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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与各地方线上视频会议及2022年6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07:08 | 2022/09/27

VGP -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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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 – 自由 –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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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85/NQ-CP

2022年7月 9日于河内

中央政府与各地方线上视频会议及2022年6月政府定期会议决议

政府

依据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与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文修正补充案等规定;

根据政府2016年10月1日颁布关于政府工作条例的138/2016/ND-CP号议定;

基于政府成员及政府总理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的2022年6月份中央政府定期会议的讨论与结论,

决议:

第一部分 : 关于20226月份及6个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任务

一,20226月份及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上半年,国际局势出现深刻复杂变化,尤其是乌克兰武力冲突、大国战略竞争、油价及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提升,供应链中断,多国出现货物膨胀,国内机遇与挑战并存,挑战大于机遇,全国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为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营造有利条件。然而油价、生产成本提升,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复杂严峻,对各行业、各领域和人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面对严峻形势和复杂任务,以阮富仲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领导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团结奋进。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各部门、地方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突出关键环节、重点任务,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与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致力建设独立自主、积极融入国际经济的经济体系。继续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疫苗接种战略有效展开,有序恢复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6月份及上半年越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成绩。

第二季GDP同比增长7.72%,为2011年以来历年同期新高,上半年GDP增长6.42%。宏观经济稳定运行,通胀率得到控制,财政收支,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上半年物价消费指数同比增加2.44%;货币市场、汇率、基准利息平稳。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的66.1%,同比增加1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9.6%,其中实际使用外资100.6亿美元,同比增长8,9%,创新高。上半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71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4%,贸易顺差7.1亿美元。

各行业、各领域快速恢复发展,上半年工业生产指数增长8.7%,工业生产基本稳定,大力促进主要农村出口,服务业景气,尤其是疫情得到控制后,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7%,为5年来最高。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上半年全国新成立企业1169000家,创新高,体现企业对国民经济复苏的信心。

政府及各部门、地方努力制定和实施各项任务,推进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计划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取得成效。国家目标计划继续推进,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体制、法律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有力推进。做好中央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国会第三次会议准备工作。

文化、环保等领域得到重视,民生保障、就业、扶贫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民生进一步改善,已为受疫情影响的近5000万劳动者提供82万亿越盾扶持金。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上半年举办了多项重要文化活动,成功举办第三十一届东南亚运动会。

有力推进检查、信访、反腐反贪工作,进一步巩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确保社会秩序,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全方位、有效展开,妥善处理突发问题。国家国际地位和威信提升,越南当选第77届联合国大会副主席。

许多国际组织、国内外专家人士对越南经济发展成就与展望给予积极评价。据世界商务杂志CEOWORLD排行榜,越南生活质量指数比2021年提升39位,在1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62位,国际信评机构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and Poor's)将越南的主权信用评级上调至"BB+",评级前景为"稳定"。

然而,越南经济社会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疫情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地区疫苗接种工作还不到位,油价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提升,通胀压力增加。部分行业仍面临困难,停产停业企业较多,银行坏账趋增。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计划部分环节落实有待强化,施政能力有待提高。公共投资金拨款速度仍然缓慢。部分行业复工复产和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多地区出现局部性劳动力缺陷问题。人民健康保障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医疗物资缺乏,医务人员退岗问题突出。国家安全保障及社会维稳治安工作面临不少啊挑战。

II)现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下半年世界经济复苏速度或放缓,不稳定因素会增加,各大经济体通货膨胀增加,乌克兰战争、大国竞争愈演愈烈,供应链中断问题,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复杂。国内经济恢复速度或加快但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油价、生产成本提升、通胀压力增加、国家经济韧性有待增强。

政府要求各部门、各行业不得有半点松懈和侥幸心理,密切跟踪形势,主动、灵活应对国内外形象,有力、有效落实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国会、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政府总理的指导意见,坚定落实既定任务,控制通胀、稳定宏观,力争高水平完成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任务:

一,     灵活、谨慎运用货币政策、控制通胀率,稳定宏观

央行及有关部门:

灵活 运用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把握好宏观调控力度,控制通胀率,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

适当调节信贷增长,为企业复产复业提供支持,指导商业银行积极展开支持经济社会复苏计划落实的信贷支持举措,鼓励信用机构节约一般性支出,下调贷款利率。推进信用机构重组,有效处理坏账。

继续推进无现金支付,数字银行模式,加快银行业数字化转型。

计划与投资部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宏观调控、控制通胀的方案,在今年7月内向政府常务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各部门、地方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关注各国物价、政策调控措施,分析预测形势,制定对策,确保宏观稳定运行,控制通胀。

二, 实施合理、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公共投资进度。

财政部向政府和上级机构提交关于石油产品税率下调方案。

财政部、公安部、通信与传媒部、越南国家银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证券市场、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监督,依法处置违规行为。

计划与投资部督促有关部门、机关有效落实公共投资资金拨款工作。

各部门、地方按照政府工作组的提议,尽快处理有关公共投资资金拨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梳理排查公共投资项目,将进展缓慢项目资金拨款计划转向效果良好(重点项目、沿海公路等)的项目。各地方负责依法、有效使用调整资金。

建设部负责指导各地有关机构根据市场物价形势,尽快调整建材价格;向总理汇报有关7月份内承包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瓶颈。

三,加强市场物价监管,加强打击走私、商业诈骗等非法行为的力度,发展国内市场,拓宽出口市场。

工商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尤其是大宗商品价格,确保国内商品供求平衡,加强监管,严厉处理囤积哄抬物价行为。

有效调节油价,寻找价格竞争的供应来源,加强对石油产品生产和进口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国内石油产品供应充足,稳定价格。

制定为外贸企业支持方案,利用各项自由贸易协定,推动出口,拓宽出口市场,加强进口管理,确保国际收支平衡。

教育部配合财政部及有关部门对上调学费对物价指数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提出科学、适当措施。

打击走私和商业诈骗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打击走私、商业诈骗等非法行为的力度,依法严厉处理违法行为。

四,确保能源供应充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工商部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地方督促加快重点能源工程施工,指导能源产业企业全负荷运营,确保主要能源供应(油、电、煤),尤其在2022年暑期电力供应。继续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减少排放。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牵头配合各部门、地方:督促农产生产和销售、出口;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尽快制定落实中央会议关于至2030年(2045年愿景)三农问题的19-NQ/TW号决议的行动计划,并向政府汇报。

研究制定关于渔业、渔民的方案。方案内容务必符合党的主张,依法依规,并请示上级机关审批。

五,推进经济社会复苏和发展计划及各项国家目标计划的落实

各部门、地方指导各级机关、人民和企业抓好抓实落实经济社会复苏和发展计划,充分发挥《计划》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作用。

计划与投资部牵头、配合有关部门:

尽快将各部门、地方实施经济社会复苏和发展计划所分工的工作任务进行汇总并请示政府和政府总理,获批后呈递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尽快提请总理颁布关于责成省级政府作为经本省高速公路路段建设负责机构。

财政部牵头、配合有关机构制定整合资源投入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计划的方案,并向政府和政府总理报告。

卫生部尽快梳理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计划内卫生项目名单和资金投入。

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集中处理长期存才的问题和不足

各部门、地方根据分工职责和任务

落实政府关于实施国会有关2021 -2025年经济结构调整决议的行动计划54/NQ-CP;注重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经济,推进能源转型,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

按照68/NQ-CP号决议的规定及政府总理 22/2021/QĐ-TTg决定,478/CĐ-TTg 号通知 , 指导加快国有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革。

计划与投资部牵头、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落实中央十三大五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推进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20-NQ/TW号决议的行动计划,并向政府汇报;尽快对政治局有关西源地区、东南部地区及南部重点经济区发展的决议落实工作进行总结,确保按期进行;提请政府总理颁布2021 -2025年国企重组计划。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政府的68/NQ-CP决议和政府总理360/QĐ-TTg决定, 指导制定国有集体公司结构调整方案,提交政府总理审批。

财政部、工商部、央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分工职责,尽快制定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方案。

七,继续严厉实施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工作

各部门决不可放松警惕,继续严防疫情,全面落实新冠肺炎防控计划,加快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尤其是疫苗加强针和5到12岁儿童疫苗接种,确保安全、科学。加大对预防性卫生、基层卫生的投入。

卫生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加强新冠肺炎治疗药物使用信息的宣传,确保药物安全可及,加强药价监管,严防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主动配合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新冠肺炎新毒株的毒力和感染力,制定应对方案。继续研究并颁布5岁以下儿童疫苗接种导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22年下半年疫苗供应计划,制定2023年疫苗接种计划。

配合财政部,计划与投资部,司法部及有关机构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医疗物资、药材进口规定;实施医疗卫生社会化和公私合作,严格实施中央及地方医药竞标规定,严防发生贪污腐败、浪费。确保全国医疗服务顺畅无阻。

研究完善医务人员薪资、补贴等方面政策,确保医疗人才供应。

配合越南社会保险机关及有关机构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医疗保险补贴政策。

八,注重发展社会、文化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

继续展开劳动市场扶持措施,帮助劳动者复业就业,配合各地方掌握各地工业区劳动力就业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

配合越南社会保险机构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已倒闭解体企业社保、医保欠款问题。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

制定文化振兴与发展总体计划并提请上级机构审批,研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发展。

举办好2022年全国运动会,提升我国体育成绩,尽快提交政府总理审批颁布2030年(2045年愿景)越南体育发展战略。

科技部主持并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拟定并呈报政府拟定标准暨技术规范法的建议方案;加快该项法律拟定进度,并依规定呈送总理批准科技产业规划。

——加快建置地方级创新革新指数的进度,并在若干地方进行试办评估,衡量其创新革新能力与结果、促进国家创新生态系来发展潜在创新新创企业团队;研究、建议各所大学院校与研究所以衍生新创企业(Spin-off)模式建立的科技企业开发试办机制。

——快速完成2021—2025年展望2030年国家级科技计划重组,其中着重于朝向简化行政作业、为科技组、业者、科学家参加执行各项科技任务等提供便利条件;拟定、颁布有关该等计划的管理规定。

越南社会保险机构密切同各机关、地方政府继续加强倡导、有效执行有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律政策;快速主动同卫生部处理尚未支付医疗保险诊治费用的各个诊所。

九、加强管理、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益、保护环境、主动采取天灾防范与后果处理等措施

资源环境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快速拟定越共第13届第5次中央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第18-NQ/TW号决议有关继续革新、完善制度、政策、提高土地使用管理效益、效果、将我国建设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之驱动力行动计划;并同时继续完善土地法修正草案、及时制度化上述决议所提之各项主张、政策、解决方案;完成拟定国家海域空间规划,并于2022年8月内呈报总理,依规定报告权责层级;辅导、检查各地政府拟定2021年至2025年土地使用规划与计划。

——继续同财政部、相关部委依法律规定拟定越南境内碳市场建立提案;及时处理困难、障碍、尽量利用各种机会来吸引用于永续能源移转之科技、财务资源。

——指导密切监督、预测、预警、提供有关天气变化、天灾等及时信息,以供给天灾防范与后果处理等工作之用。

建设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汇整、评估有关都市规划、建设规划等法律执行情形,以利于合并2014年建设法第二章与2009年都市规划法等机基础上做研拟都市与乡村规划法的依据;继续与若干地方政府会晤来处理障碍、困难、促进有效执行社会住宅、员工住宅、老旧公寓整修等协助措施。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密切监督情形、主动指导、提供意见,使权责层级及时、有效指导天灾防范、护林、消防、林火消防等、绝对不得忽视、轻易、尽量降低损失。

十、着重于拟定、完善制度;解决生产经营面对之困难;完善各级行政机构人事组织重组、提高公务行政机关效率

各相关机关、部委严格执行总理于2022年4月6日第301/TTg-PL号函有关法律制度拟定工作的指示;保证2022年计划所提之各项法律拟定建议方案的进度与质量。

各部委、地方政府主动、积极盘点并依其权责颁布或是呈送权责层级颁布各项规定与法律规定修正案来纾困、建造投资、规划、房屋、土地、房地产经营、担保交易、投标、物价、合作社、矿物、林业、消防等发展驱动力,并保证其法律体系一致性,同时吸引与开通社会投资资金资源。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同财政部与相关机关研议、提出适当措施来协助渔民海洋捕捞的油料费,并于2022年7月20日前呈报总理。

交通运输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有效落实交通雍塞防范措施,尤其是在海港、国际机场、边境关口等,以期提供货物流通便利、恢复生产经营。

工商部主持、同文化、体育暨观光部与相关单位研议、拟定建议方案,并呈报总理研议调整2014年4月7日第28/2014/QD-TTg号决定的零售店价制度,其中包括适用于居留场所、观光服务基地的零售电价调整。

文化、体育暨观光部主持、同财政部、劳动、社会暨荣军部研议简化各项作业手续,使旅行社能取得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计划所提供的生产经营纾困待遇。

内政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辅导、密切同各部、部级机关、政府辖下机关进行其人事组织重整,并保证其精简姓、效益与效果、以及完善各部、机关人事组织与功能、任务、权责等规定。

——继续有效进行县级、乡级行政单位重整;依规定拟定与完善2022年至2025年展望2030年省级辖下都市政府人事组织模式、各级行政单位重整等提案,并呈送权责层级。

——研议拟定书面文件,制度化党对有关鼓励与保护具有积极、创新、为公共利益而敢想、敢做、敢做出具突破性事情的干员等主张,并于2022年11月呈报总理;提供意见、督促各部委、地方政府加强有关国家管理分级、分权、以及首长责任个人化、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干员能力、水平,并加强检查、监督与严 格监控权力;快速研议政府组织法修正建议草案。

十一、加强公务行政体系之党建工作;加强贪污打击防范,做好国民座谈、检察、诉愿处理等工作。

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依第13届党大会决议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等各项决议与结论进行党建与整顿;建置健康、清廉党员、干员团队与党基地,并加强各公务行政机关学习胡志明思想、品德、作风;严格处置违反党的规定与国家法律的行为。

部长、部级机关、政府辖下机关等首长、省级人委会主席:

——充分、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打击贪污指导委员会主任、总书记于打击贪污10周年总结会议所作之各项结论意见;加强有重点之检查、监察工作,并着重于容易衍生且有贪污舆论的产业项目、及时发现、早期防范违规行为;倘发现违规者,严格处置该等职员、干员。

——严格执行国民座谈、诉愿处理等规定;盘点、彻底处理复杂延长案件;当地及时处理国民、业者的诉愿、建议。

政府监察总署主持、同各部委、地方政府:

——依2022年检察计划进行各项定期检察与依要求进行临时检察,并保证其进度与质量;督促各部委、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已颁布的检察结论。

——主持、并同司法部汇整各地政府有关各项检查结论报告、法案所提的土地、各项投资案所面对的困难、障碍等报告,并提出解决建议方案,依总理2022年1月29日第153/QD-TTg号决定报告工作小组,以呈报权责层级研议、决定。

十二、保障国防、国家安全;维持社会安全秩序;主动积极加强对外工作、国际整合

、国防部主动掌握、尽早预测、正确评估情况、及时向党、政府提出建议,以采取赢得军事、国防事情的处理措施;维持边境地区、关口、岛屿等国家安全、秩序;社会安全、严格管控空域、海域、边界、境内、网络空间等、严格维持处于战斗状态,不准处于被动、意外等情态,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稳固维持国家主权、领土边界。

公安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快速呈送政府颁布与执行政治局2022年3月16日第12-NQ/TW号决议有关加强建置清廉、稳固、正统、敏锐、先进且符合新情势的任务与要求的警察力量的行动计划。

——有效落实对党、政府领导、各项目标、重点工程、国家重点政治、文化活动等安全保障计划、方案;发现、防止、挫败敌人、反动党派的阴谋、恐怖活动、安全秩序破坏、煽动、闹事等行为。

——加强斗争打压、降低各种罪犯,尤其是诈骗、资产夺取、赌博、利用高科技、毒品买卖运输、贪污、经济、走私等罪犯,严格处置重点案件;有效执行保障交通安全秩序、都市秩序、消防等措施;筹措急难救助资源、工具来及时协助民众处理天灾、台风、洪水等导致的后果。

外交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继续全面落实各项对外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对外、国家外交与人民对外等协调效益,尤其是2022年下半年高层领导对外计划,其中包括在柬埔寨召开的第40、41届东盟领导会议。

——继续巩固、促进与各国的关系,尤其是邻近国家、大国以及重要伙伴;加强经济外交来支助国际整合,其核心目标为有效执行已签定之各项自由贸易协议、协助促进扩大出口市场、吸引投资、有效利用ODA贷款。

——加强与提升多边对外关系;研议参与新合作倡议架构之可能性、发挥越南在东盟、联合国、APEC、ASEM、湄公河区域等多边机制的角色,并有助于巩固维持和平、稳定、合作等环境、争取外来资源来协助国家发展。

——加强对外、文化外交等倡导工作,以期广宣、提高国家形象;研议、提出海外越籍人士事务的突破性建议方案,以发挥民族大团结力量;有效提高地方外务事务。

十三、加强信息倡导工作、营造社会同心

通信新闻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加强通讯方面的行政管理、改革创新信息宣传方式与模式,并保证其确实性、客观性、忠实性;继续打击、防止社群消极谣言。

——指导各个媒体、报社积极主动依其功能、所交办之任务和权责,密切有效同卫生部、相关部委继续更新信息、主动研拟媒体计划、仔细、科学、合理、有效辅导新冠疫情与其他夏天疾病等防疫工作。

越南中央电视台、越南中央广播电台、越南新闻社、各报社依其功能、任务加强倡导有关政府、总理活动、2022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复苏与发展绩效,尤其是有关经济增长、整体经济稳定、通膨抑制、保障整体经济之各项大型平衡、数字转型、绿能转型、环保、基础建设开发、社会福祉保障、贪污打击、国防安全对外等信息;继续倡导国民不得轻视、忽视新冠疫情发展情势;增加有关制度、政策面所引起之困难、障碍的分析、辩论文章数量;寻找发现、赞扬新因素、好人、好事;反驳反动份子、敌人党派引起社会舆论慌张的有害推论信息。

有关执行规划工作

政府基本上赞同计划投资部2022年7月1日第4472/BC-BKHDT号有关执行规划之报告;并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立即向该部递送有关国会2022年6月16日第61/2022/QH15号决议草案关于继续加强规划法律政策效益、效果以及处理困难、障碍、加速研拟与提高2021年至2030年阶段规划质量之解决方案等参谋意见;责成计划投资部快速搜集、汇整各部委、地方政府之意见、仔细检讨、完善该项决议草案,并于7月15日前呈送政府研议、颁布。

有关国家重要交通工程案件执行情形

政府基本上赞同交通运输部2022年7月1日第6657/BC-BGTVT号报告有关若干国家重要交通工程执行情形,并要求:

一、交通运输部基于搜集政府成员意见呈送政府颁布有关执行庆和-邦美蜀、边和-头顿、周督-芹苴-朔庄等高速公路的决议,并于2022年7月内完成。

二、计划投资部主持、同河内市人委会、胡志明市人委会快速呈送政府颁布有关执行河内首都区4环路、胡志明市3环路等案件的决议,并于2022年7月内完成。

三、各部委、地方政府依其权责快速处理交通运输部于上述报高中所提的各项建议内容。

有关行政作业改革、经营环境改善、提高国家竞争能力;执行第68/NQ-CP号决议有关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简化减让计划

一、各部委、地方政府快速执行2021年7月15日第76/NQ-CP号决议、2022年4月6日第42/QD-BCDCCHC号决定有关政府的行政作业改革指挥小组的行动计划等所定2022年内必须完成的各项任务。

二、各部委、地方政府严密跟踪执行政府2022年1月10日第02/NQ-CP号决议以及有关改善经营环境、提高国家竞争能力之相关决议所定的各项任务,并依其功能与交办的任务严密观察国际排名表,以提出有关各项排名指导方针与最高分数等实质改善措施;其中应注意越南与国际不同的各项统计指数,以更新、符合于国际惯例。

三、有关经营规定改革:部长、部级机关首长、越南社会保险机构总经理指导并向政府、总理对下列具体任务承担责任:

依权责颁布或呈送权责层级立即执行已获总理批准的1项文件修正许多文件及简化程序的经营规定简化方案,并于2022年9月内完成;对于属于政府、总理、部长、部级机关首长权责的文件,于2022年9月30日前呈送总理研议、批准2022年经营规定简化方案。

充分、正确与公开、及时更新并呈送总理核定或是已获总理批准纳入经营规定咨询与查询网站之各项经营规定、以及其检查结果、遵守费用、简化方案;加强利用上述系统咨询;在自己部委以实时和数据来指导、调控、评估经营规定改革努力。

四、有关行政作业执行改革,部长、部级机关首长、越南社会保险机构总经理、省级人委会主席有责任指导各个主管单位:

针对属其处理权责之行政作业进行业务作业重整;自2022年6月1日起数字化与再利用省级、部级单一窗口所受理的行政手续处理结果、文件、数据等数字化成绩,并依政府、总理要求自7月1日起针对25项基本公共服务进行业务作业重整。

每个月在各部委、地方政府之电子网站上公开公告拖延处理或是有阻碍行为之机关、单位、干员、公务员、职员等名单;及时处理各项困难、不及之处、奖励、处分执行行政作业、提供公共服务等干员、公务员、职员,并保证加强行政纪律、纪纲、提高国民、业者服务质量。

五、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7月内快速呈送总理颁布有关经营规定咨询与查询网站的规定;并定期评估各部委、地方政府有关经营规定改革与行政作业执行、国民、业者的公共服务提供的努力。

有关政府、总理2022年上半年指导、调控情形评估

2022年上半年在由阮富仲总书记率领之党中央执委会、政治局、书记处、骨干领导统一、英明、集中式领导下以及国会支持、同行与有效监督、整个政治体系参与、全国国民与业界共同搚手、支持与决心,执行2022年「团结纪纲、主动适应、安全有效、复苏发展」之调控主题,政府、总理已指导各级、各产业、地方政府掌握情形、提出适当之因应对策,并以高决心态度已强烈、及时、弹性指导、有核心重点地创新,以期越过困难、挑战、快速复苏与永续发展。

政府、总理、政府成员严格遵守党的领导、国会、越南祖国阵线的监督;一向提高对国民与国家之责任、充分、严格执行政府之各项任务、权责与工作原则;发挥团队角色与智慧,同时提高每个政府成员的个人责任,尤其是政府首长角色,政府已颁布若干工作规则(修正案),其中包括许多有关政府、总理、副总理、政府成员、政府辖下机关首长等责任、权责与工作处理方式等新的规定;明显显示强烈的分级、分权原则,并继续加强公务行政机关体系运作的纪律、纪纲。

政府、总理基于已取得的成绩、存在与限制等评估以及指导、调控的实际要求,已取得许多珍贵的经验;其中应一直跟踪、严格执行党的原则、主张、遵守宪法、法律、将国家、民族利益放在最优先地位、为供同利益而敢想、敢做、敢负责任、发挥民族大团结力量、同心协力、自主、自立、自强、发挥内力的力量、越困难、复杂越团结等精神;建立一个独立、自主、积极、主动进行国际深广、实质、有效的整合之经济体,并保证经济发展与文化、社会、环保等和谐发展、提高国民物质与精神生活、以及加强、巩固国防、安全、保障社会安全秩序;继续完善法律、制度,以符合于实际要求;加强依法律规定分工、分级、分权、授权、个人化责任、同时合理分配资源,以及加强权力检查、监督、控制、提高干员水平等。

发挥2022年上半年已取得的正面成绩,政府、总理、政府成员继续提高其对党、国民之责任,处理存在限制、积极处理属其权责之事务,改革工作方式、进一步努力、下决心、争取时机、强烈、有效执行各项任务、措施,并努力奋斗取得2022年所定的各项指针、目标的最高成绩。

政府基本上赞同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3日第4125/TTr-VPCP号函有关政府、总理2022年上半年指导、调控评估报告草案内容;并责成政府办公厅搜集、汇整政府成员与与会代表意见、完整、发布报告并供给政府、总理、各部委、地方政府的指导、调控工作之用。

有关检察、处理诉愿与打击贪污等情形

政府基本上赞同政府检察机构2022年6月29日第982/BC-TTCP号报告有关2022年上半年检察、处理诉愿、打击贪污等工作;并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继续全面、有效加强公务行政体系的党建工作,有效检察、处理诉愿与打击贪污等工作。

有关政府2019年3月17日第17/NQ-CP号决议执行情形;2022年至2025年阶段展望2030年国家数字转型服务电子凭证与身份识别、居民数据库应用发展提案

一、各部委、地方政府快速整合,并于2022年依总理2022年4月4日第422/QD-TTg号决定所批准之清单在国家公共服务网站上提供在线公共服务。

二、公安部主持、同各机关、地方政府:

(一)、快速执行身份电子识别凭证系统,并与国家公共服务网站连结、整合;加速部级、省级行政作业处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检查、评估进度;主持并同政府办公厅研拟身份电子识别凭证帐户使用的解决方案,提供行政作业字处理等数字化,并保证切实、效益;辅导进行转型、国家公共服务网站上的账户以及由公安部提供之各部委、地方政府的账户凭证等工作。

(二)、主持、同司法部、卫生部、劳动荣军暨社会部、越南社会保险及政府办公厅快速建置有关出生登记、居留登记、6岁以下儿童医疗保险证以及死亡登记、居留登记删除、葬费补助等联通公共服务软件;全国实施之前进行试办、评估效果。

三、司法部快速检查、对照、调整信息并将国家居民数据库与电子户籍数据库等数据整合。

四、劳动荣军暨社会部完善信息系统、进行社会福祉数据(儿童、社会保护、就业、减贫)与国家居民数据库间链接、整合。

有关法律法令研拟计划执行情形;法律法令施行细则颁布情形以及政府、总理所交办的任务执行情形

一、各部、部级机关跟踪已获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与总理所分工的2022年与2023年法律、法令研拟计划,优先筹措资源来研拟、完善属上述计划之案件,并保证其进度与质量;加速起草、呈核、颁布法律、法令施行细则,处理申请延长呈核、颁布等情形。

二、各部委、地方政府严格、主动、积极执行政府、政府总理所交办的各个任务,尤其是属于政治局、书记处等工作计划、政府党干员委员会、政府、政府总理的工作计划;快速完成已过期的各项任务、提案,处理、整顿任务延迟情形;经常监督、督促、检查、评估任务执行情形;及时处理衍生的障碍;提高干员、公务员等责任,其中提高执行任务的首长责任。

三、政府办公厅依数据与实时制度进行检查、完善政府、政府总理在线工具,以监督、监控、评估政府、政府总理责成各部委、地方政府的任务执行情形,并报告总理。

政府要求各部委、地方政府依功能、任务严格、有效执行本决议所提的各项任务、措施;经常检查、评估执行情形;及时向政府、政府总理报告、建议衍生与超过决定权责的问题。

政府办公厅监督、督促并向政府、政府总理报告本决议执行绩效。