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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8/15/2020 03:18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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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 自由 –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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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118/NQ-CP

2020年8月10日于河内

 

 

2020年7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规定;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的2020年7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有关第01/NQ-CP号决议、第11/CT-TTg号指示等执行情况、2020年7月与前7个月经济社会情况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

政府一致评估:虽遇到种种困难、挑战,但基于各级、各业、业界与全国民众尽一切努力,今年7月份与前7个月经济社会形势有所好转。整体经济继续保持稳定,通膨得到抑制,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趋于逐月下降,前7个月平均仅为4.07%。外汇市场、信贷、汇率等基本上稳定,利率整体上继续下降。证券市场呈现恢复态势。农业生产虽面对天灾导致的困难,但仍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家禽养殖增长5.5%;农林水产品出口已恢复增长的趋势,其中稻米出口金额同比成增近11%;工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2.6%;服务业增长较佳,特别是境内旅游与运输业;货物零售业与服务业收入总额增长41.3%;本国企业出口是亮点,增长13.5%,顺差65亿美元;国家预算投资开发资金拨款进度高于上个月,达成目标的41.3%,并远高于去年同期(按:2019年同期达32.27%);对外直接投资的注册资金较6月份增长76.2%,并较去年同期增长79.8%;对外直接投资到位资金101亿美元;7月份计有13200家新成立的企业,总注册资金增长72%。社会文化活动继续得到关心,特别是7月27日荣军、烈士纪念日73周年庆祝活动,党、国家领导与各级、各业、全国民众已举行许多切实、具有意义、隆重的活动来知恩荣军、烈士、兵病者、青年志愿战士、革命有功者,倡导革命传统教育,并吸引社会参与,成为我国人民文化生活的美好举措。人民健康照护、社会福祉等得到良好关心,人民生活继续得到保障。国防、社会安全维持稳固。对外活动与国际一体化在疫情背景下继续得到加强, 越南履行好东盟轮值主席和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职务。

然而,经连续99天无本土病例后,我国发现岘港市等地新感染病例,以及扩散蔓延大风险,对整体经济社会正面恢复趋势产生恶劣影响。工业生产继续面对困难;预算收入进度低于目标与同期;天灾复杂发展。我国仍面临许多外来的风险和挑战,全球疫情仍严峻复杂、难以预测,严重影响到全球经济,其中包括我国的大型伙伴;地缘政治情势越来越恶化,各国间的贸易冲突继续加深。

面对上述复杂、难料的情势与许多困难、挑战,未来需要齐心协力共同越过种种困难与挑战,需要各部门、地方政府更加致力有效执行原定的双重目标;一边坚持防控疫情避免疫情扩散蔓延,一边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其中着重落实下列主要内容:

a、有关疫情防范工作

——各部门、地方政府本着防疫如防敌的精神,贯彻落实所提措施、任务,将此视为重点任务,筹措整个政治系统与人民、企业的力量,提高首长的责任;绝对不忽视,密切监督情况,平静、主动应对,最佳保护人民的健康与生命,严格执行中央、政府、总理、防疫指导委员会的指示,强烈采取防疫措施,筹措各种资源来划区,及时、彻底处理各个疫区,尤其是岘港市疫区,不让疫情蔓延。

——各地方政府拟定各个疫情因应计划,同时维护安全秩序,特别是保证足够供应民众的必要用品,避免当地发生复杂情况。

——卫生部、财政部与各地政府配合保证医疗体系的能力,尤其是疫情因应的人力资源、检测工具以及医疗物资设备等准备。

——卫生部主持、同政府办公厅拟定现阶段疫情防疫指示草案,并呈送政府总理研议颁布。

——国防部、公安部配合监督陆通过边境小道的出入境,严格处理非法入境者,彻底处置协助非法入境的团队。

——公安部加强检查,严格处理回收使用二手医疗物资与设备,尤其是医疗口罩与手套等行为;违反疫情防疫的隔离规定。

——新闻通信部主持、配合卫生部与各省、中央直辖市政府加强倡导各项防疫措施,呼吁民众下载安装Bluezone (协助追踪疫情染病者的蓝色区)的应用程序。

b、有关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与措施

根据疫情情况及其影响程度,各部门、地方政府继续研议,并依权责落实或向主管上级报告有关延长协助遭受疫情的企业和劳动者的各项补助措施与纾困政策,其中着重于下列内容:

——继续贯彻政府的调控指导立场,一边强烈防疫,一边协助生产经营纾困,恢复经济社会发展,避免各项经济社会活动中断,维持整体经济稳定,抑制通膨,保证整体经济的大型平衡;继续加速投资拨款进度,视其为2020年的重点任务,同时也是考核干部、职员的标准,严格处置故意推迟、退责任、任务的职工干部。

——各部、中央机关与地方政府主动重新检查、解决困难或建议权责机关处理有关公共投资案件的投资、营造相关作业的障碍,报告至2020年6月30日和至7月31日的案件以及拟制9月30日拨款的案件的国家预算投资计划分配明细等情况,并于9月10日前送至计划投资部,依规定按时汇整,于9月20日前报告总理有关减少、调整各部门、中央机关与地方政府间的2020年中央预算投资计划。

——各部、机关快速重新检查、更新属于自己负责的产业、项目的信息,提供计划投资部统计总局,检查、更新上半年的经济增长数据,拟定2020年第三季、第四季GDP增长计划,并于8月25日前报告总理。

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责成统计局主持、并同计划投资厅与相关厅处重新检查、更新并统一上半年经济社会情况与第三季、第四季预测等信息,并于8月31日前送至计划投资部(统计总局)汇编与公布各省、中央直辖市上半年GRDP指标以及第三季、第四季预测信息。

——财政部、工商部、农业部、央行与相关部门核查、更新第三季与2020年全年调控计划,并拟定2021年调控方案、计划;并送至计划投资部。计划投资部将汇整报告政府、政府总理有关各项调控措施与任务,俾能达成2020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最高成绩,以及筹备2021年与2021 - 2025年阶段的计划。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总理于2020年7月17日第211/LDCP号函所提的指示;责成计划投资部门同相关部门依指示汇整相关内容,并于2020年8月15日前报告总理,俾便于为呈报国会常务委员会而请示政治局意见前报告政府。

——各部门、地方政府继续大力推进行政手续改革,改善投资经营环境,为民众与营业提供便利条件、减少负担的费用。每部、地方政府成立特别工作小组,该组将由各部长、机关首长、省级人委会主席担任主任,俾利配合总理的工作小组着重于解决障碍,促进吸引拟移转的外商投资潮流,尤其是具备先进技术的高科技厂商。各部门、地方政府、集团、总公司、厂商努力越过由疫情导致的困难,依总理订定的计划强烈展开民营化期程、撤资;依规划法规定拟定国家产业规划与省级规划,并于今年内完成;依据2020年4月13日与7月29日分别发布的第18/CT-TTg号与第31/CT-TTg号等指示以及计划投资部、财政部等施行细则的规定快速拟定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国家预算以及2021 - 2025年5年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研议提出须向中央执政委员会、政治局与国会呈报的2021年与2021 - 2025年阶段的措施与政策等建议,送至计划投资部汇整,于8月内报告政府。

——财政部主持、同越南央行拟定各项金融、货币等措施来协助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整体经济、各产业、各种企业、合作社、个体经营户、劳动者,配合调控金融、货币政策,强烈刺激需求,创造整体经济增长的驱动力。

——越南央行继续密切监督本国与国际货币市场发展情况,主动、弹性调控各个货币政策工具来协助解决生产经营因疫情导致的困难,同时抑制通膨,平稳整体经济,保证整体经济的货币流动性;继续落实各项平稳汇率、外汇市场与黄金市场等措施;指导各家信贷机构继续提供厂商与民众以合理利率申贷的机会;适当扩大信贷范围,尤其是优先领域;快速与财政部与相关部门针对越南央行3月13日第01/2020/TT-NHNN号公告趋于积极协助遭受疫情影响的客户方向的修正补充草案达成共识。

——财政部继续研议提出各项税、费、规费等延长减免以及国家预算收支平衡等措施;快速呈送政府第97/2018/ND-CP号议定有关政府的外国ODA、优惠贷款再融资规定草案;并研议越南中央电视台、越南中央广播电台有关资产折旧减少等建议,报告总理。

——工商部主持、同各部门、地方政府有效落实EVFTA执行计划;密切观察情况,提出纾困措施,协助厂商出口,提高越南出口商品对各项贸易救济措施的因应能力;继续维持传统出口市场发展,着重于在线咨商,争取由越南已签订的各项自由贸易协议所带来的商机,以利于开通与促进出口,尤其是主要出口产品项目;着重于有效落实消费刺激计划,开发本国市场;同财政部、国家389指导委员会做好市场管理、价格、打击走私、贸易诈欺行为等工作,有助于保护本国生产与消费;有整套性措施来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完善第8号电力规划,报告并建议总理有关再生能源开发机制与政策。

——工商部、交通部、农业部以及企业国家资本管理委员会指导解决困难,加快各产业的重要工程、案件进度。

——交通部加快各项投资作业完成进度,依原定计划尽早动工一些重要的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案件,例如:隆成国际机场、北南高速公路东边路段等;快速核查交通基础建设开发需求,建议筹措,动员各种资源的措施来优先开发重点交通基础建设工程案,保证同步发展;配合公安部与相关地方政府快速处理有关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