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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一向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Việt Nam luôn thiện chí tuân thủ Công ước của Liên hợp quốc về Luật Biển 1982

VGP-越南强调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UNCLOS 1982),和平解决东海争端的承诺。

07/13/2026 06:55
越南一向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Ảnh 1.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

7月12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就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庭对菲律宾与中国东海仲裁案作出裁决10周年发表评论。

范秋姮指出:越南一贯明确立场是用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一向支持根据《公约》规定,解决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

越南重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对海洋权益和海域权益范围作出全面而系统性的规定的唯一法律依据。

作为东海沿海国家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越南一向遵守《公约》并要求所有有关国家充分履行《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包括确定海洋主张和行使海洋权利,尊重其他国家根据《公约》享有的合法权利,按照国际法,共同致力于维护东海和平、稳定、航行自由、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