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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5/15/2020 10:59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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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11/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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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于河内

 

  

2020年4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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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0年5月2日召开的2020年4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     关于2020年四月份及前四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政府一致认为:在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疫情已基本被遏制,人民对党和政府的领导有信心,对我们国家制度的优越性感到自豪。各部门提出了正确的措施,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尽管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严峻影响,但经济运行保持良好基础,宏观经济稳定,通胀率在可控范围内,各大经济要素保持平衡,汇率稳定,外汇储备充足,银行利息下降,信用机构流动性良好,国家信任度排名的,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分配合理。公共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积极转变,同比增长30%,出口金额同比增长4.7%,国内企业出口增长12.1,15类商品出口金额超过10亿美元,贸易顺差30多亿美元,冬春季稻谷丰收,人民健康和医疗保障得到重视,受疫情影响的人群的扶持政策有效展开,教育、科技、信息技术等领域有效推进。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得到保障,外交和对外开放工作扎实推进,越南与各国和国际组织合作,有效抗击疫情,获得国际社会好评。

然而,世界及本地区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我们基本遏制疫情,但全球疫情情况依然严峻,全球经济下滑,生产、贸易停滞。面对严峻形势,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和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同心同德,攻克时艰,战胜挑战。把握机遇,实现发展经济和有效防控疫情的双重目标,决不让疫情再次爆发。要重点落实以下任务:

各部部长、各省、中央直辖市领导指导落实既定任务,发挥领导者本事和道德品质,敢于担当、勇于探索,为民族、国家奉献,提出切实措施,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激励公务人员、干部高举责任旗帜。决不让一些公务人员不良作风和繁琐的行政手续成为阻碍发展的绊脚石。

各部门、地方按照职责权限,切实利用各方面资源,加强招商引资,特别是吸引外资,彻底做好公共投资支出工作,推动对外出口,扩大内需,这是推动经济增长的5个突破口,认真落实政府总理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和应多新冠肺炎疫情的紧迫措施的11/CT-TTg号指令。扎实展开支持遭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人民的政策,在疫情被控制后,研究提出推动经济恢复增长和民生保障措施。加强行政改革,利用信息技术,为人民和企业提供便利。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经营门槛,营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

宏观调控工作负责部门、机构及各地区主动策划发展蓝图,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央行继续实施主动、灵活的货币政策,做好外汇及汇率管理工作,确保流动性充足,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控制通胀。指导信用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人民提供信贷支持。



财政部扎实展开政府关于延长土地租用费用和税务缴纳期限。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并提议上级机构减免或延长各种费用及税费,协助人民、企业解决困难。向国会汇报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有关部门,跟踪形势,制定2020年经济增长总体计划,向政府总理报告。关注因受到疫情影响需向外商转让或出售资本的企业。

工商部采取扩大内需的措施,促进国内市场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各自由贸易协定,主动制定落实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计划,开拓出口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推动制造业、农产加工、支持性产业发展。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快处理12个亏本项目,早日完成重点工业项目。加强打击商业诈骗、假冒原产地等行为。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跟踪气候变化和疫病情况,指导各地区展开农业生产计划,应对自然灾害,确保粮食安全和粮食出口目标,配合工商部推动农林、水产品出口,力争农产品出口总额突破420亿美元。做好猪肉价格管控,确保消费者权利。主动预防动植物疾病,配合公安部及有关部门督促各地方认真落实中央书记处的13-CT/TW号指令和林业法,加强森林保护、管理工作。严厉处罚违法行为。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展开政府关于扶持受疫情影响的群众的措施42/NQ-CP号决议以及民生保障成长,确保扶持对象精准,杜绝杜绝资本逐利炒作。密切关注就业问题,加强出国劳动管理。改进社保政策宣传工作。

文化体育与旅游部指导各地方制定安全旅游准则,组织展开旅游安全计划,加强旅游景点宣传,激活国内旅游,做好在适当时间恢复接待外国游客的准备。

交通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公共投资支出落实,加快重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内牌机场,新三一机场跑道维修扩建项目,南北高速公路项目东部项目;龙城国际机场项目。

建设部配合有关部门及各地方制定政府关于解决建设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所遇到的困难的议定,提请政府审批,并在5月内颁行,补充68/2019/NĐ-CP号议定实施细则文件。

政府检察署按照政府总理指导意见,尽快完成突击检查工作,打击腐败,认真落实政府总理关于整顿企业检查工作。

国防部、公安部、外交部密切关注陆地、边境、海洋特别是东海局势,主动采取应对措施。

公安部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打击贩毒、走私、黑钱庄等各种犯罪活动。

外交部配合财政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央行及有关部门举行2020年东盟轮值主席年各项活动。在疫情蔓延情况下做好越南公民保护工作。指导新闻报道机构加强我国防控疫情的成效以及恢复经济发展的措施。

 ——部长、部级机关首长坚持指导,俾利于第14届国 会第9次会议召开前呈送政府颁布依分工仍欠发的13项法律施行细则;2020年5月15日前颁布有关各项法律自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21项施行细则,并着重拟定与按期程颁布有关各项法律、法令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的21项施行细则;同时于5月10日前呈送30项仍欠发的30项提案,主动拟定并保证20项依今年5月工作计划的提案规划期程。

二、有关2020年计划一些指标的调整方案

计划投资部主持、并同财政部、工商部、越南央行与相关部委完善有关「新冠疫情影响处理原则、振兴国家经济」提案,其中更新、调整2020年经济社会、国家预算与财政等一些指针,并于5月15日前呈报总理。

三、关于政府有关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生产经营纾困、公共投资拨款以及社会安全秩序保障等任务与措施的决议草案

计划投资部主持、并同各部委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善该决议草案,并于5月15日前呈报政府常务机构;其中应注意重新检查,针对该草案所提的税、费、规费以及国家预算、财政等措施,与财政部达成共识。

四、有关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布2021年至2025年国家预算公共投资资金分配原则、标准与额度等决议草案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司法部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快速完善上述的决议草案以及政府的签呈稿;从而责成计划投资部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于5月份会期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计划投资部向政府、总理对报告内容负责任;主动向国会常务委员会与国会相关机构说明相关内容。

五、有关2019年至2020年学年执行计划以及2020年高中毕业考试方案

——高度肯定教育部已主动、积极辅导各地方政府准予学生恢复上课,其原则保证安全、周到,并同时注意根据实际情况,有弹性采取学生座位距离措施。

——政府基本上同意由教育部呈报的2020年高中毕业考试方案

教育部指导、辅导各省、中央直辖市等人委会在所在地举办高中考试;加强信息科技与监管工具等应用;同各主管单位加强检查、监察,保证高中考试安全、严格与成功举办;早日颁布高中毕业考试规范与大学招生规范。

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快速拟定地方高中考试举办计划,组织监管考试,严格、充实评分;责成各省、市人委会主席对在其所在地举办的考试负全部责任。

六、有关安排国家预算来调增越南农业暨农村发展银行的章程资金

政府同意:

——用来调增越南农业暨农村发展银行的章程资金的资金来源来自2019年国家预算收入增加金额与支出节省金额;章程资金补充额度相当于该行2020年向国家预算缴纳的税后利润金额,但不超过35000万亿越盾。

——越南央行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依政治局2019年11月25日第11047-CV/VPTW号文以及总理2019年11月30日第3529/VPCP-KTTH号文所提出的指导意见完善农业银行增资的签呈稿;其中建议国会准予补增2020年国家预算支出金额,以利利用2019年国家预算收入增加金额与支出节省金额调增农业银行之章程资金,调增金额相当于该行2020年缴库的税后利润额,最多不超过35000万亿越盾;依规定将相关数据呈送国会与其相关单位,并对报告内容与数据的正确性负责任。

——越南央行依规定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向国会与其相关单位报告、说明。

七、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维持法草案建议

政府一致同意上述法律的拟定与颁布的必要性。

责成公安部主持、并同交通运输部、司法部与政府办公厅继续研议并进一步明确确定该法适用范围的具体内容,保证其与法律系统的一致性与同步性,并与道路交通法(修正案)不重迭、不交叉,完善法律起草建议文件;并于呈报国会常务委员会研议决定补列于2020年法律、法令拟定计划前报告总理研议决定,俾利第14届国会第10次会期讨论,第11次会期通过。

八、有关用于地面上案件开发的储备区矿物管理议定拟定建议

政府基本上同意由资源环境部呈报的上述议定拟定建议所提的各项政策性内容

责成资源环境部主持、并同相关部委快速接受政府成员的意见,依简化的程序仔细研议与评估、拟定上述的议定草案,并于9月份呈送政府。

九、有关依简化程序与作业修正、补充第91/2017/ND-CP号议定有关中央竞赛暨奖励委员会常务委员

政府同意:在尚未修正上述议定期间,内政部部长担任中央竞赛暨奖励委员会常务副主委,中央竞赛暨奖励小组组长担任常务委员。内政部部长依政府2016年9月1日第123/2016/ND-CP号议定有关部与部级机关功能、任务、权责与组织架构等规定指定中央竞赛暨奖励小组组长。

十、有关依第116/2010/ND-CP号议定执行对在贫县工作的干部、公务员、职员与武装力量工作者等待遇

政府同意:

——对于总理2018年3月7日第275/QD-TTg号决定有关批准2018年至2020年阶段贫困县与脱贫县区名单所规定的属于第2群组的贫困县不收回依上述议定所提供待遇的支出经费,适用期间自第275号决定生效之日(2018年3月7日)起至内政部颁布第1044/BNV-TL号公文之日(2019年3月11日)止。

——对于尚未依内政部2018年8月6日第3682/BNV-TL号公文执行相关待遇的地方不得领取后补助经费与对象。

——已支出的经费可汇整并入薪资改革执行的需求(各省依规定利用当地的薪资改革基金来源来执行);倘地方政府缺乏薪资改革基金资源,则中央预算依规定补充。

十一、有关越南Denso责任有限公司辅助工业产品生产投资案的投资优惠待遇适用所面对的障碍

政府办公厅主持与财政、工商、计划投资、法务、外交等部会与相关单位开会,以利处理上述投资案的相关障碍;并于责成财政部依法律规定主持处理前报告总理研议决定,俾利维持一个顺利、优良的投资经营环境。

十二、有关于2019年12月31日后维持类似有线电视服务提供

政府同意:2019年12月31日后继续维持类似有线电视服务提供至第06/2016/ND-CP号议定有关广播、电视等服务提供、使用与管理等规定修正案生效实施之日止。

十三、有关政府2019年3月17日第17/NQ-CP号决议执行情形

政府要求:

a、各部委、地方政府:

——依政府第45/2020/ND-CP号议定以及第01/NQ-CP号与第02/NQ-CP号等决议所制定的指针快速完成整合信息,在国家公共服务网提供在线公共服务、在线支付费用、规费、税款、行政罚款以及其他财务义务等。

——彻底在网络环境上收发电子文件以及处理工作,保证于6月30日前完成4级政府电子收发文件,以及在线处理文件的指标(密件除外)(部级为80%,省级60%以及县级30%)。

b、各部、部级机关、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于第2季内完成建置、运作其报告信息系统,并与政府信息系统相链接,俾利形成国家报告信息系统;可提供、连接、整合数据,以利提供有关经济社会指标、舆论关切的问题,以利在政府报告信息系统供给政府、总理的指导、调控。

c、各部、部级机关与越南社会保险机构快速颁布属于其管理权责的电子行政作业执行结果样式,以利作为全国统一电子行政作业处理结果核发的依据(依第30/2020/ND-CP号议定第4条第2款规定),保证执行5月22日生效实施的第45/2020/ND-CP号议定。

十四、有关保证执行义务的议定拟定建议

政府同意通过上述议定拟定建议,以利及时辅导适用2015年民事法以及其他有关义务执行保障的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机制,及时处理第163/2006/ND-CP号议定规定所衍生的不及之处与障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关系参加者以及其他主体提供顺利条件,降低法律风险与成本。

责成司法部主持、并同相关部委拟定上述议定草案,并于2020年12月呈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