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 - 荷兰外交部副外长级政治磋商在海牙举行
黎氏秋姮强调,越南始终重视并希望进一步发展与荷兰的友好合作关系。她指出,正如荷兰首相马克·吕特所说,荷兰始终是"越南在欧洲的朋友",而越南始终是荷兰在东南亚的重要伙伴。
荷兰外交部副部长表示,荷方高度关注并赞赏越南近年来实施的深层次改革,同时对越南日益改善的营商环境、简化的行政手续给予积极评价。
双方同意深化合作,建立更多协调机制,加强两国外交部之间的配合,推动高层和各级往来,落实好两国领导人的共识。双方还同意在国际多边机制内加强协调与相互支持。
越南支持荷兰发展与东盟的关系;荷兰也支持越南深化与欧盟的关系。双方共同致力于推动东盟与欧盟的全面合作,共同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环境。
在经贸投资方面,双方同意继续为两国企业合作提供便利,挖掘在造船、航运、风力发电、高新农业、数字技术、半导体、数字经济、循环经济、物流等领域的合作潜力,积极推动《越欧自由贸易协定》(EVFTA)落实,提升越荷双边贸易额,推动越南与欧盟经贸合作,加快产品与市场多元化。
黎氏秋姮建议荷方为越南农产品开放市场,尽快批准《越欧投资保护协定》(EVIPA),为两国企业扩大投资与贸易往来提供更好法律保障;同时建议荷方支持欧盟早日撤销对越南水产品的"黄牌"警告。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黎氏秋姮希望荷兰继续支持越南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协助越方在九龙江三角洲地区推进防洪抗盐碱试验和兑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届和第28届缔约方大会上作出的承诺。
双方一致认为,在教育培训、科技、国防安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和人文交流等方面合作前景广阔,双方同意研究为外交护照持有者互免签证,并为普通护照持有者往来提供更多便利。
关于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双方一致认为当前国际局势变乱交织,国际政治纷争和军事冲突多点爆发,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环境。
关于东海问题,荷兰重申支持东盟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支持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与航行飞越自由,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等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