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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全文)

Tuyên bố chung Việt Nam - Trung Quốc về việc tiếp tục làm sâu sắc quan hệ Đối tác hợp tác chiến lược toàn diện, thúc đẩy xây dựng Cộng đồng chia sẻ tương lai Việt Nam - Trung Quốc có ý nghĩa chiến lược

VGP -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5年4月14日至15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两国领导人发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04/16/2025 09:23

一、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林、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梁强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5年4月14日至15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苏林总书记举行会谈,分别会见梁强国家主席、范明政总理、陈青敏国会主席。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双方相互通报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继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建设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

二、双方同意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越中友好事业。

双方认为,越中地理相连、文化相近、民心相通、制度相同、命运相关,是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同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都致力于人民幸福与国家富强,致力于人类和平与进步的崇高事业。

双方回顾了建交75年来越中两党两国关系的发展历程。越南是东南亚第一个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国家,中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并同越南民主共和国(现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交的国家。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双方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斗争中始终并肩战斗、相互支持,在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各具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上始终互学互鉴、携手并进,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始终高度评价和珍视中国党、国家和人民给予的有力支持和巨大帮助。双方一致认为,由毛泽东主席、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并精心培育的"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传统友谊历久弥坚,是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必须继承好、维护好、发扬好。

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阮富仲总书记、苏林总书记等两党两国领导人战略引领下,越中关系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2023年12月宣布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以来,越中关系进入政治互信更高、安全合作更实、务实合作更深、民意基础更牢、多边协调配合更紧、分歧管控解决更好的新阶段,全面战略合作取得丰硕成果,给两国人民带来切实利益。

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中方强调坚持对越友好政策,始终把越南视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越方重申始终把对华关系视为越南独立自主、全方位、多样化对外政策的一贯主张、客观要求和头等优先。这是双方的战略选择。

双方一致认为,要坚定支持对方保持战略自主,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持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政治引领,将对方的发展视为自身发展机遇,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越中关系,坚持"睦邻友好、全面合作、长期稳定、面向未来"方针、"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和"六个更"总体目标,以越中建交75周年为契机,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推动双方互利合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两国战略协作向更深层次推进,更好造福两国人民,为地区稳定发展以及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作出重要贡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示范。

三、双方重申要坚定不移地支持对方走好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

越方热烈祝贺中国全国两会胜利召开,祝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支持中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认为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将为包括越南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提供新机遇。越方祝愿并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党、政府和人民定将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胜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中方热烈祝贺越南共产党成立95周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80周年,祝贺并高度评价越南开展革新事业近40年、落实《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修订)》近15年来取得的重要成就,推动越南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深度广泛融入国际政治、全球经济、人类文明,承担重要国际责任,在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平台发挥积极作用。中方祝愿并相信在以苏林同志为首的越共中央坚强领导下,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必将胜利实现越共十三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筹备好和成功召开2026年越共十四大,带领越南迈入发展新纪元,成功建设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越南。中方重申支持越南国家发展繁荣、人民幸福,建设强大、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统筹推进革新事业、工业化、现代化,全面融入国际,发展广泛友好的对外关系,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繁荣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四、双方确认要共同将战略互信提升至更高水平。

双方重申,高层引领尤其是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的战略引领对越中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意继续通过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互致信函等多种形式,密切两党两国高层接触,及时就两党两国关系、共同关心的重大议题和当前国际地区形势进行战略沟通,牢牢把握越中关系正确前进方向。

双方同意,继续充分发挥党际渠道特殊作用,进一步加强两党交流合作机制,特别是两党高层会晤、两党理论研讨会等的作用,提升两党中央对口部门、两国地方特别是接壤省(区)党组织交流合作成效。通过两党理论研讨会、干部培训合作计划和党际团组交往,全面开展治党治国理论和实践经验交流,共同深化对坚持党的领导、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在世界百年变局中发展壮大的认识,服务各自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越南国会与中国全国人大、越南政府与中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与中国全国政协的友好交流合作。办好越南国会与中国全国人大联委会会议、越南祖国阵线与中国全国政协中央暨边境省份组织友好交流活动。发挥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指导两国各部门各地方推进越中命运共同体建设。深化政治安全合作,将越中外交、国防、公安"3+3"战略对话机制明确为部长级并适时召开首次部长级会议。

继续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保持两部领导经常性接触,包括常务副外长战略磋商、年度外交磋商,加强对口司局交流,落实好人员培训计划,支持并为改善两国外交机构馆舍条件提供便利,支持越南驻重庆总领馆于2025年上半年正式开馆。

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一贯支持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越方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越方认为涉港、涉疆、涉藏问题是中国内政,支持中方维护香港、新疆、西藏发展稳定。中方高度赞赏越方上述立场,支持越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实现民族大团结。

五、双方重申要打造更加务实的安全合作支柱。

防务安全合作是越中关系的支柱之一,为巩固两党两国战略互信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同意强化国防、公安、安全、最高法、最高检等合作机制,加强司法部对口交流,推进以下重点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两军高层和各层级交往,发挥好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防务安全磋商等机制作用,加强两国军队在政治工作、人员培训、战略研究、联合研究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国防工业、军舰互访和联演联训合作,继续加强在医疗卫勤、联合国维和及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深化边防合作,就边界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开展陆地边界联合巡逻,鼓励两国边防部队建立友好关系。加强边境地区友好交流。发挥北部湾海域联合巡逻机制作用,开展好北部湾联合巡逻,深化两国海军和海警合作交流机制。

双方同意,加强两国执法高层交往,发挥好合作打击犯罪部长级会议、战略安全对话、政治安全联合工作组等机制作用,有效开展安全、情报、反恐等领域合作,加快设立两国公安部热线,合力打击各种形式的跨境犯罪。深化越南公安部与中国执法安全部门合作,加强在反恐、打击网赌电诈、网络犯罪、经济犯罪、贩卖人口、出入境管理、追逃追赃等领域合作。就反干涉、反分裂、防范敌对势力"颜色革命""和平演变"等加强信息情报交流和经验共享。扩大越南公安部与中国应急管理部之间的合作。加强两国法律和司法领域合作,落实好两国司法部、越南公安部与中国司法部合作谅解备忘录,年内举行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不断完善司法协助机制,增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互鉴。

六、双方同意以中国发展新质生产力、越南发展新型生产力为契机,构建更加广泛深入的全方位合作格局。

加快两国发展战略对接,落实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合作规划,优先加快推进两国铁路、高速公路、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双方将发挥越中铁路合作联委会机制作用,有效落实跨境标轨铁路合作项目政府间协议,推动越中跨境标准轨铁路联通,中方愿与越方探讨开展技术和人力资源培训合作。双方高度评价中方批准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换文,同意尽快开展可研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研究老街-河口铁路连接线方案,为早日实施方案奠定基础,欢迎双方签署同登-河内、芒街-下龙-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项目立项换文。

加强公路技术交流合作,高度评价越南巴刹-中国坝洒红河界河公路大桥开工建设,推动越南清水-中国天保国际口岸跨界交通工程开工建设。双方将继续发挥越中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作用,加快友谊(越南)-友谊关(中国)国际口岸1119-1120号界碑和1088/2–1089号界碑区域的货运专用通道智慧口岸建设,视情在东兴-芒街等符合条件的其他口岸推广,提升智慧海关"软联通"。支持加强陆路、航空和铁路运输合作,继续开展《国境铁路协定》修订工作,发展越中国际铁路联运,推动恢复国际联运旅客列车,开通更多越中跨境班列,为铁路口岸检验检疫和货物通关提供便利。在符合双方时刻管理规则的前提下,为两国航空公司延长、增加起降时刻、开拓两国市场提供便利,鼓励两国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恢复、增开航班。欢迎越南的航空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引进和运营中国商用飞机,支持在中国商用飞机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加强越中经济战略对接和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及将"两廊一圈"经济走廊拓展至重庆等两国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双方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赴对方国家投资,将为此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欢迎两国企业合作研究应用5G技术。加强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发挥越中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模式研究工作组作用,积极探讨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区模式试点,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双方同意深化两国国企改革和管理经验交流,开展人员培训合作。用好两国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就金融货币领域政策调控和改革加强信息沟通与经验共享,落实好跨境二维码互联互通合作,探讨扩大本币结算范围,提高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在符合各自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关键矿产合作。加快落实传统医学院二分院、越中友谊宫维修维护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合作项目。

双方同意发挥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ACFTA)作用,推动双边贸易朝着平衡方向发展。发挥贸易畅通工作组、电子商务合作工作组作用,持续挖掘双边贸易潜力。推动两国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合作。通过对话协商妥善解决贸易分歧,为双方业界拓展更大的合作空间。

欢迎双方签署辣椒、百香果、毛燕和食用燕窝、米糠输华议定书。中方正积极推进越南柑橘属水果、植物源性中药材等农产品准入程序。越方将加快推进自中国进口鲟鱼。加强海关合作,扩大两国优势产品向对方国家出口,落实好"经认证的经营者"(AE0)互认计划和"单一窗口"合作。中方欢迎越方在华举办贸易促进活动,在华宣传推广越南品牌,愿继续为越南在海口(海南)等有关地方早日增设贸易促进办公室创造条件。双方同意共同提升口岸、边民通道和边民互市点的通关效率,减轻通关压力。

继续发挥越中农业合作联合委员会和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作用,推动农产品种植和深加工等高科技农业、保障粮食安全、综合检疫等领域务实合作。双方同意尽快商签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开展北部湾渔业资源联合增殖放流与养护合作。落实好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协议和海上搜救合作协定。

加强在环境污染治理,特别是城市空气污染治理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水资源和气象合作,相互交换汛期水文资料。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合作。努力将科技合作打造成为两国合作新亮点,探讨开展人工智能、半导体、核能等领域合作,落实好越中科技合作协定,继续发挥好科技合作联委会作用,深化科技创新政策对接,在医药卫生、防灾减灾、清洁能源、绿色农业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加强越中科技人文交流,推进技术转移与创新创业合作,鼓励双方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培训交流合作项目。加强核安全法规管理规定、标准化等领域合作,探讨开展核电发展合作。继续落实好双方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探索开展两国地理标志保护合作。继续开展卫生健康,包括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传统医学等领域合作交流。

七、双方要共同夯实越中命运共同体的民意基础。

双方重申,要以2025年越中建交75周年暨"越中人文交流年"为契机,办好系列连民心、有温度、接地气的人文交流活动,巩固两国民意基础。充分挖掘两党交往"红色资源",中方邀请越南青年来华开展"红色研学之旅",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

双方强调,两党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两党两国传统友谊和越中全面战略合作的宣传教育。加强两国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合作。双方同意落实好两国主管部门关于数字媒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持续推动两国优秀视听作品互译互播。深入开展越中经典著作互译项目。

保持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开展交流合作,高度评价越南广宁、谅山、高平、河江省与中国广西党委书记新春会晤和越南老街、河江、奠边、莱州省与中国云南省省委书记年度会晤成果。加强越中工会、妇女、青年等群团组织和友城交往。继续办好越中青年友好会见、越中人民论坛、边民大联欢等品牌活动。

双方扎实落实两国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2023-2027年文化和旅游合作执行计划,鼓励两国文化机构、艺术院团开展交流合作。越方支持河内中国文化中心开展活动,中方欢迎越南早日在北京设立文化中心。加强两国旅游政策协调沟通,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打造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运营好越中板约(德天)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鼓励双方游客赴对方国家旅游。

双方同意落实好越中教育合作协定,加强教师、学生、学者交流。中方欢迎和鼓励更多越南优秀学生来华留学深造,愿继续提供更多来华奖学金。深化职业教育合作。促进两国语言教育交流,共同开展越南本土中文教师培养培训,落实好中方向越南提供的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积极发挥河内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桥"比赛作用,深化教育教学合作。加强两国高校、智库交流。

八、双方同意开展更加紧密的多边战略协作。

双方重申加强多边协调配合是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今年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双方重申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越方祝贺中方成功举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面对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双方将坚持弘扬多边主义,共同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维护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支持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强调将共同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反对各种危害地区和平稳定的做法。

双方同意,推动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等重大理念和倡议框架下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双方愿携手落实全球文明倡议框架下合作,共同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积极落实关于全球发展倡议框架内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有效落实关于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各项文件,支持中国同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互联互通。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东盟(ASEAN)等多边机制的协调配合,在国际组织职位竞选中相互支持。越南积极评价金砖国家为促进新兴市场国家团结协作发挥的重要作用,愿就成为金砖伙伴国保持沟通,愿加强同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

双方注意到有关贸易投资限制措施,重申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双方将共同落实好《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推进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积极欢迎中国香港特区申请加入RCEP。越南支持中国在符合协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双方强调合作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性,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呼吁各国积极签署和批准公约,推动公约尽快生效。中方支持越方于2025年在河内举办公约签署仪式。越南支持中国主办2026年APEC会议,中国支持越南主办2027年APEC会议,双方将加强交流、密切配合,确保有关会议取得成功。

双方强调维护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性,同意践行开放的区域主义。中国支持东盟建设团结、统一、自强与发展的东盟共同体,支持东盟在不断演进的亚太地区架构中保持中心地位,愿同东盟国家携手推动关于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的倡议,推动加快签署和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协定,致力于促进更高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双方同意继续协调推进澜湄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实现更加融合、繁荣、可持续和包容的次区域愿景,并推动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举办好2025年澜湄合作领导人第五次会议和第十次外长会。中方支持越南2026-2027年担任澜湄合作共同主席,双方将密切配合并共同主持有关机制会议。

双方认为,保障和保护人权是全人类共同事业,要从各国实际出发,探索符合人民需求的人权发展道路,愿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基础上开展人权交流与合作,加强人权领域国际对话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和搞双重标准,以及利用人权问题肆意干涉主权国家内政。

九、双方同意妥善管控解决分歧,维护越中友好大局。

双方就海上问题深入坦诚交换意见,强调更好管控和积极解决海上分歧,共同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双方同意恪守两党两国高层共识,坚持通过友好协商,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符合《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争议扩大化的行动,共同维护海上稳定。推动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和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磋商,早日取得实质进展。积极开展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加强海上搜救合作。

双方重申,继续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

双方同意,发挥好越中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作用,继续落实好越中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及相关协议,加强边境地区管理,积极推动边境口岸开放和升格。继续有效落实《北仑河口自由航行区航行协定》。

十、双方同意有效落实此访签署的合作文件。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互联互通、海关检验检疫、农产品贸易、国防、科技、文化体育、教育、民生、人力资源开发、媒体和地方等领域合作文件。

十一、双方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越南的国事访问取得圆满成功,是两党两国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新形势下弘扬越中传统友好、加快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命运共同体、推动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繁荣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两党和两国人民对此感到由衷高兴。

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由衷感谢苏林总书记、梁强国家主席以及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越南人民给予隆重、热情与友好接待,诚挚邀请苏林总书记、梁强国家主席早日再次访问中国。

苏林总书记、梁强国家主席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25年4月15日于河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