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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晋勇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VGP |
国会于2008年11月审议通过的医保法自2009年7月1日起生效。随后,政府总理宣布7月1日为越南医保日。
经过三年的实施,医保法真正走进人们的生活。医保参保率由1993年的5.6%增至2011年的63.7%;投保者可享受医保法所给予的福利和保障;有功人士、贫困人口和社会政策对象、6岁以下儿童可享受医保。
阮晋勇总理在集会上发表讲话时表明,由国家组织实施的医保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社会政策,是国家医疗类财政政策的一个主要部分。积极引导人民参加医保,形成医保基金,为减轻参保者就医费用负担做出贡献。
阮晋勇总理指明,必须对医保法律政策加以修订和完善,鼓励人民群众尤其是中等收入和中等收入以下群体参加医保;确保参保者看病就医的便利性;使少数民族、山区同胞以及贫困户可享受医保待遇;制定科学合理方案、力争实现全民医保等任务目标。
阮晋勇总理强调,卫生部、各级党委和政府、越南祖国阵线、各部委和团体、人民应贯彻落实以下任务:实现全民医保的发展方向,把参保人数这一指标纳入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计划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