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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缅甸普通护照互免签证协议10月26日生效

(VGP)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普通护照持有者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3年10月26日生效。

10/08/2013 04:18

协定规定,持有效普通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越南公民或缅甸公民,入境缔约另一方如不超过14日,免办签证。持照人如需停留14 日以上,应在入境对方国家之前申请办理签证。

目前,持有普通护照的越南公民可免签入境东盟所有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