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部公布专用于研发生产半导体芯片的二手机械设备的进口标准
按《通知》,允许进口的二手生产线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不被列入生产国公布的落后、质量低劣、污染环境的二手生产线目录。
二,进口生产线所采用的技术不被列入技术转让相关法律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转让技术目录
三:须符合下列生产标准:(一)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关于产品安全,节能和环保的规定;(二)若进口设备暂无相关国家技术法规,则其生产须符合以下标准:越南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指标或七国集团(G7)成员国和韩国的国家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节能和环保的规定。
四,生产线剩余产能或生产效率须达到设计产能的85%以上。
五,原材料和能源消耗不得超过原设计消耗量的15%
六,对于根据《数字技术产业法》第四款第二十一条规定、专用于数字技术产品或服务的研发生产及培训的生产线,可豁免适用上述第四和五条规定。
按《通知》,允许进口的机械设备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不被列入生产国公布的落后、质量低劣、污染环境的设备目录。
二,进口设备所采用的技术不被列入技术转让相关法律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转让技术目录
三:须符合下列生产标准:(一)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关于产品安全,节能和环保的规定;(二)若进口设备暂无相关国家技术法规,则其生产须符合以下标准:越南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指标或七国集团(G7)成员国和韩国的国家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节能和环保的规定。
四,设备使用年限(按自生产年份至进口年份计算)不得超过20年,进口年份以货物抵达越南口岸的年份为准。
五,对于根据《数字技术产业法》第四款第二十一条规定、专用于数字技术产品或服务的研发生产及培训的设备,可豁免适用上述第四条规定。
该《通知》于202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