和法律细则文件,过期完成任务只占1.8%。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继续集中制定和颁行自2021年7月1日生效的法律的实施细则文件。

各部门领导人高举负责任旗帜,指导抓好落实职责任务,在2021年4月10日前提交第一季工作计划,加快制定第二季工作计划方案,确保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