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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减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有利于农民引进先进生产机械 |
据草案,政府建议对研究及试验生产工作所用的农业土地、食盐生产土地、由政府向农民个体户、贫困户分配的农业用地、是农林场员工的个体户,拥有农业土地使用权并按合作社法交出自己农业用地以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个体户等实行免征、减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政策。
政府也建议继续将每年对非免税对象所征收的税率减少50%。
政府建议免征、减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政策有效期为10年(2011至2020年),并从2011年1月1日起效。
该政策的出台将鼓励农民生产,有助于扶贫工作,同时展现出党和国家对推进资金积累和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人民生活水平的一贯主张,并且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10年计划。
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