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下午,越南国家银行颁布关于越南盾年基本利率的第2281/QĐ-NHNN号决定。
该决定取代越南国家银行行长有关越南盾基本利率的2010年8月25日的第2024/QĐ-NHNN号规定。
同日,央行发布了有关其他利率种类的第352/TB-NHNN 号通知, 该通知于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央行对信用机构的重拨发资金年利率为8%,央行对各信用机构的再贴现年利率为6%。
央行对其他商业银行因结付不足相互抵消及跨行电子方式结付隔夜拆借年利率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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