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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集中精力稳定宏观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示意图 |
第01/NQ-CP号决议明确,胜利落实2012年计划具有重要意义,既保障解决困难、阻碍,为保障社会民生创造必要条件,又为落实2011-2020年1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任务、目标奠定稳固基础。
2012年,全国务必着力落实国会所通过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即: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至6.5%、出口总额增长13%、逆差占出口总额的11-12%,力争将逆差控制在10%以下,为160万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等。
为了有效实施国会有关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中央财政预算的决议,政府要求各部门、省、直辖市人委会着力指导协调落实下列7项主要措施:
其一、集中精力遏通胀、稳宏观。具体要实施从紧、慎重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有效实施财政政策,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鼓励出口、控管进口、限制逆差。其中,2012年全年信贷增速控制在15-17%、货币供应量控制在14-16%,确保信用组织的流动性,力争将预算赤字降低至占GDP的4.8%以下。
其二、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而提高经济效果与竞争力。
其三、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加大应用科技力度。
其四、保障社会民生、持续扶贫,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保障人民文化精神生活。
其五、加强对自然灾害预防,保护环境以及应对气候变化。
其六、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大力推进行政改革、提高国家管理效率,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加强反贪反腐。
其七、加强国防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提高对外工作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