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中央委员会对阮德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VGP)12月17日,越共中央委员会审议决定对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2015-2020年任期原河内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2016-2021年任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19/2020 04:44

越共中央办公室的通知,12月17日,越共中央委员会就干部工作召开会议。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代表政治局主持协调会议议程。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受政治局委托阐述政治局关于对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原河内市委副书记、原党组书记、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进行处分的呈文。

中央委员会审议决定对阮德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