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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柬埔寨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收费标准

(VGP)越南财政部近日颁发关于入境柬埔寨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收费标准、管理制度和使用的通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生效。

08/13/2013 03:51

示意图

据此,客运交通工具、普通货运交通工具一年多次往返许可证的收费标准为20万越盾。

客运交通工具、普通货运交通工具60天一次往返许可证的收费标准为10万越盾。

危险货运交通工具60天一次往返许可证的收费标准为15万越盾。

延期手续费相当于对应许可证申请费的一半。

根据本通知,由越南内地水路局组织征收的费用必须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各省、直辖市交通运输厅组织征收的费用,交通运输厅可将一半留下,支付许可证签发所需费用;另外一半纳入财政预算。

本通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