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正总理会见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托马斯·海达尔——图片:VGP/日北
会见中,范明正总理提高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的价值,并视此为大洋的宪法,为调整海上各项活动营造法律框架,是维护海上秩序、和平、稳定的基础,为东海在内的海域和海洋服务。
同时,范明正总理也重申,越南一贯主张是严格尊重和恪守国际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用和平方式解决海上等的争端和分歧。
范明正总理表示重视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协助各国和平解决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有关国际争端所发挥的作用。
范明正总理也认为,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所有成员国,不论大国还是小国,使用阐述关于海洋法问题的观点以及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平等"平台"。
范明正总理建议国际海洋法法庭继续协助越南加强培训干部了解国际法,国际海洋法。范明正总理欢迎国际海洋法法庭聘用越南公民,并通报越南已经选择并推荐担任2026-2035年任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的适合人才。
图片:VGP/日北
托马斯·海达尔高度评价越南政府协助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越南举办地区研讨会。
托马斯·海达尔表示,越南是举办研讨会的适合之地,因为越南与海洋有密切联系,而且越南通过具体行动支持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是较早日签署和批准本公约的国家之一。越南批准UNCLOS框架的两项协定,即:《关于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2006年)和《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鱼类种群的协定》(2018年)。越南也是首批签署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的国家。
托马斯·海达尔高度评价越南对国际海洋法法庭工作的支持以及越南法律干部队伍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