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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最终裁定中,美国商务部(DOC)承认列入第7次行政审查范围(POR7)的33家越南虾企不存在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33家企业因此均可享受零关税。

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协会(VASEP)称,美国最早于2004年裁定越南输美虾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被列入第1次行政审查范围(16/7/2004 – 31/1/2006)的虾企征收4.57%的反倾销税。
从2004年至今,经过7次行政审查后,美国商务部终于承认越南虾企不存在倾销行为这一事实,首次对被列入行政审查范围的虾企征收0%的反倾销税。
今年1-7月,越南对美的虾仁出口额为3.37亿美元,占越南虾仁出口总额14亿美元的24%。与此同时,对其他市场的虾仁出口额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对日本出口额同比增长11%,对欧盟出口额同比增长3%。
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协会再次重申,越南虾企已经和正在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也没有得到政府补贴。
因此,美国应客观公正地对待越南虾企和越南虾产品的出口,这完全符合自由贸易精神和越美日益密切的经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