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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越南航空港总公司

交通运输部已决定将北部、中部及南部的三家航空港总公司合并,成立越南航空港总公司。

02/14/2012 08:07

新山一国际机场

根据交通运输部第238/QĐ-BGTVT号决定,越南航空港总公司按照母公司和子公司模式成立及运行的。

越南航空港总公司在国际交际中的简称为ACV,是国家独资的有限公司;其总部设在胡志明市新平郡二号坊新山一国际机场。该总公司在成立时的法定资金为14.7万亿越盾。

越南航空港总公司根据企业法和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运行的。

越南航空港总公司的主要经营行业包括投资资本管理、直接在各航空港、机场进行生产经营;对航空港、机场的设备、基础设施进行开发、投资; 提供确保航空安全的服务;进行关于航空设备、零件等交易、进出口等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