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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越南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对在外交部领事局发生的"受贿"以审批各家公司执行将越南公民从国外接回国的航班以谋取私利的案件进行了起诉。同时,按照《刑事法》第354条规定,以"受贿"罪为由决定对以下4名被告人进行起诉与搜查:
一、阮氏香兰,1974年出生,河内人,外交部领事局局长;
二、杜黄松,1980年出生,河内人,外交部领事局副局长;
三、黎俊英,1982年出生,兴安人,外交部领事局办公室主任;
四、刘俊勇,1987年出生,河内人,外交部领事局公民保护处副处长。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对4名被告人进行暂时拘留,对其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了搜查。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以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