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越共中央书记处对若干干部人员实施纪律处分

Ban Bí thư thi hành kỷ luật một số cán bộ

VGP -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近日就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对若干干部实施纪律处分。

01/15/2023 07:26

1月13日在党中央办公楼,阮富仲总书记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对原中央委员、原党委书记、原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河内市委委员、党干事委员会委员、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褚春勇,北件省委委员、党委书记、教育培训厅厅长魔世捐,安江省民族委员会主任、原省委委员、原知尊县委书记、原知尊县人民大会主席蔓菲力(Men Pholly),平顺省委委员、党干事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原党委书记、原财政厅厅长阮文峰实施纪律处分。 

经仔细研究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后,中央书记处认为: 

1. 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已经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规,国家的法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安排航班接越南公民回国过程中没有尽到责任,导致政府办公厅若干干部提出与政府总理所给出的结论意见不相符的提议、受贿、被起诉和拘留。梅进勇的违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引发负面舆论,有损党组织和政府行政机关的信誉。 

2. 褚春勇政治上、道德上、生活上堕落腐化;受贿;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规、国家法律、党员不能做的事情的规定;在履行职责时没有尽到责任,导致违规、贪污、腐败,造成国家财政流失;违反工作规章,不执行市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

3. 魔世捐违反党规、国家法律、工作规章;在领导、指导工作时没有尽到责任,检查监督不力导致所管辖的单位违反会计法、国家预算法的规定,造成国家财政流失。 

4. 蔓菲力违反党规、国家法律、党员不能做的事情的规定;项目投资和经营没有全面办理法律规定的手续。 

5. 阮文峰在担任党委书记、财政厅厅长期间违反了党规和国家法律;在履行职责时没有尽到责任;违反土地法、招投标法的规定,造成国家财政流失。

褚春勇、魔世捐、蔓菲力、阮文峰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引发负面舆论,有损党组织和政府行政机关的信誉。

根据违法违规的内容、性质、严重程度、后果和原因,按照党规,中央记书决定:给予梅进勇警告处分;给予蔓菲力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给予褚春勇、魔世捐、阮文峰开除党籍的处分。 

各职能机关应对上述人员实施行政纪律处分,确保与党的纪律处分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