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通知对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作出了规定,包括: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签发、补发、延期、变更、补充。
收费机构为负责依照海洋海岛资源环境法的规定签发、补发、延期、变更、补充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机构。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签发、补发、延期、变更、补充的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描述 | 收费标准 (千越南盾/本) |
1 | 许可证签发 | 22.500 |
2 | 许可证补发 | 7.000 |
3 | 许可证延期 | 17.500 |
4 | 许可证变更、补充 | 12.500 |
收费机构将收费资金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收费所需的费用由国家财政按照法律规定的国家财政开支定额安排在收费机构的预算中。收费机构按第74/2022/TT-BTC号通知的规定进行收费资金申报、征收、缴纳。
本通知自2024年3月21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