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
根据指示,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在世界局势继续错综复杂、难以预料的背景下制定的。在国际和国内情况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的背景下,中央各部门、机关及地方研究,确定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问题,集中于下列主要内容,即:
一、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背景;
二、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综合目标;
三、主要指标和各大平衡,集中保持主要指标平衡,符合于实际情况,旨在预测成功实施2021-2025年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2021-2030年1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可能性。
四、主要任务、定向:各部门、中央机构和地方应研究,提出2025年的重点任务、定向,确保与共同目标一致并符合于各行业、各地方及各大方向的实际条件和发展水平。
继续抓住情况,积极有效主动出台反应政策;配套协调,保持宏观政策统一性,货币、金融政策、投资贸易及其他政策协调配合以实现一贯目标,保持宏观经济稳定、遏制通胀、促进增长、确保经济各大平衡,推进运营生产。
集中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机制,大力促进制定、完善法律政策以及时解难,为发展凝聚和有效利用各资源,改善经商环境。加快配套战略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尤其是国家重点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模式转变,提高质量效果及经济竞争力,增强经济体的抵抗力。促进人力资源发展,尤其是高素质人力资源,满足第四次工业革命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推进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电子贸易、有效新型经营模式发展。
任务、解决措施及实施进度细化量化
范明正总理要求:所提出的目标、定向及解决措施必须根据越共十三大决议中提出的各项观点、目标、3大战略突破、6大重点任务、12项任务措施,以及有关单位的实施能力;凝聚和有效利用各资源;推动公私合作模式投资;发挥各机关和单位自力自强;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公共投资计划相结合;下决心胜利落实2021 –2025年5年计划中的各项目标。
各项任务措施必须提出具体的内容、实施时间、施工进度、施工单位、配合单位;同时需明确量化;简化行政手续等。
力争实现202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至少增长5-7%
关于2025年中央预算制定的任务,指示指出,2025年全国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预计较2024年预期增长至少5 - 7%;每个地方的增长率符合于当地的经济增长情况和财政收入状况。2025年,进出口活动的预算收入预计较2024年原来预计平均增长4 - 6%。
中央预算支出方案符合于实施能力,力争避免取消预算并将资金转移下一年
2025 年中央预算支出方案的制定必须符合于现行法规,中央预算经常性支出、发展投资资金安排定额、标准、原则必须获职权机关批准;满足政治局2016年11月18日颁发的第07-NQ/TW号决议关于财政预算重组要求。
根据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的第号27-NQ/TW决议和第28-NQ/TW号决议以及第十五届国会第104/2023/QH15号决议,保障资源继续展开薪资政策,社会保险政策。
地方财政预算的制定需抓住2025年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地方财政预算的制定必须符合于2025年及2023 –2025年阶段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中央和地方5年财政计划及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根据中央预算法和指导实施文件中的规定,安排收入来源和支出任务;确保具备资源以实施中央政府颁布的制度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