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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与各地方视频会议及2021年12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VGP -

02/10/2022 07:27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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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03/NQ-CP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 自由 –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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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于河内

中央政府与各地方视频会议及2021年12月份政府定期会议

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规定;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的中央政府与各地方视频会议及2021年12月份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政府一致认为: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落实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2021 -2030年国民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2021 -202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5年计划开局年,政府2021-2026年任期第一年。2021年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在全球蔓延,全球经济受到严重影响,经济复苏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国内发生第四波疫情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各大城市爆发,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和人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在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领导下,国会的积极监督,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各部门、地方抓好落实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国会,政府的决议和行动计划。精准、灵活施政,果断决策,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在疫情防控方面采取了非常举措,出台了128/NQ-CP 决议, 将疫情"零容忍"转为"安全适应,灵活、有效控制疫情" 策略。完成了规模空前的疫苗接种战略。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保障民生,推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因此,尽管2021年所面临的挑战比往年更复杂艰巨,但越南经济社会仍取得积极成绩。

2021年越南经济增长2.58%,12个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7项目完成或超额完成,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物价消费指数全年平均增长1.84%,是2016年以来最低增幅。货币政策灵活、有效运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银行利率水平下降,信贷增长13.53%。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资本化规模比2020年增加46%,成为市场融资重要途径。财政收入超过预算目标的16.4%,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4.4%,财政支出合作有效,财政赤字为GDP的4%以下,确保疫情防控及重要任务支出。服务贸易积极复苏,2021年进出口总额6685亿美元,同比增长22.6%,创新高,越南成为全球前20大贸易经济体之一,贸易顺差40亿美元,连续6年实现贸易顺差,农业继续发挥国民经济支撑作用,国家粮食安全重要保障,大米产量4388万吨,农林水产出口486亿美元,全国68%乡村达到新农村标准。工业与建筑增长4.05%,占全国GDP增长的63.8%。

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1年新注册和复工复产企业16万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890万亿越南盾,为GDP的34.4%,增长3.2%,其中外资310亿美元,同比增长9.2%,企业创新,电商,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龙城国际机场,南北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交通工程加快施工。尽快制定国家能源总体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积极处理长期存的问题、难题,梳理排查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规定。继续推进精简、高效的行政体系。

民生保障得到重视,人民生活稳定,及时扶持受疫情意向的人民、企业,民族文化和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弘扬,教育质量基本保证,在做好疫情防控情况下举办好年度高考。劳动者职业只能水平提升,劳动效率同比增加4.71%。土地资源,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自然灾害预防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环保质保,为2050年零排放目标作积极准备。反贪,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国防和国家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主权得到维护,社会安全秩序。外交工作,特别是疫苗外交全面推进并取得成效,越南国际地位进一步提升。

然而,越南经济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部分地区疫情防控相当被动甚至不知所措,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有待提升,12个发展指标中有5项尚未完成,通胀压力增加,宏观经济运行存在风险,企业成本高,坏账趋增。公共投资资金支出效率低,各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国有资产股份制改革不到位。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不少困难,就业问题突出,失业人群增加。部分群众生活困难,部分地区治安秩序保障工作有待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面临不少挑战。

2022年是落实2021 -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关键年,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机遇与挑战并存,挑战大于机遇。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世界经济复苏但存在不稳定因素。国内经济复苏面临疫情方面的挑战,通胀风险增加,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等不利因素凸显,国家经济韧性有待提升。

政府、各中央部委、地方贯彻落实阮富仲总书记在2022年1月份召开的政府与各地视频会议上讲话精神,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5大方向,切实推进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的落实。

政府赞同2022年工作宗旨是"团结、纪律,主动适应,安全高效,恢复发展",要求政府每位成员,各省政府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国会和中央政府的决议,特别是01/NQ-CP 号和02/NQ-CP 号决议;密切跟踪形势,扎实指导工作,高举责任旗帜,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扬成绩,继往开来,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以最大努力和决心完成各项任务。集中落实安全适应,灵活有效控制疫情方针和202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实施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竞争力。坚决强化反腐反贪工作力度。加强团结,坚持廉政、全面强大、高效政府建设目标,胜利完成2022年党和国会提出的任务目标,为下一阶段发展打好基础。

要求各部门、地方认真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2022年春节工作的11-CT/TW号指令和政府总理关于快乐、安全迎2022年新春的35/CT-TTg号批示。

二,政府关于落实202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任务的决议。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在政府与各地视频会议上的意见,拟草政府关于落实202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任务的决议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签署颁行。

各部门领导,地方政府领导尽快制定和颁行落实该决议的行动计划。

三,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和202102/NQ-CP 号决议落实情况报告;政府关于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措施任务的决议。

计划与投资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在政府与各地视频会议上的意见,拟草政府关于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措施任务的决议草案,并提请政府总理签署颁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国家竞争力,政府要求:

各部门、地方扎实落实政府2022年02/NQ-CP号决议。计划与投资部,政府办公厅通过数字,展开营商环境与国家竞争力监督系统,为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工作服务。

政府总理关于行政手续改革咨询委员会,越南工商联盟及企业客观监督各部门、地方落实上述决议的情况,并向政府,政府总理提出建议。

有关检讨政府、政府总理2021年指导协调情况

2021年为政府班子任期换届之一年。在顺利、困难及挑战交叉,其中困难更多的背景下,尤其是天灾、天气与疫情复杂发展,但以高度决心、责任心及团结一致,政府、政府总理同意制定2021年主要指导方案、任务与方向,并自年初秉着「团结、纪律、革新、创新、可望发展」主题,立即强烈执行前述工作。2016 - 2021年任期的政府班子健全,和2021 - 2026年任期政府班子获批后,总理、各位副总理及政府成员本着尽责任精神,建置一个革新、廉正、有效行动、为民服务等决心立即着手处理、掌握情形、各种困难、障碍,并实时提出处理方案。

政府、总理及政府成员已严格遵https://quydinhkinhdoanh.gov.vn行党的领导、国会、越南祖国阵线及民众的监督;遵守宪法与法律,严格履行法规的任务与权限;并保证民主集中原则、发挥集体作用,提高个人责任;密切配合党、国会各个机关、法务机关、越南祖国阵线以及各个政治社会团体执行任务。政府快速贯彻,体实现中央、国会的决议;重视与党、国会等机关配合指导、管理、调控,有效执行政府工作规则与法律规定。

政府、政府总理在指导调控过程中已采取强烈、彻底、弹性、具有创新性、及时且符合实际情况的行动;其中若干重大决策与主张获得政府、政府总理在紧急情况时间中及时做出决定,并能符合实际要求、「将危机化为机会」、符合我国情况并取得高效。因此,2021年国情虽与往年相较面临许多困难,但是各方面所取的成绩却有亮点,创造我国未来复苏与发展之驱动力;明显展现团结、相亲相爱精神与人民对党、国家的信心;同时证明党与国家的正确主张和领导方向、整个政治体系、越南祖国阵线、各个政治社会团体以及全国各地民众的密切配合与有效参与;并肯定我国美好制度与政治体系的优越性。

政府基本上同意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4日第82/TTr-VPCP号函文有关政府、总理2021年指导、调控情形检查报告内容;并责成政府办公厅汇整政府成员与与会代表等意见后完善、颁布有关2021年指导调控情形的检讨与2022年方向、任务的报告,俾供给政府、总理、各部委、地方政府指导调控之用。

五、有关2021年行政改革报告

政府基本上同意由内政部2021年12月29日第6719/BC-BNV号函文有关2021年行政改革执行情形与2022年核心方向与任务等报告里所提的主要内容。为能继续有效落实2021 - 2030年国家行政改革整体计划,在2022年内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

(一)严格依据政府2021年7月15日第76/NQ-CP号决议与总理2021年9月2日第23/CT-TTg号指示,快速拟定颁布2022年行政改革计划;并及时修正、补充目前仍在重迭、交叉、自相矛盾、尚未一致与符合实际情况而导致困难、阻止各项投资、生产、经营的法律规定,以及时开通、有效利用各种资源来复苏、发展经济社会;并依权责颁布各项有关省级、县级人委会辖下的专业机构的功能、任务与权限等施行公告。

(二)有效落实行政机关与国立事业单位的财务自主制度。财政部快速颁布有关国立事业单位的财务自主制度若干内容施行公告;以及国立事业单位重整、解散时处理资产与财务问题,以便各部委、地方政府有效执行政府有关国立事业单位的财务自主制度等规定的2021年6月21日第60/2021/ND-CP号议定。

六、有关2021年检查、处理诉愿与打击贪污等报告

政府基本上同意由政府检察机构2021年12月28日第2296/BC-TTCP号函文有关2021年检查、与民众座谈、处理诉愿、打击贪污等主要成绩以及2022年主要任务与方向,其中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着重执行下列若干核心任务:

(一)严格执行政府、总理有关检查之各项指示与决议;并加强各级、重要产业的行政管理检查以及进行有关各单位、机关所获交办的任务、责任等检查,尤其是在呈现违规的、产生负面社会舆论、有很多诉愿陈情书等产业、项目、地方政府;快速落实医疗器材、生物试剂、供防疫用的检测套组等检查;提高检查结果的质量,并保证其严格性、客观性、实时性与可行性;严格、及时、依法处置违规的自然人与团体;着重于完善检查法律修正草案,并保证其质量与呈送国会的期程。

(二)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国会、政府、总理有关与民众座谈、处理诉愿等法律规定、各项决议、指示;及时、依法处理从发生初期属于权责的诉愿,并符合实际情况;盘点、彻底处理延迟不处理且具复杂性的诉愿案件。

(三)权责机关核准后立即快速落实资产监督与收入监督机关间的协调规范、资产与收入监督的国家数据库提案;加强权力检查、监督、监控、拟定各项检查、监督标准、条件与工具;重视内部控制工作;严格执行打击贪污计划以及打击贪污的中央指委会的结论与指导。

七、第17/NQ-CP号决议2021年执行情形报告

政府基本上同意由通讯部于2021年12月15日第153/BC-BTTTT号函文所提的第17/NQ-CP号决议2021年执行情形报告的主要内容,同时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

(一)快速执行2021年至2025年且至2030年展望朝向政府数字化的政府电子化开发策略计划与国家数字转型计划等所交办的任务;健全并将中央与地方政府电子化建置指委会改名为数字转型指委会,并由各部委与地方政府首长担任主委。

(二)继续维持、开发各项在线活动以及将数字技术应用于经济社会、生活等各项领域,并加强提供在线公共服务,尤其是在新冠疫情复杂走势的情境下。

(三)鼓励、促进企业家、科学家研发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投资解决方案,以利发展有关国民、国民识别证、身分证、以及电子凭证等国家数据库来供给社会福祉与经济发展之用;并及时拟定、颁布各项法律文件来执行。

(四)配合政府办公厅提供、连结供给政府、总理指导调控之用等信息、数据。

(五)责成公安部依第60/2021/ND-CP号议定规定做参谋、研议并呈送总理核准颁布有关国民、国民识别证、身分证与电子凭证等数据平台的附加价值服务项目列表。

八、有关2021年经营活动相关规定简化、减少计划执行情形报告

政府基本上同意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2月27日第9475/BC-VPCP号报告中所提的有关2021年经营活动相关规定简化、减少计划执行情形与绩效等评估报告、存在的困难与障碍以及2022年主要任务、方向与解决方案;并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着重于落实下列主要措施与任务:

(一)依权责着重指导、拟定与颁布或呈送权责单位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来落实依一份法规文件修正许多项法规文件的原则且依程序之经营规定简化、减少方案;最迟须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属于政府、总理、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权责之法规文件。

(二)利用网址为的经营规定意见征询网站来征询各公协会、企业家与遭受影响之对象有关上述经营规定简化、减少方案以及拟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并于2022年9月30日呈送总理研议、批准属于部委管理范围的经营规定简化、减少方案。

(三)在经营规定数据库上正确、完整更新与及时公开公布各项经营规定(含现行规定与拟颁布的规定)以及法规盘点结果、实施的成本、审阅之简化、减少方案、已获批准的方案) 。

(四)进行流程重整、整合与在国家公共服务网站上4级在线公共服务专区提供符合标准的行政手续;盘点、升级、完善部级、省级行政手续处理的信息系统;连结、整合国家公共服务网,形成中央至地方之行政作业处理的信息系统;在部级、省级行政作业处理信息系统上建置组织机构、自然人电子数据管理库以及在部级、省级单一窗口数字化行政作业文件与处理结果;执行期程按照政府2021年12月6日第107/2021/ND-CP号议定所定的时间,即部级单位自2022年6月1日起,县级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

(五)责成政府办公厅拟定、呈送总理核准颁布有关经营管理规定改革与执行行政作业、提供公共服务等公共管理质量评估的决定;完成期限为2022年3月内;并监督、评估各部委、地方政府有关经营规定简化、减少与执行行政作业等绩效评估与监督;定期每季与各部委、地方政府工作会晤、汇整、呈报总理。

九、有关交办任务的执行情形与2021年各项法律施行细则颁布情形等报告

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继续主动、强烈执行政府、总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尤其是属于政治局、书记处、政府、总理等工作计划所提的各项提案。

责成政府办公厅依政府工作规则与总理的指示主持、并各部委、地方政府经常监督、检查各部委、地方政府针对由政府、总理交代的各项任务等执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