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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家银行要求各信用组织采取适当利率

越南国家银行行长于12月8日下午已发布有关要求各信用组织在采取贷款、存款利率时要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政府的主张及越南银行协会的成员所统一内容的公文。

12/09/2010 04:55

央行要求各信用组织采取适当的贷款、存款利率 ——示意图

        央行要求各信用组织、省市分行开展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在2011辛卯年春节、2011年第一季度期间继续加强生产、确保货物供求来源的平衡、市场价格平稳等内容的2010年11月30日所发布的2164/CT-TTg号指示。

        这样一来,各信用组织一面要具备存出保证金,一面要进行资金集中和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等措施以增大资金总量及贷款比重。

        对属於越南银行协会的单位,央行也要求监督、预期国际清算平衡及出入竟外汇从而把握住市场上的外汇供应走势。

据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于2010年12月8日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对於个人客户一年期定期的越币存款利率为12%;同样越南技商商业股份银行为12.45%;越南东南亚银行为13.5%

怀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