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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地方政府关于2021年9月份与前9个月经济社会情况全国视频会议决议

10/25/2021 10:33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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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127/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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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8日于河内

 政府与地方政府关于20219月份与前9个月经济社会情况全国视频会议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规定;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1年10月2日召开的2021年9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政府一致评估:9月 份在政治局、书记处及国家领导及时指导指,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支持、政府、政府总理的强烈及时指导、调控,加上各级、各业、各地方政府坚持着手,抓住情况;尤其是全党、全民、全军努力奋斗,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继续呈现积极转变;全国疫情基本上得到控制;在疫区的传染病例与死亡病例比例有所减少;疫苗 供应资源充足补充,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快速进行,尤其是在重点地区;许多地方政府已逐步有序放宽社交距离措施。2021年9月份经济社会情况继续得到积极成绩。整体经济稳定、通膨低率、整体经济各大平衡基本上得到保障。虽由于许多地方采取社交距离措施,其中包括大型经济中心,第三季经济增长减少,但累计前9个月经济仍维持1.42%增长。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上涨1.82%。货币、外汇市场稳定;前9个月信用增长7.39%;贷款利率有所下降。前9个月预算收入达近81%,同比增长9.2%。新注册与增资外资总额同比增长22.3%。 农业生产基本上稳定、粮食安全得到保障。许多地方已努力、下高度决心并在防疫与经济社会复苏等取得重要成绩,对国家整体情况作出贡献。体制改革继续得到重视;并已实时修正、补充、颁布有关保障社会福祉、协助遭受疫情影响的国民、劳工与雇主等若干政策与待遇;主动落实各项天灾防范与因应措施;文化、社会继续 得到关切;弹性、切实、安全与适应疫情地举办新学年开学仪式;对外工作,尤其是疫苗外交取得重要成绩;加强信息媒体倡导,有助于营造社会同心以及巩固国民对党、政府的信心。

然而,由于遭受Delta变种引起的第四波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2021年 第三季经济增长在各地区、各方面大跌,特别是河内、胡志明市以及南部若干重点经济地区。货品生产经营与流通有时、有地方凝滞、成本增高、国内采购力与竞争力减少;若干生产链被局部中断。呆账潜在危机趋于增加。公共投资拨款率低。国民、劳工等就业、生活遭到影响,尤其是在采取社交距离或加强社交距离等地区。 医疗卫生体系能力与资源显示许多不及之处,尤其是在基础层单位。部分地方有时采取未一致,松紧程度也各有差异的抗疫措施;社交距离尚未符合疫情情势,目标不明确、延迟执行各项医疗卫生措施。

预测,未来新冠疫情将继续复杂发展、难以预测、潜在许多风险。政府要求各级、各业、各地方政府应主动观察、预测贴切实际情况、采取强烈行动、继续同时有效执行党、国会、政府、总理等指导、决议所提之各项任务与措施,尤其是第13届党大会第4次会期之结论: 将疫情控制视为平稳国民生活与经济社会复苏之先前条件、观察疫情情势与疫苗接种人数逐步开放;朝向自2021年10月起符合标准与安全的地方进行放松社交距离、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等努力;其中着重下列核心内容:

一、各部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政府辖下机关首长、各省、中央直辖市等人委会主席根据所获交办的功能、任务与权责:

提高首长责任、加强纪律、纪纲、发挥防疫、抗疫中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疫情爆发之地区、克服仍存在之不及之处、抽取经验来继续秉着「安全、弹性适应、有效控制疫情」着重、优先防疫、抗疫与恢复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各级防疫、抗疫之指导与领导,尤其是基层单位,各地继续密切配合指导、调控、不能以本位主义、极端形式采取各项抗疫、防疫措施;绝对不忽视、轻视、失去警觉、展现最高之努力来阻止、控制疫情;弹性、有创意、及时调整每一地方情况的抗疫、防疫措施;倘发现有疫区且必须采取社交距离措施,则尽量划分隔离最 小范围,结合采取有科学性与尽可能最快的医疗措施;加强移动性的医疗服务;继续严格采取5K 疫苗、治疗药物、技术与民众抗疫、防疫意识等原则。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快速拟定并落实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计划,并努力奋斗以期达成2021年所订之各项目标与指针的最高成绩。

各地政府主动拟定适应疫情且符合地方、厂商(尤其是在密集工业区、加工出口区与高科技园区等)等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经营方案;逐步开放各工厂、车间,保证顺畅货物流通;重视与企业座谈,俾利及时处理在地方的障碍、加快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期程,尤其是在供应链,起重要角色且劳工密集的企业。

未颁布新规定并立即废除违反中央机关的规定且给劳工、业者、生产经营基地造成困难的要求与标准。各地方政府密切配合进行民众、劳工移动,并保证民众生命安全、安心与社会秩序;协助、提供留在当地的劳工就业机会。

于2021年10月在疫情得到控制的地区立即进行实体教学并保证安全性。

继续有效执行各项协助民众、劳工、业者、合作社与自然人经营户等政策与措施,以利早日平稳、恢复生产经营;严格执行总理指示、成立各部委、地方政府有关协助遭受疫情影响的业者、民众等纾困的特别因应工作小组,并立即自2021年10月起投入运作。

依分工权责及时处理或呈报权责机关处理业者、民众在办理行政作业等所面对的困难与障碍,并于国家公共服务网站将处理结果公开公告;以及每季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执行情况与结果呈报总理。

依总理于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间有关加强2021年公共投资资金计划拨款进度的全国视频会议中所提的指示(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5日第262/TB-VPCP号结论公告),快速促进拨放公共投资资金,其中应注意ODA贷款资源,并保证其进度与质量,依分工权责主动、积极处理各种障碍;倘超过决定权则,应立即呈报总理。

指导各权责机关严格进行行政作业与政策对案件影响的评估,拟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仅留下真正必要、合理、合法且成本最低之行政作业并于每一季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执行结果报告寄送至法务部,该部汇整并呈报总理。

各部、部级机关依管辖范围、产业快速颁布有关省级、县级人委会辖下的专业机关的功能、任务、权限等施行公告;快速依据2020年10月7日第120/2020/ND-CP号议定拟定基本公共事业服务项目列表,并颁布公共服务经济技术定量施行公告,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地方政府有依据来执行公共事业单位自主政策并重整健全地方人员组织架构。

卫生部、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指导各个检察机关、主管单位进行防疫、抗疫用的医疗设备采购、经费管理使用等监察、检察,以避免浪费、贪污、消极、群组私利,并严格处置违法行为。

二、卫生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主持、同工商部、劳动、社会暨荣军部、各机关、地方快速完善政府有关「安全、弹性适应、有效控制疫情」且结合新常态下经济社会恢复期程等暂时办法的决议草案,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呈送审核颁布;其中厘清各项安全生产与劳工恢复上班等标准,以利于各地政府、业者有依据履行。

继续研究检查实际情况来补充、完善并有效落实各项防疫、抗疫措施,其中保证在尽可能最小的范围内进行划区、隔离等原则;拟定详细计划来保证疫苗资源并加速疫苗输入期程;依所订之策略性目标及时、有效进行疫苗接种,不准浪费;快速拟定一个谨慎、安全且具科学性的小孩疫苗接种期程;主动拟定新冠病毒治疗用药物 生产与供应策略,避免被动情况发生;研议、评估新冠疫苗接种者产生抗体的效益以补充、完善适合、弹性的生产经营恢复方案。

严格管理疫苗、生技品、物资、设备等。遵守规定有效采购、捐赠,不让漏失、浪费、贪污等情况发生,并及时呈报、建议权责机关处理衍生的问题。

主持、并同财政部、工商部、各省、中央直辖市人委会指导主管单位加强监察、检察,不准利用疫情不合理调涨药物、医疗物资等价格,导致舆论不满与影响至防疫、抗疫等指挥效益;目前快速检查、厘清最近以来舆论关切的新冠病毒检测与检测工具等价格,并呈报总理以及继续及时公开、透明与众。

检讨、评估医疗体系能力、国内医疗设备物资生产与供应能力,拟定短期与长期计划与解决方案,以期加强、提高医疗体系能力,尤其是基层医疗以及医疗设备物资供应的自主能力。

于2021年10月内呈报总理有关筹措私立医疗资源来协助防疫、抗议等效益。

完成拟定新常态下疫情安全适应整体策略,并于2021年10月内呈报政府常务小组。

三、计划投资部主持、并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快速完成拟定将移民定居、土地迁移等与投资案分开的试办提案,并依规定呈报国会常务委员会于最近期内召开的会期呈送第15届国会。

快速完善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计划;并于2021年10月15日呈报政府常务小组。

加强督促有效、实质执行2021年9月9日第105/NQ-CP号决议有关新冠疫情情势下协助业者、合作社、经营户;并及时辅导处理受援助者困难的问题;快速完善有关2021年至2025年企业发展与协助的决议草案,并于2021年10月内呈送政府颁布。

汇整并提出各部委、中央机关、地方政府尚未拨款的2021年国内中央预算资金投资计划等调整建议方案,并调动、分配给其他部委、机关、地方政府执行各项具急迫性、重点以及有逼射性之案件,以提高策略性基础系统、数字转换专用基础等能力以及属于2021年至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清单有资金补充需求之其他必要案件;并于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呈报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前呈送总理研议、决定。

对于各部委、地方政府倘未有2021年资金计划资金补充需求来执行各项国家目标计划,则一致主张呈报权责机关将尚未拨款的2021年国内中央预算资金投资计划以及2021年国家目标计划安排之投资支出资金转到2022年来执行与拨款。计划投资部主持、同财政部依规定并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呈报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前完善内容、并呈送总理研议决定。

四、财政部主持、并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主动采取弹性之财务政策,保证国家预算收支平衡、强烈节俭、尽可能减少经常支出与无效之投资支出;主动提出资源筹措方案来及时供给防疫、抗疫与协助民众、整体经济、克服天灾、台风、洪灾等后果与急难救助等支出需求。

坚持、有效执行税捐管理办法,尤其是完善各项关体制、政策与基础设施来落实电子发票计划,并保证正确、足够征收普遍尚未适用发票制度的货品购买、服务供应(例如餐饮、油料零售等)等税捐。

盘点有关慈善基金捐款的财务管理规定;并及时提出整顿办法、加强管理、保证公开、透明、处理社会舆论关切的问题;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建议方案呈报总理;快速完善取代2008年5月14日第64/2008/ND-CP号议定之议定草案,并呈送政府研议决定。

针对边贸、关口贸易等收入来源研议、提出适当之税、费用管理制度与政策,鼓励各地方政府开发边贸、增加地方预算与资源补充。

研议并建议权责机关有关政府国内美金债券、公债发行方案,并调整赤字比率,保证低于国债上限、以及有效与永续利用。

五、越南央行主持、同相关单位:

继续采取主动、弹性的货币政策,并密切与财务政策协调,维持整体经济稳定、抑制通膨,并同时有助于促进生产经营、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严密监督各信贷机构呆账情况,以及保障信贷系统安全性。

适当调控信用机构,以让足够资格之信贷机构对遭受疫情影响的业者提供资金来早日恢复生产经营;继续有效、实质协助业者重整偿债期限、减免贷款利率并朝降低贷款利率方向努力奋斗。

研议拟定与执行适用具有突破性且具增长驱动力的产业、项目、案件、企业的大型信用计划。

六,工商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协助企业完成 2021年年底订单,重新启动2022年订,促进对北美,欧盟,东北亚,东南亚等重要市场的出口。

2021年底和2022年初及春节期间,计划、展开促销活动,扩大内需。

配合卫生部及有关部门尽快颁布新常态安全生产规定,让企业放心生产,主动展开复工复产方案。

七,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密切跟踪农产生产、销售情况,尤其是在九龙江三角洲,东南部等重要农业生产基地和主要农产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农产品生产和销售遇到困难,避免农产供应链中断。

梳理排查关于灾害地区、疫情地区农业生产扶持政策的02/2017/NĐ-CP号议定,根据实际要求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2021年10月前向总理汇报工作。

密切关注自然灾害情况,做好灾害预防预警工作,预防动植物疫病,恢复养殖业,确保2022年年初和春节期间食品供应。

配合计划与投资部、工商部及有关部门研究关于促进九龙江三角洲农业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会议举办方案,在2021年10月内向总理请示。

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农业与农村发展领域质量检测所遇到的问题,做好行政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八,建设部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抓好落实关于老旧住宅社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开发政策的69/2021/NĐ-CP决议,试点实施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开发政策,促进新常态经济复苏。

九,交通部配合卫生部,河内、胡志明市,岘港,海防等主要城市对主要交通干线恢复开通需求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尽快恢复主要交通干线通车,落实双重目标,在2021年10月15日前向政府总理汇报。

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对政府关于2019 -2021年交通安全秩序维护治理的12/NQ-CP号决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为制定2021 – 2025年新决议提供依据。

制定2021 -2030年公路交通安全治理战略实施计划,在2021年10月内向总理汇报。

十,资源与环境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尽快颁行2020年环保法实施细则文件,按照分级分管原则,制定监督制度,减少企业行政审批压力和费用。

配合计划与投资部,工商部加快绿色能源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加强国际合作,整合资源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巴黎协议等。

指导相关机构随时做好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灾害防御工作水平。及时通报各地方和人民采取灾害预防措施。

尽快完成拟定2021 – 2030国家土地使用规划草案和2021 – 2025年国家土地使用计划草案,在2021年8月份内提交政府审阅,并提交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批。对土地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拟定土地法修改案,提交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十一,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同相关机关与地方政府:

继续有效落实7月1日颁布的第68/NQ-CP号决议有关协助遭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劳工与雇主等措施;并研议、呈送政府、总理有关扩大获协助的对象、规模与时间等方案,其原则是符合国家预算支付能力;尽量简化行政作业、缩短时间来及时、有效协助民众、劳工。

关照民众生活,尤其是有功者、政策性家庭户、贫者、高年龄者、身心障碍者、弱势群者、家境艰困者、因疫情导致的失业者等,并保证该等关照系及时与实质;充分落实7月24日第75/2021/ND-CP号议定有关对革命有功者的待遇。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计划效果进行阶段性总结,提出适当调整方案,在2021年10月20日前向总理汇报。

十二,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切实展开文化宣传活动,发挥民族传统文化额头上,激发举国同心的民族团结伟力,同心同德,共克时艰,战胜疫情。

配合卫生部,外交部研究,试点逐步恢复国际旅游开放,试点实施疫苗护照,在10月内向总理报告,为疫情后旅游市场恢复营造有利条件。

做好2021年11月份召开的全国文化会议准备工作,扎实展开文化外交战略。

十三,科技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尽快制定至2030年新冠肺炎疫苗和治疗药物研制的重点科技计划,鼓励科学家和企业专研新冠肺炎疫苗和治疗药物,研制防疫设备。有效展开2030年人体疫苗科研计划。

集中推进科技产业结构调整,扎实展开2021 -2025年国家科技开发计划,尽快拟定2021 -2030年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在2021年11月内提交政府总理审批公布。

十四、教育部主政、并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尽快颁行学生返校复学安全导航,主持、并同越南中央电视台、人民电视台、越南通讯社、越南广播电台、各地方电视台与广播电台拟定视讯「教与学」计划,以符合在执行社交距离与加强社交距离的地方的学生之学习需求以及无法参加在线教学的学生。

配合有关部门,地方采取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配合信息与传媒部切实展开“学生电脑和网络”计划,为家境困难学生在线学习提供帮助。

十五,内务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贯彻落实党的主张,国会的决议和政府的指导意见,积极盘点、评估、提议加强行政管理方面的分级、分权;向革新、提高运作效益等目标重整各级、各产业、个地方的人事组织架构;以及朝向精简原则重整跨单位的组织架构。

督导、督促执行「全国团结、共同努力、一起奋斗、防抗疫、打赢疫情」的特别竞赛运动;及时呈报权责机关审核奖励在防疫、抗疫中表现优秀的团体和个人。

十六,司法部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展开2022年法律建设工作计划,调整2021年法律建设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各部部长、正部级领导,省级领导亲自指导法律建设工作,尽快完成法律法规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其存在的矛盾重叠或不切实际的内容,提请上级职权机关修整补充。

十七,政府检察署配合各部门,地方

牵头、配合资源与环境部组织工作组赴各地方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坚决整顿浪费资源,国有资产流失等项目,向政府总理请示。

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监管,避免出现浪费,腐败问题。

十八,民族委员会配合教育部完善少数民族学校模式,为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和工作人员提供民族语言教学。

十九,国防部密切关注国内外安全形势,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随时参与疫情防控和灾害预防工作;边防部队加强巡逻,抓好人员入境监管和防疫工作。

二十,公安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疫情防控与灾害预防工作,加强出入境管理,打击罪犯,尤其是跨国罪犯。

加强各项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与消防工作,避免交通赌赛,导致疫情转染风险,确保人民和货物运输畅通。

打击,挫败敌人、反对分子破坏阴谋,严厉查处疫情造谣、扰乱防疫秩序,宣传不良、不实消息的行为。

二十一,外交部配合有关机构做好高层领导人外交活动的准备工作,着力推进疫苗外交;配合卫生部及有关机构制定外国人员疫苗护照互认机制,按照越南法律和国际法律以及实际情况,为外国人员入境越南提供便利。

二十二,信息与传媒部配合有关机构,地方:

主动做好有关疫情防疫与抗疫、医疗协助与社会福祉政策等信息宣传等工作,宣传“安全适应,灵活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指导方针和经济复苏计划。

通过国内与对外信息媒体渠道来带领指导和提供具全面性之经济社会、防疫、抗疫等情况;及时阻止、反驳、严格处置非属实、有煽动性质、造成负面影响、阻止防疫、抗疫、经济社会发展等毒害信息;保证稳定在线连结,维持自中央政府至每一乡、镇、坊等顺畅指挥。

配合公安部利用国家居民数据,为疫情防控工作和民生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加快国家数字转型,提升公共在线服务水平,推进企业数字转型,各行业数字转型。配合央行,财政部加快金融银行领域数字转型。

二十三,越南中央电视台、越南广播电台、越南新闻社主动同相关主管单位提供及时、正确与全面性的国家情况等信息,尤其是防疫、抗疫工作信息、倡导防疫与抗疫,正确引导舆论,凝聚团结力量,同心同德战胜疫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十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导国有集团、公司克服困难,推进生产经营,全力完成2021年计划;尽快制定国有资产股份制改革计划,有效展开2021 -2025年股份制改革。

二十五,政府提议越南祖国阵线,各社会团体发挥民族大团结精神,凝聚团结力量,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同心同德战胜疫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地方贯彻落实该决议,勤于监督,一旦遇到突发问题或越权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政府总理汇报,请示。政府办公厅负责监督决议落实工作,并向政府和总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