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和平副总理
阮和平担任常务副总理,负责监督和指导计划和投资、预测工作和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发展各类企业、集体经济和合作社,预防犯罪领域;防范打击走私和商业诈骗;反腐败;检查并解决信访涉诉;种族、宗教;竞赛奖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数字化转型;特赦、司法改革等领域。
监督和指导计划投资部、内政部、政府监察总署、民族委员会、政府办公厅、常务副总理等部委和机构。
担任打击犯罪指导委员会主任;防范打击走私和商业诈骗指导委员会主任;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等。
在外出期间期间,受政府总理委托代理指导政府各项工作。
陈红河副总理:
负责监督和指导交通运输;交通秩序和安全;建筑;资源与环境;气候变化;农业与农村发展、新农村建设;自然灾害防范和搜寻救难;国家、区域,各省规划工作,国家重点工程,各工业区,竞标投标政策等领域。
监督指导交通运输部、建设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河内国家大学、胡志明市国家大学。
国家规划委员会主任;国家水资源委员会主任;越南俄罗斯政府间联合委员会越南分会主任;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国家民航安全委员会主任;越南湄公河委员会主任;中央关于住房和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绿色增长指导委员会主任等。
黎成龙副总理
政府副总理黎成龙负责监督和指导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处理国际纠纷和争端;教育、培训和职业培训;劳工、就业和社会问题;扶贫,文化、旅游、体育、卫生、人口、家庭和儿童等领域。
陈红河将监督和指导司法部、教育培训部、劳动荣军和社会部、卫生部、文化体育旅游部。
国家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委员会主任,中央关于国防安全教育委员会主任;国家可持续发展与提升竞争力委员会主任;中央关于食品卫生安全指导委员会主任等。
胡德福副总理:
负责监督和指导金融、物价;货币、银行;资本市场、股票市场;金融投资;国家储备;预算、外汇储备基金和国家其他基金;发行债券和政府债券;工资政策和社会保险;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公共资产管理的机制和政策;信息和传媒等领域。
胡德福副总理将兼任财政部长;监督和指导财政部、信息传媒部、越南国家银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越南社会保险、国家财政监督委员会、越南社会政策银行、越南发展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
担任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咨询委员会主任;东盟一站式国家委员会主任;工资政策改革委员会主任;企业改革与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等。
裴青山副总理:
负责外交和对外关系;外国官方发展援助和优惠贷款;外国非政府组织和援助;对外开放与融入国际;双边和多边国际条约、协议谈判,外国直接投资(FDI),越南对外投资;越南与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关系;边境工作和东海及海洋海岛主权问题;侨务工作;人权问题;工业;对外贸易;石油储存及供应、物流服务;能源;科学技术。
政府副总理裴青山兼任外交部长;监督和指导外交部、工商部、科学技术部和越南科学技术翰林院。
担任越南中国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主任;越南老挝政府间联合委员会;国家陆地边界划界立碑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人权事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重点工厂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