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巡查,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总理要求采取措施预防交通事故
范明正总理于2024年1月29日签发了第号电函,关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24年春节和庙会期间交通安全有序。
范明正总理要求公安部部长指导各单位、各地公安全覆盖巡查,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高速公路、公路;重点查处直接造成安全事故、交通堵塞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酒后醉驾、超速超载等等。
交通运输部指导各下属机关、单位、交通运输厅和运输单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方案,确保满足客运货运的能力、质量和安全,尤其是春节期间公路、水路、空路客运服务,重点关注新山一国际机场和内牌国际机场;尽可能避免出现航班晚点、取消的情况;对超员驾驶、随意涨价的组织、个人予以严厉处置。
确保新春宗教信仰活动文明有序
范明正总理于2024年1月30日签发第11/CĐ-TTg号电函,关于确保2024年春节和庙会期间宗教信仰活动文明有序。
据此,范明正总理要求内务部牵头、配合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加强监管,大力宣传指导各宗教组织、信仰场所认真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在确保安全有序、节俭、符合文明要求、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的基础上举行宗教信仰活动;确保宗教信仰场所的消防安全; 春节期间各宗教信仰场所不得举行借机牟利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乱烧纸钱造成浪费;
继续密切配合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庙会活动安全有序、节俭、符合文明要求、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不得利用民间信仰谋利,不得宣传对文化、社会、治安秩序造成影响的迷信思想。
预防和打击跨境非法动物及其制品贩运
陈流光副总理于2024年1月31日签发了第12/CĐ-TTg号电函,关于加强预防打击跨境非法动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贩运并予以严厉处置。
据此,要求各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尤其是西南边境各省人民委员会加大检查监管的力度,尤其是陆地口岸、便道、小路,以制止、发现跨境非法动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贩运行为并予以严厉处置;一旦发现非法进口,责令立即再出或销毁,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的组织、个人。
高科技区扩建的必备条件
政府于2024年2月1日签发的第10/2024/NĐ-CP号议定对高科技区扩建的必备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据此,对于高科技法第31条岁规定的高科技区,申请扩建的必须满足高科技法第31条所规定的成立条件(针对)。
对于高科技法第32条所规定的高科技农业区,申请扩建的必须满足高科技法第32条所规定的高科技农业区的成立条件。
胡志明市下属镇、坊、市镇的干部公职人员选举、聘用的规定
政府于2024年2月1日签发第07/2024/NĐ-CP号议定,关于胡志明市下属镇、坊、市镇的干部公职人员选举、聘用的规定。
上述议定对胡志明市下属镇、坊、市镇的干部公职人员(详见国会于2023年6月24日签发关于胡志明市发展的若干特殊机制政策试行的第98/2023/QH15号决议第9条第3款)选举、聘用做出具体的规定。
向12个省供应7700吨大米
黎明概副总理近日签发了第136/QĐ-TTg号决议和第141/QĐ-TTg号决定,关于交由财政部从国家粮库调拨大米7747.29吨免费供应给高平、平定、加来、义安、薄辽、德农、宁顺、得乐、平福、河江、北干、昆囤等12省,以帮助老百姓度过2024年春节和青黄不接季节。
加大春节期间价格管控的力度
政府办公厅发出了第36/TB-VPCP号通报,关于黎明概副总理、价格管控指导委员会委员长在2023年价格管控工作结果和2024年价格管控大方向的会议上所给出的结论意见。
据此,黎明概副总理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加强春节期间价格管控工作,认真执行书记处于2023年11月23日下达关于2024年春节组织工作的第26-CT/TW号指示、于2023年12月15日下达关于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节约充实地迎接2024年春节的第30/CT-TTg号指示。加大物价管控的力度,严厉处置全县范围内的价格法违法行为。
各级行政单位总体规划制定计划
陈流光副总理近日签发了第139/QĐ-TTg号决定,关于至2030年各级行政单位总体规划制定计划和2045年愿景。
据此,2024年和2045年颁发政府总理的行政单位总体规划制定计划;颁发国家行政单位总体规划大纲和各中央直辖省市的县级镇级行政单位规划大纲(各级行政单位总体规划包括内务部牵头制定的国家行政单位总体规划和63个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制定的县级镇级行政单位规划)。
成立跨行业小组检查个别地方的犯罪预防打击工作
陈流光副总理在第38/TB-VPCP号通报中要求公安部牵头、配合相关机关成立跨行业小组检查个别地方的犯罪预防打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