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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15:17 | 2020/10/15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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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 自由 –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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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149/NQ-CP

2020年10月10日于河内

 

 

2020年9月份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规定;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0年10月2日召开的9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一、有关第01/NQ-CP号决议执行情况、2020年9月份与前9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政府一致评估:以整个政治体系、全国民众与业界的齐心协力,尤其是医疗单位、军队、警察以及各地政府等最高责任、最大努力,我们有效控制在若干地区爆发的第二波新冠肺炎疫情,有助于逐步恢复我国经济社会活动以及成功落实「双重目标」。2020年前9个月经济增长率为2.12%,其中第三季度为2.62%,在我国的许多重要伙伴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经济均呈负增长,我国经济获得许多国际组织评为亚太地区第二位与东盟第一位。整体经济维持稳定,通膨得到抑制,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继续趋于下降,前9个月仅上涨3.85%。我国整体经济的大型平衡均得到保障。货币政策调控主动、弹性;利率亦继续减降,有助于整体经济发展;汇率、外汇市场稳定;外汇储备增加,电子支付亦得到加强。证券市场重新恢复。本年前9个月出口金额近2.03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2%;贸易顺差近170亿美元,系多年来创最高的,其中本国经济企业继续是亮点,增长逾20%;出口产品项目金额逾10亿美元共有30种,以及金额逾100亿美元的有5种。本年第三季到位的社会投资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7.4%,特别是国有企业增长21.5%,其中本年9月份与前9个月国家预算到位资金均为多年来最高的时期,达逾300万亿越盾,相当于本年计划的59.7%,较去年同期增长33.3%,对整体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在全球投资大跌背景下,我国前9个月外商投资仍达212亿美元。全国计有近9万9千家新成立的企业,注册资金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0.7%,大部分厂商均认为未来经营趋势呈良好发展。各项产业项目均呈积极、明显恢复趋势。农业生产虽因遭受天灾、疫病面对困难,但由于提出及时、有效因应措施,仍维持较佳的增长,增长率为1.84%,稻米丰收,售价高,稻米出口金额为25亿美元;许多其他农产 品项目产量亦猛增;继续扮演整体经济处于困境期间的支柱脚色,保证足够基本食品、粮食供应资源。工业生产增长2.69%。贸易、服务业亦逐渐恢复,本年第三季货品零售总额暨消费服务营业收入较上(2)季增长14.4%,并较去年同期增长4.5%。由Nikkei市调评估的越南购货管理者指数(PMI)增加52.2点分(8月份为45.7点分),明显显示整体经济恢复趋势。在新常态下各产业的科技研发、应用、创新亦得到重视。文化、社会、劳动、就业、社会福祉、民众健康照顾、咨询通讯等项目皆得到关切与执行良好。高中毕业考试亦顺利进行。民众生活得到保障,乡村、山区民众以及少数民族等生活更进一步得到关心,饥饿贫户比例较去年同期减少75.5%。我国重大节庆纪念活动均隆重举行。国防、安全维持稳定,社会安全秩序得到保障。交通事故案件在案数、死亡人数以及受伤人数等3方面上均减少。对外工作与国际整合继续取得许多正面成绩,我国做好东盟主席国、AIPA41主席、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等角色,并在新冠疫情防疫方面亦显示积极合作精神。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地位与名誉日益提高。上述成绩有益于启发民众团结、巩固信心以及整个政治体系的稳固性,并对面向第13届全国党大会的各级党大会成功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除上述成绩外,我国仍面对种种困难和挑战与不足之处。新冠疫情风险仍潜在。生产经营面临困难,部分厂商的因应能力衰退,尤其是从事服务业企业。若干产业遭受严重影响,包括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交通运输、物流、观光业等,国际贸易衰退与消费需求缓慢恢复。若干社会舆论关切的议题包含教材课本价格上涨、参考书过多、新年学开学滥收费,登革热、手足口病等趋于增加,食品中毒亦增加,毒品罪犯、在线赌博、在线诈欺、地下信贷等在若干地区复杂发展。

为能继续成功执行「双重目标」,努力以最高成绩达成本年各项目标、指针,其中经济增长率介于2%~3%。为执行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奠定良好基础,本年底前任务甚为重大。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政府继续强烈、有效执行党、国会、政府等各项决议、结论与指示,尤其是第01/NQ-CP号、第 02/NQ-CP号、第84/NQ-CP号等决议以及9月17日第1259/TTg-KTTH号函;其中着重于执行下列主要内容:

——各部门、地方政府,尤其是大城市、居民密集地区、河内、胡志明市不得忽视 、忽略,严格控管传染来源、入境者以及医院、私立医疗诊所、学校、入境居留场所等传染风险高的地区,不让疫情小区传染重新爆发。卫生部主持、密切配合各部门、地方政府详细辅导各项易懂、易遵守的适当防疫措施,保障民众、以及在越工作的外交官、管理人、专家、技术人员等健康安全。新冠肺炎防疫指导委员会指导各地方政府立即处理有关旅馆隔离、集中隔离费用等舆论关切议题,保证费用合理、公开、提供隔离者顺利条件,及时有效处理衍生的问题。

——加快经济恢复期,加强自强、自主性,有向上的奋斗精神,尽量抓紧控制疫病的机会,以利恢复与发展各项经济社会活动,创造国家发展新局面。每一部门、地方政府着重于加强符合新常态下的国家情况的经济重组、提高产能、质量以及内在潜能;确定每一产业、项目第四季增长目标以及具体落实措施;对每一项优先、具有优势的产品项目建立附加价值链模式;继续优先加快公共投资拨款与执行进度,尤其是ODA贷款;着重于解决困难、障碍,加快各项大规模、重大工程、案件执行进度,以利提高生产力;加强鼓励社会投资,包括本国民营投资与外商投资;加强数字转换;开发数字经济被视为国家优先工作,并着重于完善数字经济的新经营模式开发与管理的法律架构;继续重新检查、完善法律体制,协助民众、业者纾困;加强检察,处理各项诉愿、防范与打击贪污。

——越南央行继续主动、弹性调控货币政策,和谐配合金融政策与其他整体措施,抑制通膨、平稳整体经济,支助增长;继续执行各项信贷纾困措施,满足生产经营 开发信贷需求;并同时落实协助遭受新冠肺炎困难的信贷客户等措施。

——财政部同各部门、地方政府密切监督市价情况,主动调控由政府管理的物价项目,有助于保证抑制通膨4%以下;本年底前期间同步落实各项收入管理措施,努力达成国家预算最高收入目标;并同时彻底减少支出,特别是会议、出差、昂贵设备购买等支出,在困难期间筹措防疫资金,维持社会福祉与投资开发;加强各部门、地方政府与各相关主管单位有效配合打击走私、贸易诈欺及仿冒货品等。

——计划投资部同财政部、各部门、地方政府经常监督、重新检查、积极处理障碍、加快公共投资、ODA贷款、优惠贷款等拨款进度;主动报告及建议总理对慢于公共投资拨款,特别是ODA贷款等部门、地方政府进行检查;主持并同劳动部、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快快提出协助疫情遭受者的补充建议方案,并于10月内报告总理;于计划投资部长奉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向第13次中央执委会会议与第14届国会第10次会期前依规定、分工快速争取意见、仔细检查内容、完善各项报告,并呈报政府、总理。

——工商部同各部门、地方政府依政府第115/NQ-CP号决议落实促进工业、服务业、尤其是辅助工业等重组与发展措施,以利恢复供应链;维持主要出口市场;面对各个进口国贸易救济起诉案等风险,加强各项防范原产地诈欺行为等措施,保护出口业,并同时着重于促进、扩大、有效开发潜能的出口市场;继续执行刺激内需、本国市场开发等措施;促进开发作为国内外贸易基础的电子商务;媒合我国业者与国外业者在线交易;并同时协助厂商开采利用信息技术;配合、辅导各部门有效执行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执行行动计划。各部门快速颁布施行细则,协助厂商有效利用EVFTA协议所带来的优势。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指示有效开发各个出口市场,尤其是欧盟市场,努力完成本年农产品出口目标金额,为410亿美元;密切观察天气、天灾情况,并主动指导农业生产达成所订的目标,降低因天灾造成的损失;促进生产,尤其为稻米生产、猪群养殖、水产养殖与开采、造林、木材开采;继续有效控制动植物疫病;加强各项贸易促进、市场开放等活动,其中包括鲶鱼销售纾困。

——交通部加快兴建各项交通工程、案件,其中:奋斗于本年底投入运作内排机场、西山一机场跑道整修升级案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案件;至少动工一个美顺、芹苴高速公路标案;配合前江省人委会督促、指导进行忠良、美顺高速路线技术性通车;竣工锐摔——万贡(Rach Soi- Vam Cong)高速公路;配合企业国家资金管理委员会、越南航空总公司努力于2021年动工隆成国际机场若干项目;配合公安部严格落实政府第100/2019/ND-CP号议定有关维持交通安全秩序等规定,加强执行道路电子收费。

——建设部主动有效落实各项纾困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其中继续重新检查,完善有关房地产投资、经营法规,保证其一致性、安全性与永续性。

——企业国家资金管理委员会继续推动国家资金开发管理机制等革新,并同时促进各个控股公司、总公司进行重组、改革企管模式,提高国家资本使用效益,做好原定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与任务。

——文化、体育暨旅游部继续指导加强各项旅游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研议拟定以越南旅游魅力暨安全等主题的国内旅游刺激计划,恢复年底旅游市场。

——劳动部主持、配合各部门、地方政府继续落实协助新冠肺炎疫情遭受者的措施,并同时简化各项作业、标准,提供民众与业者便利条件;重视开发高水平的人力资源,以有助于提高国家生产力暨竞争能力,尤其是在数字转换时期。

——各地方政府配合政府检察机构、公安部与相关部门重新检查、彻底处理复杂延长的案件,不让多人诉愿情况发生,导致安全失序,尤其是在第14届国会第10次会期与第13届全国党大会召开期间。

——外交部主持、并同相关部门做好第37次东盟峰会以及相关会议、高峰论坛等举办,继续有效执行海外国民保护工作,尤其是在疫情期间保护工作。

——国防部掌握情况,及时、正确预测各个情况,尤其是东海问题,提出适当因应方案,保护国家领土主权、国家、民族利益;有效做好防疫与军事、军防等任务。

公安部密切跟踪国内外形势,主动采取措施,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打击高科技犯罪、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确保党第十二大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顺利举行和绝对安全。

通信与传媒部指导新闻媒体机构加强关于落实双重目标取得成效以及政府、政府总理指导意见的宣传。严厉处罚报道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行为;及时有力驳斥外敌对势力歪曲、混淆是非的错误论调. 同各部门、地方努力落实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措施的17/NQ-CP 号决议。

二,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准备工作

政府要求各位政府成员:

要有个人责任和担当,尽快完成各项报告并于10月10日前呈递国会。

主动掌握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向国会代表和新闻报道机构提供履职信息。认真答复国会代表的询问和选民的意见。妥当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出席全部会议议程活动。

各省省长、直辖市市长严格履行涉诉信访接访工作规定,在国会会议期间,不让越级上访、,扰乱了公共秩序的非法聚集上访、缠访闹访问题发生。政府检察署配合各地组长接访,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

信息与传媒部配合中央宣教部明确国会会议内容宣传方向。政府新闻媒体机构及时、准确报道国会会议的内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关于制定实施基层民主制法案的提议

政府基本赞同由内务部提出的实施基层民主制法案的内容,关于法案名称,尚需按照现有的乡镇级民主制度法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内务部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成制定实施基层民主制法案,并按照法律法规文件颁行法规定展开后续工作。

四,政府关于公证行业发展政策的决议草案

政府一致通过关于公证行业发展政策的决议草案的内容和目标。

司法部配合政府办公厅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完成制定决议草案,提请政府总理审批颁行。

五,126/2017/NĐ-CP号议定,91/2015/NĐ-CP号,32/2018/NĐ-CP号议定部分条款修改案

政府对经征求政府成员意见的126/2017/NĐ-CP号议定,91/2015/NĐ-CP号,32/2018/NĐ-CP号议定部分条款修改案

交通部配合财政部,政府办公厅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在10月15日前,完成制定修改案并提请政府总理签署颁行。

六,将疫情防控工作捐赠款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折扣款项

政府赞同财政部提请国会对将疫情防控工作捐赠款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折扣款项进行审议,政府总理委托财政部部长向国会汇报相关内容。

七,三星电子公司把生产线转至胡志明市高新技术区的Samsung HCMC CE Complex (SEHC)厂房生产

政府同意胡志明市政府的提议,允许三星电子公司把生产线转至胡志明市高新技术区的Samsung HCMC CE Complex (SEHC)厂房生产,为该公司扩大在越南投资规模,提升竞争力提供便利。

八,抽出企业重组与发展基金资金,为MTV15和16责任有限公司(国防部)不缺注册金额

政府同意抽出企业重组与发展基金资金,为MTV15和16责任有限公司(国防部)不缺注册金额,(2000亿越南盾和600亿越南盾),为这两家企业实行边界线国防安全保障和经济任务提供便利。

国防部依法做好上述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利用效果,增强两家企业实力。

九,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各地方预防干旱和海水入侵遇到的瓶颈

政府同意将中央预算转入相关地方财政预算,支持各地预防干旱和海水入侵。

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关于支持各地方预防干旱和海水入侵的扶持范围,扶持对象,确保财政支付能力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干旱、海水入侵预防任务;10月内向政府总理请示。

财政部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研究修改或补充关于水利产品和服务价格细节以及水利公益服务扶持资金使用规定的96/2018/NĐ-CP号议定。

十一,关于延长河内市各区县、乡镇建设管理队试点时间

政府赞同河内市政府的建议,同意延长河内市各区县、乡镇建设管理队试点时间。

责成河内市政府制定政府总理关于试点成立河内市各区县、乡镇建设管理队试点时间26/2018/QĐ-TTg号决定的修改案,提交政府总理审阅,明确管理队职能权限,确保其组织结构精简合理。

十二,关于42/NQ-CP 号决议修改案和15/2020/QĐ-TTg决议修改案。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牵头,配合计划与投资部及有关部门听取政府成员的意见,制定关于42/NQ-CP 号决议修改案和15/2020/QĐ-TTg决议修改案并提交政府总理签署颁行。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劳动人 获得16万亿越南盾扶持金提供便利。

央行按照政府总理15/2020/QĐ-TTg号决议指导精神, 尽快修改05/2020/TT-号通知,对社会政策银行提供资金以便协助受困难企业给劳动人付工资。

十三,关于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法律细则文件颁行情况;电子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关于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各部部长亲自指导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请通过,确保8月份各项工作方案实施进度,不得推迟。

法律细则文件颁行情况:

对于仍欠发的施行细则法规:获分工的部委主持,快速拟定并于本次开会后呈政府研议,于2020年4月15日前颁布。

对于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法律、法令等施行细则,获分工的部委主持,快速拟定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呈报政府相关草案,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依其权责颁布各项施行公告。

司法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部委的施行细则法规文件拟定与呈报过程;及时检视,建议总理分工各部委于各项法律通过后立即主持拟定各项施行细则;将需要合并的内容列入同一项规定文件,降低同一项法律、法令颁布多项施行细则规定。

关于电子政府建设工作进展:

各部门继续严格实行使用电子办公文件,改进工作方式,在网络电子环境处理公文,各级领导干部率先以电子签名方式批阅电子文件。

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首长要率领使用个人数字签名,线上处理公务事情;密切配合连通、连结公文管理与调控的软体,以利保证在100% 4级政府、80%部委属下的单位、60%省级人委会属下的单位、30%县级人委会属下的单位都能操作电子公文、线上各项文件处理。

完善建设、运作各部委、地方政府与政府间连结的报告资讯系统,以期于2020年第二季建立国家报告资讯系统,保证至2020年底至少有属于自己主管的报告制度的30%能在各部委、地方政府报告资讯系统上进行

十五,监查工作,涉诉信访以及反腐工作

政府监察署继续落实既定计划,尽快颁行检查结论,加快完善反腐法律体系。

十六,关于企业发展基金预付款报告

落实政府工作规定第四款第三条,政府对财政部关于企业发展基金预付款报告表示赞同,落实政府党组决定,国会主席和政府总理指导意见。政府将预付款结算 和决算编入国家财政结算报告。

十七,关于2016-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和2021 -202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政府基本赞同计划与投资部提出的2016-202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草案和2021 -202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责成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配合各部门,听取政治局的意见,受政府总理委托、代表政府递呈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