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2013年科技法第20条和第21条对科技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据此,来越工作的外籍越南人专家、知识分子可享受2019年劳动法针对在越劳动者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政策制度,可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等。另外,从事科技活动的外籍越南人专家、知识分子还可享受2013年科技法第24条第2款和第4款所规定的优惠,具体为:
- 被聘任、聘用担任科技组织的领导职务;被安排主持各级科技任务、科研职称聘任、科技职称聘任,详见本法第19条的规定。
- 享受政府规定的专家工资待遇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优惠。
- 享受法律规定的出入境、居住、住房及其他等优惠。
鼓励外籍专家参与越南的科技活动,享受的优惠待遇如下:
- 被聘用担任科技组织的领导职务;被安排主持科技任务;
- 享受法律规定的出入境、居住、住房及其他等优惠。
- 享受政府规定的专家工资待遇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优惠。
- 为越南科技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越侨科技人员、外籍专家受到越南政府的表彰、获得越南科技奖励和奖项。
此外,为吸引越侨科技人员而实行的出入境、居住、聘用、就业、学习、薪资、住房、信息获取、奖励、表彰及其他等政策见政府于2014年9月22日签发关于吸引越侨科技人员和外籍专家参与越南的科技活动的第87/2014/NĐ-CP号议定。
国家越侨委员会
稽查法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