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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发出关于飞行安全保障的电函

(VGP)政府总理近日发出了关于飞行安全保障的电函。

06/27/2016 01:08

示意图片

电函中指出,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报告,近期在个别航空港、机场发生用激光灯照射在降落的飞机的恶劣行为,对航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了克服这种情况,政府总理要求:

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防部和中央直辖省(市)尤其是河内、胡志明、岘港、海防、芹苴、庆和等省(市)人委会指导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配合航空港务、航空港、航空管制塔台等单位主动发现、预防、阻止,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确定与飞机升降航线有关的重点区域,从而制定宣传计划、采取系列措施预防、阻止用激光灯照射飞机、威胁飞行安全的恶劣行为。

二、从2016年2月开始出现用激光灯照射飞机的恶劣行为,公安部应指导各地公安尽快调查、了解作案动机、目的和对象,依法严格处置。

三、通信传媒部指导传媒机构对法律有关飞行安全保障的规定以及用激光灯照射飞机对飞行安全的危害性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